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藏区家庭结构变迁的影响
2019-11-14娘毛吉西北民族大学甘肃兰州730030
娘毛吉 西北民族大学 甘肃兰州 730030
一、家庭结构与家庭关系
(一)家庭结构与家庭关系的概述
家庭结构指在一个家庭中成员的构成情况和这个家庭中成员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状态,以及由这种状态而形成的较稳定的沟通模式。在朱东武、朱眉华编辑的《家庭社会工作》中根据家庭的成员数和代际层次的多少将家庭划分为:小家庭和大家庭;按家庭的代际层次和亲属关系将家庭结构分为:直系家庭,核心家庭,联合家庭,以及其他的家庭形式。
家庭关系指具有一定的血缘关系、婚姻和收养关系的成员间所形成的一种相互关系,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地位不同,角色扮演的不同,相互间关系的不同,以及因为这种关系所产生的各自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现代中国家庭关系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制度的演变发生了很大变化,家庭成员间平等化的状态基本形成。在生活中常见的家庭关系主要有,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兄妹关系等。
(二)家庭结构对家庭关系的影响
在不同的家庭结构中,其成员间的关系也不一样。笔者主要分析了《家庭社会工作》中提到的核心家庭、联合家庭和主干家庭三种家庭结构对家庭关系的影响。核心家庭与以前的多代同居的大家庭相比有比较明显的优势,在这种家庭中成员间的关系相对简单,彼此之间没有太强的依赖性,进而大大减少了在日常生活中的各种矛盾和纠纷。在这种家庭类型中成长的青少年有较强的独立性。联合家庭在现代社会中很少见,这种家庭结构是核心家庭的扩展,其明显的特征是家庭人口数多,家庭关系较复杂。目前在我国以感情为基础而形成这种家庭的很少,联合家庭大多都是因为经济因素而形成的。在联合家庭中,因为每个基本三角形有自己相对应的核心,所以成员间的关系不是很密切,相互之间有较大的离心力。主干型家庭结构与核心家庭相比家庭关系较复杂,主干家庭在培养代际之间的同情心和联络代际之间的感情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但是主干家庭中有两对夫妻、两个权利中心,因而由谁执掌家庭权利问题难以解决。婆媳冲突就是典型的例子。
二、藏区家庭结构的变迁
(一)解放前藏区的家庭结构
根据调查,在农奴制社会,藏族的家庭结构具有显著的特殊性,其主要的表现形式是,在普通户家庭里,残破的不完整家庭、反常家庭所占的比例相当大。在李安宅先生的著作《德格之历史与人口》中,数据显示四川德格县单身女子家庭,即整个家庭中只有女性成员,如母女、姐妹组成的家庭,或者由其他一代或两三代女性组成的家庭,此类情况占调查对象家庭户总数的27.6%,比例不小;普通户单身男子家庭,所谓普通户单身男子主要指由父子、兄弟和叔侄等男性成员组成的一种家庭类型,此种家庭类型的比例占总比重的5%;在一个家庭中有男女方但无婚姻关系的,即一个家庭中有母子或父女或兄弟姐妹组成的家庭,这种情况的比例占所调查对象家庭户总数的22.8%;结婚夫妇或同居者组成的家庭,在所调查的家庭户总数中占到了44.6%,这种家庭类型占接近一般比例值。从李安宅先生的调查数据可以看出,前三类的不完整家庭,竟然占了家庭总数的55.4%,比例惊人。因此我们可以根据李先生的调查数据大致将传统藏区家庭结构分为联合家庭,单亲家庭,家庭结构复杂且残缺。
(二)新中国成立后藏区的家庭结构
根据相关史料的记载,西藏解放前,农奴主主要由官家、藏区贵族和寺院中的上层僧侣组成,并且此类人占西藏总人口数的5%。西藏几乎全部的耕地、牧场和绝大部分的畜牧都被这仅占5%的人口占有着。在旧西藏农奴人数超过总人口数的90%以上,农奴主占有农奴的人身权,把农奴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随意支配。所以,此阶段的藏区家庭结构一方面表现出以贵族为代表的家族式的大家庭,这种家庭表现出家族性特征,家庭关系复杂,家庭人口数较多,成员联系不密切。另一方面表现为以广大农奴为代表的残缺家庭,农奴由于受到农奴主的压迫,从侧面影响到其家庭结构稳定性。
