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发展历程与思考
2019-11-16李娟
李娟
摘 要:“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方略,在推行和实践的过程中,中国经历了发展环境、体制社会的发展和变革,在不同时期依法治国的发展状态和表现是不同的。纵观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依法治国是通过法律实践来践行的,与法制社会紧密配合,加强法制就是在提倡民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法治之路还会面临诸多挑战。本文从依法治国的孕育阶段、形成阶段、发展阶段三个方面,分析、了解依法治国方略的影响与表现。
关键词:依法治国;发展历史;思考;研究分析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稳步发展,国家法制建设体系已经进入了稳步发展阶段,社会政治文明建设也有了全新的突破。”随着民主制度在中国逐步推进,中国民众所感受到的“民主”形式也变得多种多样,群众对于国家政治建设与发展的参与度提高了,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也提高了,并且有了明确的目标。
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发展历程
依法治国是指依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还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研究依法治国方略的发展历程,需要将其划分为三个阶段,从阶段性的方略实施效果来反观我国在依法治国方略实施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应对的方法。
(一)孕育阶段
经历过半个世纪的动荡,中国在战争的洗礼下变得千疮百孔,社会和人民都希望进入平稳的生活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让中国共产党成为国家治理的“执政党”,为奠定坚实的政权基础,1954年,党和国家领导人通过集体会议制定了最初的《宪法》,该部《宪法》是我国第一个民主法律,它标志着中国正式进入“法制社会”。
因为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社会的基础制度和框架还处于建设过程中,所以,《宪法》在制定上虽然有了主旨性的民主精神,但是其法治保障还没有完全建立。邓小平同志为确保“法制社会”的权威性,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在这个精神的带领下,中国早期的法制社会还是基本实现了民主的。那个时候的中国,任何建设制度、任何发展目标都是在尝试和创造的阶段,依法治国同样如此,在配合中国社会建设与发展的过程中,“法治建设”也正在熟悉国家环境、了解民众需要,寻找依法治国方略实践的方向。
(二)形成和发展阶段
1996年,在第三次法制讲座中,江泽民同志特别强调了“依法治国”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确立了依法治国方略实践与推进的主导地位。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对依法治国方略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它涵盖了国家经济文化事业、社会事务以及其他生产与发展事业的各项工作,任何个人、任何工作都要在“法制体系”下展开。1999年,“依法治国”方略也正式进入《宪法》,融入了当时的法律体系,有了法律做保證,依法治国方略就此形成,并成为了影响国家社会发展的重要治国依据。
进入21世纪后,“民主”政治开始成为国家治理的主导,尤其在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理念后,依法治国变成了全社会都要积极实践的战略理想,在党和国家的带领下,中国的“法治社会”得到了保护,人民群众也享受到了由国家建设带给他们的稳定社会。依法治国方略已经和国家政治管理紧密地联合在了一起,任何以社会管理实践为主题的工作,都彰显出了法治精神。
(三)完善阶段
现如今,以习近平总书记为代表的党中央,对依法治国方略提出了新的设想和发展目标,党的十八大报告中进行了明确批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这一指导精神证明了我国在依法治国发展上不断配合社会发展,设定新的发展目标。“依法治国”的重要性被反复提及,也充分说明了国家在走科学发展道路的过程中依然坚信“依法治国”是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
我国在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过程中,对其实施效果进行了科学的论证。法制社会下,民众对国家的信赖感、依赖感会增强,尤其是改革开放后,人民希望在社会稳定和安定下实现自身理想与生活梦想,政府和市场的职能都能够有效发挥以保护民众的权益。目前,依法治国实践已经进入了完善阶段,国家在尝试、并推行各行各业的法治建设,深入到行业当中、深入到民生生活当中,了解依法治国方略的落实点和关键事务,并反省自身,从政府职能、管控和监督等多个角度,确保国家依法治国方略完成既定的目标,以达到加快建设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法治政府。
从中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发展历程来看,中国从国家建设开始便已经明确了如何走社会主义道路,作为民众多、地域广的发展中国家,依法治国成为了当前社会稳定、和平的最根本保障,它是国家发展与建设的基石,也是广大民众需要践行、尊重的制度要求。
