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大学生法治思维培养的意义
——以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为例
201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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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
翻开中华文明五千多年的厚重历史,既有强汉盛唐的雄风、大国盛世的荣耀,也有外敌铁蹄下的山河破碎、军阀割据中的民不聊生。对于一个国家来讲,“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乱则国家衰”、“奉法者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抉择,不断开辟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和实践新境界,显著增强了我们党运用法律手段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法治国家建设能否取得成功,直接依赖于社会的公共决策者和广大公民是否普遍接受与法治理念相适应的思维方式——法治思维。否则,法治社会、法治国家就无从谈起[1]。法治思维是指以法治价值和法治精神为导向,运用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方法思考和处理问题的思维模式。它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处理事务的准绳,要求崇尚法治、尊重法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协调关系和解决问题。大学生是未来社会主义事业的主力军,其法治思维的培养对我国法治国家的建设影响深远。所以,高校应探索利于大学生法治思维培养的有效路径。
一、当代大学生养成法治思维的要求
(一)出发点是合法性
法治思维的合法性要求大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时要以法律为准绳,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正确行使个人权利,切实履行其法律义务;另一方面要求大学生需要具备规则意识,在生活中依据规则处理事情。形成法律地位最高、效力最广、强制力最大、尤其宪法至上的法律至上思维与合法性的思维方式,这有利于大学生遵纪守法、切实维护法律权威。但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的学生因受制于落后的经济基础的影响,其上层建筑范畴的法治思维也深受影响,那种人高于法或权大于法,处理问题按照个人意志和感情,治人者以言代法、言出法随,个人说了算的人治思维仍然在人们思想中根深蒂固,与法治思维要求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行为准绳,以平等方式协调解决矛盾纠纷,以法律为最高权威的法治思维格格不入。
(二)目标是公平正义
法治思维的最高目标是公平正义,正义是各种社会制度最重要的价值标准。中国共产党人在长期的奋斗历程中,始终致力于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提出: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我们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铮铮誓言。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改革均以此为目标,各项司法工作都为此而努力。我国要建设法治国家就要在社会成员间合理公平分配和占有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作为未来国家发展主力军的大学生要积极承担起自身的社会责任,自觉养成公平正义的法治思维,增强实现公平正义的责任感。正义不应当缺席,也不应当迟到,迟到的正义是有瑕疵的正义。大学生在将来的工作、生活中解决问题时应善于运用法律规范推动社会的安定有序,以实际行动实现公平正义的目标。那么,在校期间就需要养成公平正义的法治思维。
(三)核心是权利义务
法律关系的核心是权利义务,而法治思维是通过界定和履行权利义务而体现出的法律的预测、教育、强制等功能。大学生需要将履行义务和享受权利结合起来,一方面要懂得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对个人和他人权利的保障和维护应基于切实履行义务的基础上。与此同时,大学生要能合理界定权利义务范畴,履行义务和享受权利需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
(四)保障是程序正当
程序正当要求按法律程序办事办案,表现为程序的合法性、中立性、参与性、公开性、时限性等方面。做一件事,只有按照一定的程序才能防止主观任性、无序混乱。唯有程序公正,法律惩治结果才有效;唯有程序公正,社会才会安定和谐。法律程序的意义包含内在和外在两个方面,内在意义指的是法律程序自身设置的公平、合理性,外在意义指的是程序正当条件下的过程与法律结果公正合理。维护程序正当有利于大学生自我管理水平的提升,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当代大学生法治思维培养中存在的问题——以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为例
(一)忽视法治教育也是素质教育的本质之一
通过调查了解,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并未将对学生的法治教育纳入大学生的共同课程中,不利于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养。根据课程标准,法制教育应该归属于素质教育,完善对大学生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的培养,有助于我国公民整体法治思维的有效提高,能够有效推进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
(二)法治思维培养缺乏长期性
因受到贵州本省经济条件的制约,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在学生法治教育方面的投入力度较小,对培养学生法治思维的重视程度不足,所以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途径只有在大一的第一学期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和其他法律选修课程,并没有贯穿学生的整个大学阶段。然而,众所周知学生的思维习惯是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形成的。学生的法治思维只有在长期的法治教育和法治环境熏陶中才可能树立起来。
(三)法治思维培养方式单一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途径主要是开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仅仅拘泥在课堂中对学生进行法律理论知识的灌输,缺乏实践性,并未将法律知识同学生遇到的实际情况相联系,没有从大学生的需求出发,导致对学生缺乏系统性的法治教育。同时,学校的法治教育中对学生法治思维的培养不够重视,校园内也没有形成良好的法治文化环境,导致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法治教育课程内容中仅简单介绍了几部法律,造成大学生的法律储备不足,严重影响了大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
三、大学生法治思维培养的策略
(一)通过思想政治课丰富大学生法律知识
通常而言,知识越丰富,主体所具备的概念体系越复杂和完善,相应地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思维方式也就越复杂和完整[2]。所以,大学生法治思维形成的基础是法律知识,而大学生的法律知识储备水平制约着其法治思维的水平,要提升大学生通过法治思维解决现实中遇到的问题,首先就要加强大学生的法律知识储备。而作为高校大学生法治教育主途径的思想政治课就要发挥其法治教育的作用,通过课程开展,对大学生进行法律理论知识的教育,丰富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形成良好的法治思维。
(二)充分发挥社会实践的作用
法治的真正力量不在于立法和执法,而在于公民普遍的法律信仰,使法治思维成为一种习惯[3]。“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法国思想家卢梭的这句警言,凝炼道出了“使法必行之法”在于人心这一道理。法治的真谛,在于全体人民的真诚信仰和忠实践行。民众的法治信仰和法治观念,是依法治国的内在动力,更是法治中国的精神支撑。在占世界人口近五分之一的中国,如何做到人人尊法、守法,这是世界法治史上独一无二的课题。2014年10月23日在北京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精神融进民族精神血脉,法治文化注入国家文化内核,法治社会建设不断推进,全民守法正在成为现实,法治力量深入人心。
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养是无法通过简单的说教完成的,必须通过参与社会实践,切身体会法律的公平正义,树立对法律的信任感,坚定法治信念才可以形成。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应开展形式新颖的法治实践活动,提高法治教育的有效性,让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法治理念,使大学生在实践中体会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性,进而自觉培养自身的法治思维。
(三)完善学校法治文化环境建设
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养还有赖于高校法治文化环境的建设。优化校园法治文化环境建设:首先,要提高学校领导的法律知识储备,通过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依法管理学校,维护学校的安定和谐,主动接受师生的监督和制约,为师生做好表率。其次,要坚持依法治校,依法处理学校的各项事务,实行民主管理,发挥学生的主人翁地位,鼓励其积极进行学校管理,学校在处理学生问题时要做到程序公正。再次,努力营建和谐、法治的校园环境。学校在法治教育的实践中,要充分利用校报、广播等方式公布有关社会热点问题,有效推动学校法治文化环境的塑造,促进学生法治理念的深入,无形中促进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形成。
四、结语
当前,大学生法治理念的形成还处于初级阶段,未来还任重而道远,需要社会、学校多方力量的共同作用,要努力营建良好的法治文化大环境,唯有如此,才可以提升大学生的法治思维,也才有利于法治国家的成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