经过许多斗争和工作,1951年5月23日西藏和平解放。解放后的西藏,农奴制被推翻,家庭规模小型化,家庭结构主要以核心家庭为主,成员关系日趋紧密。此外,1965年西藏自治区宣告成立,广大农奴成为国家的主人,并获得了政治的平等权利。在这种大的稳定的政治环境下,西藏人民的家庭人口数上升,家庭关系变得日益密切,社会生产力得到极大的解放。藏区的社会资源相对富裕起来,家庭生活的各方面也渐渐发生了很大变化。原先由家庭承担的很多功能,比如儿女的教育以及老人的赡养等方面开始出现由社会所取代的趋势,社会上建立了适合于各种不同年龄段的托儿所、也有不同环境条件的养老院。藏区家庭不必维持大的规模来履行这些功能,所以家庭的规模越来趋向核心化。
(三)改革开放以来藏区的家庭结构
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进程的推进,藏区的家庭结构发生了很大改变。笔者主要根据相关的官方调查数据来研究分析藏区家庭结构的变化。在藏区以西藏为例,在伴随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逐步提高,西藏的家庭规模日益缩小,以两代户为主,家庭规模呈现出小型化、家庭模式多样化的特点。核心家庭占主体地位的变化趋势渐渐成为西藏家庭结构的一个重要特征。笔者根据“六普”的调查数据发现,西藏的常住人口中,总共有家庭户数670838户,家庭户的人口2837769人,一个家庭户的平均规模是4.23人,比“五普”时的4.75人减少了0.52人。从不同的家庭户规模比例来看,2000年“五普”时,西藏家庭户中一人户占13.03%,二人户占11.35%,三人户占13.41%,四人户占14.69%,五人户占12.57%,六人户占9.8%。2010年“六普”时,西藏家庭户中一人户占14.70%,二人户占16.19%,三人户占16.22%,四人户占15.20%,五人户占11.34%,六人户占7.87%。“六普”较“五普”一人户、二人户、三人户和四人户分别增加1.67、4.84、2.81、0.51个百分点,五人户及以上户则不同程度的减少,从此数据表明,随着改革开放和城市化的进程,藏区家庭结构在家庭户上发生变化,规模变小,结构简单化,同时家庭分工更细化,家庭成员间关系更加紧密。
根据以上论述,藏区家庭结构呈现出由农奴时期的家庭关系复杂,人口数较多,成员联系不密切的大家庭逐渐向家庭规模小型化发展的特点。同时也表现出传统藏区由联合、单亲家庭以及家庭结构复杂且残缺发展到核心家庭的特点。在传统时期一个家庭要担负经济、抚育、赡养、感情、支持等等各种功能,家庭要承担很多不同的功能,各种功能混为一体。因此,家庭结构更复杂,成员关系不紧密。随着西藏解放以及改革开放的到来,社会生产力也得到了极大的解放,藏区的社会资源相对富裕起来。总体上藏区家庭规模由以前的种族型大家庭逐步向核心家庭转化,成员间的关系也由原来的疏远走向亲密。
三、藏区家庭结构变迁的影响
(一)对教育方面的影响
家庭结构对家庭教育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分别在核心家庭和联合家庭中成长的两类儿童,其学习成绩也呈现出一定的特点。核心家庭的孩子被自己父母直接监督学习,他们的成绩也较好,对待学习的态度也比较端正。父母双方在孩子教育方法方面产生分歧时也容易达成统一意见。联合家庭中的孩子在学习方面的表现没有核心家庭孩子好,在写作业时不积极,做事喜欢拖延,不听父母的管教。而家长在孩子教育问题上也容易产生分歧,不同代有不同的教育理念,对待孩子没有统一的教育标准,易于让孩子形成散漫、推卸责任的习惯。家庭是孩子社会化的的基础,处于不同生理、生长期的儿童,对其实施的教育方式也不一样。并且生长在不同家庭结构中的孩子,其受到的教育方式也不一样。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儿童会模仿父母平时在家的表现。少数民族地的教育事业比其他地区起步较晚,因此相比较之下藏区的教育事业发展也比较落后缓慢。其原因主要是藏区教育观念仍然比较陈旧、落后。在藏区,许多家长自身的文化素质不高,而平日又忙于放牧,所以对孩子学习方面关心很少。他们希望孩子的学习变好,但是自己的知识能力有限,无法对孩子进行学习辅导。平时又对孩子的学习情况很少过问,任其自然。随着改革开放,藏区的家庭结构趋向核心家庭,在城市中此现象尤为明显。在藏区的城市核心家庭中,家长文化水平较农村家长要高,一般父母比较关心子女的教育问题,有能力的也愿意进行教育投资。但在这种多半为双职工父母的藏区家庭,双方需要一起承担家庭生活的重担,因此父母同子女沟通交流的时间就变少了。