二、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思考
依法治国的发展历程也是中国社会发展的缩影,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依法治国方略会继续推动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使其具备更高的治理能力,以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创新发展的态势。历史对于国家未来的发展有借鉴作用,也有着与众不同的影响作用,中国的政治制度和体系在发展中面临着很多选择,在党和国家的艰辛探索和勇敢实践下,“依法治国”方略已经深深地与国家政治体系融合在一起,并成为了国家迈入新纪元、走上新发展道路的基石。
围绕依法治国发展历程和实践表现,本文对依法治国方略的思考主要集中在其政策方针的影响上,因为对贯彻国家宪法、严明依法治国要求的中国来说,依法治国方略决定了国家治国理政的能力和水平。
(一)法强则国强
我国自古就有“法治国家”的思想和理论,在中国的国家治理体系中,“法”代表着国家政治管理能力的权威性,法治水平高,社会的安定水平就高,民众积极投入生产建设,国家也势必会富强。“法强则国强”这一理论在中国各个时期的法治社会中都有所呈现。
习近平总书记在道路、理论、制度三个方面指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也对中国的法治社会有很高的期冀,在之前践行过的、通过实践总结出完善理论的基础上,相信我国在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上、发展上会更具特色、更显优势。分析前人的理论成果不难发现,依法治国方略不仅仅是以法律形式体现的,它还代表着民众对于法律的意识遵从。可以说,依法治国方略是为了民众生活、社会发展而制定的,民主是指导精神、人民群众占据主导地位。“法强”则代表社会公信力、执法权威性达到一定标准,而“国强”是执行“法强”后的一个效果,即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的社会。
(二)不因任何情况而改变
中国的依法治国方略在任何情况下都是被重视、被遵守的。因为要想确保国家政治、制度、法律体系不被破坏,就必须遵从依法治国的方针策略,它不会受领导人的看法、领导团队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是要始终如一贯彻下去的基本方略。
党的十八大以来,有很多声音把中国未来的发展之路归于经济发展、民生发展,殊不知全面小康社会的基础是由“依法治国”来保驾护航的,这一点不容置疑,也不容改变。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上,都把“依法治国”作为头等重要的国家发展任务,这说明我国的依法治国方略不会因任何情况而改变。“反腐倡廉”“打黑除恶”等一系列政治决策下达、执行,表示党和国家对于各级领导干部的深厚期盼,希望他们肩负起“依法治国”的重任,从制度建设、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等多个角度,利用发挥好国家的治法思维、治法能力,以确保社会发展的制度化、法律化。由此不难看出,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政治基础地位、政治重要地位是不容撼动的,在中国推动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依法治国方略会形成一个又一个政治体系,在特殊期、关键期以及敏感期,为中国其他政治决策、制度方针提供改变、完善的参考依据,而它则作为稳如磐石的法律基石,屹立在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制度建设之路上。
(三)发展的必要性
中国的进步是惊人的,中国的发展也是世界有目共睹的。在新时期下,依法治国方略依然会持续帮助、维护国家建设的各个方针、策略,为其保驾护航。但为了迎合时代的发展,依法治国的方略也需要发展和创新。例如,近些年国家推出的“一带一路”发展策略,让我国发展迈入了全新纪元,在新的对外经济背景下,国家在依法治国上要务实,也要迎合社会、市场多元化的法治需要,协力推动国家对外经济贸易、政策和相关法治体系的建立,从司法制度角度,完善法治依据,以确保中国在世界经济领域中依然可以促进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在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发展历程中,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始终没有改变,但其每个时期的侧重点却发生了变化。由此可见,不因情况而改变的只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政治地位,而不是其政治影响和制度影响,所以,依法治国方略也应该与时俱进,它对中国政治形态、社会制度、发展之路的影响十分显著。
三、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发展历程虽然艰辛,也面临诸多挑战,但是它对中国体制建设的影响是积极的,它是中国社会发展的领路人,为中国法治建设提供了核心的指导思想和精神引領。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政治化、体系化还会不断细致、深入地发展,国家的长治久安、社会的和谐发展也依赖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同时也需要依法治国方略的创新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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