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操作风险管理问题研究
2019-11-16张雪峰
张雪峰
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全面贯彻回归主责主业、化解不良风险的指导方针,深耕不良资产主业,不断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操作风险作为金融机构面临的三大风险之一,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具有其不同的特点。本文分析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操作风险的特征及成因,在此基础上探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操作风险管理的主要对策和建议。
一、引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一重大判断充分反映了我国发展条件与发展阶段的根本变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依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化解不良资产风险的专业机构,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必须不断深化自身改革,夯实基础练好内功,大力推动集团内部管理水平上台阶。
操作风险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最常见的、最易发生的风险。国内理论界及金融机构普遍认为,操作风险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在某种程度上是相互耦合而发生作用,操作风险可能会引发和放大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因此,加强操作风险管理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提升整体风险管理水平的基础。目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尚未形成系统化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加强该方面的研究和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操作风险特征
(一)风险来源的外部性较为明显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作为金融风险的“防火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挥着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作用。新形势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进一步深耕不良资产经营处置主业,探索业务模式创新。围绕问题资产、问题机构开展业务,底层资产及交易对手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问题”和风险。一方面,从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收购的资产中,不乏因欺诈等外部因素导致的不良资产;另一方面,部分业务的交易对手存在临时性的财务异常、信用异常、经营异常等问题,有较强的冲动来获取流动性支持,这也带来了一定的外部欺诈风险。
(二)产品合规风险突出
经过近20年的发展历程,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从最初的接收处置银行剥离的不良贷款,逐步扩展到商业化收购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产品类型和交易结构日趋复杂化。一些针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法规颁布已近20年,已经不适用于当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模式。近年来,出台的部分法规对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仍然难以全部满足现阶段的需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摸索中尝试的很多业务的合规标准,是一个不断演进的过程,监管机构发布的一些合规要求仅是原则性的,存在很多模糊地带。从近两年银保监会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处罚来看,有相当比例是针对产品的合规性问题,例如,为金融机构规避资产质量提供通道、协助金融机构违规处置不良资产,收购无真实贸易背景非金融机构债权,以收购不良债权形式变相为企业提供融资等。
(三)操作风险损失具有低频高损特征
除了传统业务中有部分存量个人不良债权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含子公司)全部是机构客户。近几年来,尤其是随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单户资产规模存在显著的上升趋势。与银行、保險等面向社会公众的金融行业相比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具有交易频次低、单笔交易金额巨大的特点,一旦发生极端操作风险事件,会造成相当金额的财务损失。
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操作风险形成原因
(一)重视程度不够
银保监会2017年底印发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办法》中明确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采用基本指标法来计量操作风险资本,目前尚未有专门针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操作风险管理的监管政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操作风险管理工作面临的外部监管压力较小。加之操作风险具有收益与成本不对等的特征,无法获得短期收益,内在动力不足。此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20年左右,在风险理念上比照银行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上述因素造成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操作风险认识不够深入、风险意识淡薄。考核方面,近两年来,在银保监会的监管压力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合规和风险考核指标的比重有所提高,但这种压力仍然无法有效传导到一道防线。
(二)人员风险管理能力偏低
一方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操作风险管理的专业人才比较稀缺,从总部到分公司的专业人员力量薄弱,分支机构风险岗或合规岗普遍由法律岗等兼任,专业素质不高,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另一方面,基层业务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参差不齐,传统业务户数多,操作环节繁多,创新业务又对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部分岗位人员不主动学习制度、不尽职执行制度,造成了诸多违规操作,甚至极少数人员为了个人利益滥用职权,带来风险隐患。
(三)规章制度不完善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二十一世纪初纷纷实施了ISO9000标准认证,建立了制度体系,并在后来上市的过程中按照财政部等的监管要求建立了内控体系,具备一定的内部管理基础。但缺乏风险管理的视角,缺乏对控制有效性的评估及监测机制。制度的改进动因是发现问题之后解决问题,相对“被动”和“滞后”。此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展的业务是非标业务,业务流程难以完全标准化,这也造成了制度规定与实操存在一定的差距。
(四)检查及问责力度偏弱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各条线管理部门和审计部门开展不定期的检查及审计工作,这些检查类活动缺乏统筹规划和管理,整改跟踪力度较弱,且未形成检查发现漏洞向制度设计的反馈机制。基层单位审计岗多兼任其他岗位,且专业经验和素质不够,项目结项审计流于形式,常规审计力度不足。问责方面,虽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问责制度,但问责偏松偏软的情况普遍存在,没有真正形成震慑力。
四、对策建议
(一)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文化
操作风险遍布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营管理的方方面面,因其具有广泛性特征,非常强调三道防线共同发挥作用,尤其是一道防线作为直接面临操作风险的一线要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因此,营造良好的公司文化是及其重要的。董事会及管理层要真正重视操作风险,要在各种场合强调操作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发出高层声音,发挥垂范作用,才能使各个层级重视操作风险管理。同时,应加强培训宣传,通过案件警示教育、内部信息通报、风险形式通报会等形式,使员工认识到操作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使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通过员工业务技能培训,提供员工综合能力,特别使新员工能夠熟悉本岗位工作的主要流程、风险要点和管理要求,避免因不懂规而造成的操作风险事件。
(二)完善组织架构,建立合理的考核激励措施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操作风险很难仅从技术层面上进行防范,而必须从体制和机制改革入手。只有加大对分支机构合规及操作风险管理人员的培训,真正建立一批有专业素质的人员队伍,才能将各项操作风险管理措施落实到分支机构,形成有力的抓手,将操作风险管理的各项工具真正落实在业务单元去发挥作用。同时,要切实提高操作风险在项目考核中的分值和比重,将结果考核和过程考核结合起来,将压力切实传导到业务前台,从而引导广大员工建立操作风险管理意识。对于违规操作,要详细记录并与绩效考核及职务升迁挂钩。
(三)加强监督力度,提高制度可操作性
一是中台部门应将各类检查活动进行归口管理,规范检查工作程序和要求,统筹各项检查活动避免重复、节省资源,细化检查要点,不断提高检查质量,并重点督促各类检查活动的整改情况;二是各条线部门要切实加强检查监管力度,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业务进行全方位管控;三是形成有错必改、大错必罚的整改问责机制,不折不扣地执行内部问责制度,提高震慑力;四是要将检查中发现的通用型问题反馈到制度设计层面,持续性提高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提高系统自动化控制程度
操作风险管理中最需要关注的因素是人员因素,因此,将内部控制环节融入信息系统,实现系统自动化控制,减少系统以外操作的空间,一方面,能够减少因操作失误带来的损失,确保流程得以正确执行;另一方面,系统操作会留下痕迹,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内部欺诈事件发生的概率。此外,实现系统自动化还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使员工从繁重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避免由于倦怠、疲劳等导致操作不当的问题。(作者单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