除了上述的联合家庭与核心家庭外,藏区还有一种比较普遍的家庭结构——主干家庭。藏区农村主干家庭中,很多年轻父母外出打工,儿童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由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都没有受过教育,在孩子教育方面起不到相应的教育辅导作用。藏区的城市主干家庭中,对子女后代的教育与核心家庭的教育有明显优势。此类主干家庭中的老人有教育经验,有一定的文化教育基础,在教育隔辈人时有他们的教育方法。另一方面,在三代人的家庭教育中,常常会因为教育观念的差异而产生一些家庭教育问题。较常见的是老一辈因受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对隔代人过于疼爱,易形成对子女的溺爱,其结果直接影响后代习性的发展。
(二)对婚姻方面的影响
婚姻作为家庭构成的基本要素,对家庭结构的影响不容小视。传统藏区家庭婚姻制中,主要有一夫多妻,一妻多夫,一夫一妻,在解放前主要以一妻多夫和一夫多妻为主,因此出现了较为复杂的家庭结构和家庭关系。在世界上存在的多种婚姻形态中,最普遍的是单偶婚,即一夫一妻的,其次为一夫多妻。在默道壳的世界民族志抽样调查中,只有4个族中有一妻多夫的婚姻形态,其中包括藏族。作为一种仅占世界婚姻总量1%的一妻多夫制,虽在世界各国其他地方也有分布,但西藏地区最为典型。在藏区的农村,由于藏族农民外出务工,在城市里接受的一些先进的思想观念,对农村婚姻产生了一定影响,进而间接改变了家庭结构。在传统社会中,农村妇女的婚姻观里有很强的依附性,而在现代社会中,这种依附观念逐渐消亡。一些农村藏族务工青年,更加注重婚姻自由,而不是由双方家长决定。同时,在藏区外出务工人中女性也占一定的比例,妇女走出家庭,开始追求男女平等,在婚姻中寻求平等的地位。
(三)对养老方面的影响
藏区的城市和农村的养老方式也有些不同。在藏区农村的核心家庭中,为了生计,年轻子女都要外出务工,农村的留守老人群体逐渐扩大。农村留守老人在无人照顾的同时,还要担负起照看孙辈的责任。因为子女常常外出打工,不得不把孩子留给家里的老人照看,而这些藏族老人其本身就已年迈,有的连照顾自己都成了问题,再照顾孙辈会显得更加力不从心。随着现代文明的发展,以及尊老爱幼传统道德观念的提倡,藏区家庭养老观逐渐发生改变,老人们的家庭地位得到提高。随着时代的发展,藏区年轻人得到了自我发展,更加注重通过学习和工作来提升自己,重视生活品质、休闲娱乐。另一方面,无法对老人做到细微周到的照顾。家庭养老不能为老年人提供全面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老年人的家庭生活照料问题日益突出。
综合以上,了解到藏区家庭在传统时期的家庭结构主要以大家庭为主,在这种家庭结构中,家庭关系复杂,成员间的互动较少。随着西藏的和平解放,农奴制被推翻,农奴获得自由,整个藏区的家庭结构逐渐稳定并趋向核心家庭与主干家庭,家庭关系日益紧密。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浪潮的推动下,藏区的文化程度和人口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新生代的青年不会接受传统婚姻制,更倾向于法律所提倡的一夫一妻制。在社会变迁这个大背景下,家庭结构与家庭关系也在跟随时代的步伐发生着变化。同时,家庭结构的变迁也影响着家庭教育、婚姻、养老的发展。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和人们观念的改变,家庭对教育越来越重视,婚姻趋向自由,养老任务艰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