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一以贯之”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中的应用
2019-11-16林玲
林玲
摘 要:针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开展,面对新形势与新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建工作会议中提出了有关于“两个一以贯之”的要求。我国国有企业在开展党建工作时,应以“两个一以贯之”为指导,对自身的党建工作进行创新,以更好地响应习近平主席对于党建工作的要求。基于此,本文主要针对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高质量的发展进行了详细分析。
关键词:两个一以贯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一、引言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征程和新的历史时期,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面临着经济全球化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新课题和新的历史任务。随着时代的进步,中国共产党对国有企业的核心领导地位进一步加强,同时也对国有企业的党的基本建设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和目标。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的改革浪潮中,企业党建工作应立足自身,正确面对新形势下建设党建工作对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的新要求和新目标,以党的思想政治理论为纲领、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理论为核心指导思想,自上而下、由内而外的深入贯彻和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全面从严党为着力点,以党的思想政治建设为纲领,以构建科学完善的管理指度为保障,强化任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贯彻和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的历史时期提出的“两个一以贯之”理论,全面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从习近平主席在全国党建工作会议中所提出的“两个一以贯之”的要求看出,国有企业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中,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将党组织在企业中的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很多国有企业党组织在自家企业的发展和改革中都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但依旧存在一些难以避免的问题。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为主体责任缺失、领导干部纪律松散、党组织观念淡漠等。而贯彻落实好“两个一以贯之”能很好地解决上述问题,有助于促使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质量进一步的提升。
二、以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为着力点,正确认识和解决好“两个一以贯之”问题
(一)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应正确认识“两个一以贯之”政治原则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我国国有企业应当要将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党建工作开展的根本和优势。”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从历史的角度描述光荣的传统;肯定传统对国有企业发展的作用和价值;从个性化的角度明确指出党建工作对于国有企业发展的重要性,这也是国有企业独有的优势。
(二)以“两个一以贯之”为指导,明确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
我国社会经济的进步离不开国有企业的发展,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为我国国有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但在国有企业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各种问题。国有企业在1984年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启动时还处于起步阶段,并且在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其改革的方向都比较模糊。要想打破传统计划经济的束缚,必须从制度着手。在当前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经济全球化越来越深入,而国有企业的问题和矛盾愈发突出,所以,转型升级以及深化改革势在必行。
三、以“两个一以贯之”理论指导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高效开展
(一)明确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与企业股东会之间的关系
针对国有企业的公司结构,早在我国的《公司法》当中就有明确规定,即国有独资企业不需要设置股东会。国有企业的股东会主要发挥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职能。国有企业党组织和股东会之间的关系转变为了企业党组织和国资委党委的关系,即上下级关系。国有企业的各项党建工作需要在国资委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就实践来说,这种关系不需要在内嵌和融入等方面做工作,可直接应用制度化的方式处理国企党组织和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但这种关系并不适用于上市国有控股企业,因其还存在和其他股东之间的关系,企业的党委也只是以大股东的身份存在。企业党组织必须拿出大股东的姿态,以维护各个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己任。
(二)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与公司董事会之间的关系
董事会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的重要决策机构,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必须坚决维护董事会的合法决策权,董事会依法行使自身的职权。除此之外,还应根据党章要求积极主动参与到企业重大决策中,参与方法大都是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各种切实可行的意见。在重大决策时,党组织应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具体可從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党委会会议。为了确保做出各项正确的重大决策制度保障,要求各项重大问题的议案在正式提交给董事会之前需要经由党委会提前商议。第二,党委中心组学习。理论学习如果脱离了实际那便很难发挥出其应有的效用,所以党委中心组在文件精神领会学习的同时,应围绕解决本企业改革重难点问题做专题探究。第三,针对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可合理的应用领导班子务虚会,党组织可直接发起或者参与其中。第四,经理层办公会。经理层在企业重大决策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很多重大问题决策的议案草案都是由经理层提出。总经理办公会主要是指国有企业在对重大决策进行讨论时所开展的一种会议,这也是党委成员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的主要形式之一。第五,由领导工会和共青团组织的职工代表大会,这一会议的开展与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具有密切关系,职工代表大会直接关乎职工的切身利益,对于国有企业和谐发展和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与监事会之间的关系
国有企业党组织应严格遵循党章要求,对监事会职权的行使给予支持,同时还要维护和尊重其法定监督权。就目前情况来看,监事会要想充分发挥自身作用非常不易,所以国企党组织应大力支持其工作的开展。除此之外,国企党组织还要清楚地认识到自身的监督责任,结合具体情况把控好监督工作的协调性。反腐倡廉是对党组织进行监督的主要手段,国有企业应当构建由党委书记为领导的协调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党组织的监督,以防权利的滥用。党委书记应时刻秉持着积极主动的态度,加强和监事会主席之间的沟通交流,并且交换各自的意见。
(四)贯彻和落实“两个一以贯之”,推动新时期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核心领导地位是国有企业的重要政治特色。国有企业应通过构建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来保障党对企业经济管理事项上的决策权和监督权。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制,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工作责任制。通过党建筑牢党的基层战斗堡垒作用,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
国有企业内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应自上而下、由内而外的深入贯彻和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全面从严党为着力点,以党的思想政治建设为纲领,以构建科学完善的管理指度为保障,树立正确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贯彻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重要讲话中提出的“两个一以贯之”,全面推动国有企业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结语
面对新形势与新任务,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在历史发展和時代进步的新征程和新时期,面临着经济全球化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新课题,以强化党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学懂弄通“两个一以贯之”精髓,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党的思想政治建设中的独特政治优势。我党建设已进入到一个全新的阶段,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在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应不断加强自身的党建工作,更好地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为自身进一步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除此之外,国有企业党组织还应加强与企业生产、经营等职能管理部门的密切合作与交流,注重自身职能的发挥,促使“两个一以贯之”更好地贯彻落实,使得我国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达到一个全新的高度。
参考文献:
[1]徐天兰,陈信凌.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创新研究:基于习总书记“两个一以贯之”的分析[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7(21):90-93.
[2]姚兵.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创新研究[J].学习月刊,2018(2):50-52.
[3]刘艳华.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创新研究[J].中外企业家,2014(2):99.
[4]陆东福.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 开创国铁企业改革发展新局面[J].理论学习与探索,2017(5):7-8.
[5]韩春霞.坚持党对国铁公司制改革的领导不动摇: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公司制改革[J].理论学习与探索,2017(5):57-59.
[6]王金洲.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深入推进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改革[J].共产党员(河北),2018(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