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抓好农资质量管理的措施
2019-11-14杨梁
杨梁
摘 要:农资产品作为农业生产的“命脉”,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和农民的切身利益。就A市农资产品质量检测调查展开论述,提出了抓好农资质量管理的措施,希望为农资质量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资;质量管理;农业
文章编号:1004-7026(2019)15-0058-02 中国图书分类号:F326 文献标志码:A
近年来,我国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管理,并制定和采取了一系列有效制度与措施来保证农资产品的质量。但是,就全国各级质量检验结果及消费者投诉的情况来看,农资质量依旧存在比较严峻的问题,加强农资质量管理工作势在必行。
1 A市农资产品质量调查分析
A市工商局对市内流通的种子、化肥、农药进行了质量检测。结果表明,该市2019年的农资产品合格率相比2018年有了明显提升。其中,种子、化肥、农药的合格率分别为91.2%、83%、77.6%。共抽取了204个大豆种子样品,有18个样品质量不达标,样品合格率为91.2%。据检测项目显示,样品发芽率的不合格率比较高,在18个不合格的样品中有16个样品发芽率不达标,占不合格率的88.9%;化肥产品主要在标识方面存在较多问题,随机抽取100个批次的复合肥检测结果显示,有83个批次合格,合格率为83%,不合格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某些产品的标识出现错误;农药产品的质量令人堪忧,不合格率几乎达到了三成,共抽检了85个农药样品,有61个样品检测合格,合格率为71.8%,而有效成分含量不满足标准是不合格的最主要因素。
2 抓好农资质量管理的对策
2.1 农业部需充分发挥职能,将质量管理落到实处
农业部主管农资使用和农业生产,要积极配合国家技术监督局做好对农资产品的抽查检测工作;组织并确切落实种子加工机械、种畜种苗、农技零配件等重要农资产品的全国性统一检查;抽查全国的饲料添加剂、复配农药、新型肥料等农资产品;做好对农作物种子的质量检查监督;对农药、兽药、农机、肥料等农资产品进行市场跟踪调查[1]。此外,各级农业部门要对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予以大力支持,全面检查农资市场与农资质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及无证产品。
2.2 加大执法力度,严把农资质量关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安全质量法》第六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2]。为抓好农资质量管理,相关部门必须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农资经营企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及时整顿不合格的销售门店。
A市农业执法大队于近期对该市某区的农资市场进行了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的专项整治,共对40家农资经营企业进行抽查,占全区农产品经营企业的35%。在此次从抽查中,涉及到的种子企业20家,抽查并登记了200个种子标签;化肥企业15家,抽查并登记了60个化肥标签;农药企业5家,有50个产品标签。针对存在问题的产品标签,执法人员对相关企业进行了调查取证工作,并根据相关规定对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整改或相应的行政处罚。
2.3 嚴格农资产品的登记工作和证书管理制度
“一肥两剂”等农资产品需要严格登记,没有登记的农资产品不可投入农业的生产;加强对种子和品种审定的三证管理,严格依照农业部规定进行种子的省间调动,对于无证生产、无证经营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及相关活动;落实好农机产品的试验与鉴定工作,把好鉴定关,做好维修和监理工作;对于兽药的审批要进行严格的制度管理,加强对生产企业的考核认证,并对兽药市场加大监督与管理力度,及时整顿治理出现的问题[3]。此外,对于获证的农资产品也需要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从而确保其质量。
2.4 开展农资质量宣传工作,提高农民质量意识
农业部门应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新媒体等平台开展农资产品质量宣传及相关的专业培训,为农民推广生态种植、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普及、推广标准的农业化技术[4]。在对农民进行宣传培训的过程中也要加强对技术骨干、质量监督员和经营者的培训。不仅如此,各级农业管理部门也应当做好农资产品的使用技术指导与服务,根据当地的自然环境和农资产品的品种,及时对农民进行技术指导、服务和相关培训,保证农民可以正确地使用农资产品,确保农业增产增收。农业部门可以结合实际情况,组织“送政策、送信息、送技术、送服务”的扶农活动,接待农民的咨询,为农民发放与农资质量和农业生产相关的宣传资料,指导农民选择优质的农资产品。
A市农业管理部门的职工深入到田头、生产基地和农户家中,宣传农户在购买农资产品时需索要票证等知识,加强对不合格或加冒农资产品的辨别,提高维权意识;对农户进行指导,教会农户正确使用农资产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农药;帮助农户制定生产记录,提高农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2.5 加快建设农资产品质量投诉平台
各级农业管理部门应当加快建设农资产品质量投诉平台,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对农资产品质量投诉进行及时处理,协同执法部门对投诉内容进行核实与查处,为农民的利益以及农业生产提供保障[5]。
与此同时,还需要建立并完善农资产品使用效果评价与跟踪制度,使农资产品的生产、经营有据可依。此外,在全社会公布“12316”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热线,对于非法生产销售农资产品等行为可以进行电话举报。
2.6 严格管理农资产品的标识、标签
各级农业管理部门要严格遵守《农业技术推广法》的相关要求,为农资产品制定使用技术说明,并对农资产品的标识、标签进行严格的规范与管理,让农民可以通过标识或标签购买到最适合的农资产品,提高鉴别农资产品的能力,避免农资产品乱用、无用等情况的发生。与农资生产企业签订农资产品质量承诺书,确保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可以把质量放在首要位置。要求农资销售企业签订信誉承诺书,绝不销售不合格及假冒伪劣的农资产品。
3 结束语
加强对农资产品的质量管理,不仅可以保障农民的利益不受侵害,而且可以实现农业的增产增收,促进我国农业发展。农业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与执法部门开展积极有效的配合,规范农资市场。
参考文献:
[1]郑江华.严把农资质量确保农资安全[J].农家科技(上旬刊),2019(7):249.
[2]徐玲玲,朱婧.现代农资服务体系建设[J].北方园艺,2018(5):194-199.
[3]王蕾.浅析农资市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新农村:黑龙江,2017(20):65.
[4]刘春雄.农资行业,值得重做一遍[J].营销界:农资与市场,2018(2):51-53.
[5]符纯华,李江.建设农资质量追溯体系的现实意义探究[J].中国合作经济,2011(3):4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