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上遭遇咸猪手,该如何维权?
2019-11-14青剑
文/青剑
微博谴责咸猪手,被指恶意传播
2017年1月5日,新浪微博用户冷月佳杏(以下简称冷月)发表博文《飞机上被性骚扰,我要维权!》,讲述了她在飞机上被人袭胸的经过。
三天前的下午2时许,冷月在南京飞往北京的航班上睡着了,朦胧之中感觉有人触碰她的身体,她以为是邻座乘客不小心碰到了,没有在意。可不一会儿,她感觉胸部有大幅度异动,猛然被惊醒,只见右边的男性乘客头靠着她的座椅,身体朝左倾斜,把手伸进了她的上衣里……冷月当即站起来,大喊“流氓”。随后空乘人员赶了过来,有乘客拍下了该男子的照片,在飞机降落后传给了冷月。之后,男子和冷月被带至机场派出所调查。
面对民警,两人各执一词。男子名叫赵辉,他说冷月的指证纯属主观臆想,当时他也在睡觉,由于座位相邻,身体倾斜是正常现象,绝没有故意接触冷月的身体。在民警再三追问下,他承认把手靠近了冷月的胸部,但没有故意猥亵她。赵辉还义正辞严地说:“我是上市公司的高管,不要耽误我工作。”为进一步查明事实,民警留下赵辉的联系方式,准许赵辉离开。
三天后,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赵辉趁冷月睡觉时,用左手触摸其胸部,决定给赵辉以行政拘留的治安处罚。
虽然赵辉得到了公安机关的惩戒,冷月仍然气愤难平。她把事实经过在网上公开,并配上了赵辉的照片。此事迅速在网络上传播,几家视频网站采访了冷月。
赵辉非常恼火,开通微博号发表了题为《无端的炒作,婶可忍叔不可忍!》一文。文中指称冷月为了出名,进行无底线炒作。赵辉还在博文中称,冷月对他各种威胁,“对方不停呼喊直到飞机降落,打电话约人来机场接,扬言她拥有数十万粉丝,弄死我是分分钟的事。”“该女子自称21岁,是北京名校在读学生,还威胁要人肉我,并让我身败名裂、失去工作。”此博文掀起新的网络热潮。双方各执一词,真伪难辨。
随后,赵辉再次出击,宣称:所谓女大学生被骚扰事件,纯属恶意传播。提醒善良的网友,不要因没有实名认证的博主一面之词,而以讹传讹,“有人意图炒作,但我的人生不能够,也决不允许为她背锅!”
个人信息被公开,上告侵权
冷月原名李娜,正在读大学三年级,发布博文本是为了解气。可赵辉颠倒黑白的回应,让她遭到人肉搜索,姓名、年龄、籍贯、就读学校等个人信息被公开到网上,还不时接到陌生人的电话和手机短信,言辞夹枪带棒,对她诋毁贬损,让她苦不堪言。她要求赵辉在网上公开道歉,删除其个人信息等,赵辉没有回应。
2017年9月,冷月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判令赵辉在新浪微博、《北京青年报》等网络平台和新闻媒体上向她公开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
赵辉迅速回应说,没有证据表明他有公布冷月信息的主观恶意和客观事实。他还提出冷月接受过媒体或平台的采访,其个人形象并没有进行遮盖处理,冷月应该追究这些媒体和平台的责任。
经过多次调解,冷月与赵辉不能达成和解。2017年12月,法院公开庭审。冷月确认赵辉在博文中没有提到她的真实姓名,是网友将她“人肉”,之后因她接受采访,其声音、样貌被暴露。她当庭提交了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明其受到赵辉骚扰的事实,并提供了赵辉的微博截图,证明他歪曲事实,混淆视听。冷月还提供了赵辉微博粉丝的跟帖,以及因个人信息泄露而多次被“人肉”的相关证据。赵辉仅承认公安机关对其处罚的行政行为,但辩解说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不是全部事实。
是非曲直有定论,侵权必有责
法院一审审理认为,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自然人的名誉乃是公民人格尊严的体现。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名誉权,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赵辉未能就其微博中表述的内容真实性提供证据,且微博内容与其在公安机关承认的事实,以及公安机关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的事实均不符,故认定赵辉发布的微博文章存在失实。
鉴于赵辉公开传播虚假事实,且在微博文章中使用“无端的指责、以讹传讹、借机炒作、造谣中伤”等表述,足以让受众对冷月作出负面社会评价,对其名誉造成一定程度贬损。因此,可认定赵辉通过诽谤方式侵害冷月的名誉,应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
因赵辉的诽谤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对冷月造成精神上的损害,故关于冷月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但考虑到冷月首先发布微博引发赵辉回应,冷月对自身受到不良评价亦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金额需结合侵权情节、赵辉的过错程度确定。
2018年7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赵辉在其新浪微博上持续发布致歉声明10天,向冷月赔礼道歉,如拒绝履行,法院将在网络媒体或全国发行的纸质媒体上刊登判决书主要内容,费用由赵辉负担;赵辉赔偿冷月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赵辉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19年6月9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落槌,驳回赵辉上诉,维持原判。(因涉及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作者声明:未经许可,严禁一切形式的转载,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