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欺凌行为预防及干预措施浅谈
2019-11-13沈梅合肥工大附中安徽合肥230009
沈梅 合肥工大附中 安徽合肥 230009
引言
家庭和学校应积极配合,以教育为先,以预防为主,以保护为要,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合力构建出安全的校园。
曾几何时,校园,俨然是知识与纯净的代名词,而现在搜索“校园”,会自动链接上“欺凌”“暴力”等词语。
什么是“校园欺凌”呢?《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提出,中小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虽然媒体曝光的校园欺凌现象多是初高中学生的案例,看起来跟小学生关系不大,但是,如果从小学生开始就将防患于未然和及时的干预作为校园安全和学生思想道德培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落实,必将大大减少初高中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那么,如何在小学阶段有效预防呢?
一、以教育为先,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小学低年级的学生,多数矛盾来自于“好玩”——给同学随意“起外号” 打闹嬉戏把握不好尺度 不经别人的同意动别人的东西 中年级的学生,很多纠纷出自于计较和怕事,发生纠纷,要么撇清责任,要么避重就轻,甚至撒谎,不敢承担责任,不能诚实面对,想交朋友,但不知道如何交友。高年级的学生,已形成比较固定的交际群,通过电话手表,QQ群缔结友谊,群里有人摊上事了,群里人有主观维护之举,少数学生乐于拿男女生开玩笑,引起当事人反感,破坏当事人学习情绪,男生之间偶有打架现象。
对此,可以利用家长会,首先对家长逐步提出要求,比如新生入学时家长要“教育孩子,不与同学吵嘴、打架,有事跟老师说。”二年级再对家长提出“平时要注重细节教育,在与人沟通、合作方面做好示范作用”。中年级时希望家长多关注孩子的身心发展,用责任与爱心陪同孩子一起成长。高年级时鼓励家长继续当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不辞辛苦,真心投入,帮助孩子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系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其次,对学生坚持要求“三管好”——管好口,不骂人,不说脏话,不向别人吐口水 管好手,不打人,不经允许不拿别人的东西或毁坏别人的物品,不向别人竖中指 管好脚,不踢人,不踢公物和花草树木。
班主任可以通过班会课,任课老师可以在思想品德课和语文课等课程,有意识地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专题教育 每间教室可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张贴于教室显目的地方起到无声引领的作用 学校和班级要丰富学生的精神生活,通过组织一些益智益趣的活动,用充实替代无聊,用精品提升学生的欣赏品味,培养他们爱国爱人的宽广情怀。
二、以预防为主,从苗头上减少学生欺凌事件的发生。
班级里如果有残疾学生和新转进学生,老师要叮嘱学生只能爱护、帮助,决不能欺负分毫。课间是学生纠纷易发时段,班主任要加强课间安全文明引导,抽空在教室、校园巡视,要求学生,在校内发生的纠纷一律通过老师解决。下雨下雪等异常天气里,学生都聚集在教室里,可以利用智慧校园网络播放央视纪录片,像《朗诵者》《魅力中国》《挑战不可能》《诗词大会》……可以播放学生们喜欢的中外好歌曲听一听,唱一唱……随着年级的升高,纠纷的复杂性也会提升,为了加快处理“案子”的速度,可以多复印一些“投诉单”放在班主任办公桌显目的地方供学生使用,有了这种“投诉单”,就等于老师知道投诉人的“冤情”了,就等于事情马上可以解决了,这种措施,不仅会使投诉人的坏情绪立刻得到缓解,还可以避免很多纠纷的升级,更能间接地养成理智的好习惯,实践证明,效果很好。另外,每天坚持“文明小卫士,志愿者在行动”的活动,发现不良苗头及时跟班主任汇报,让班主任第一时间到场了解情况 班长每天坚持将欺负同学的详情记录在“班级日志”上 班主任每天放学后将了解过的案情通报给家长,同时将学生之间发生过的纠纷材料汇总到学生“变历”中,这样既可以起到对“重点学生”的督促,又能便于有的放矢的激励,促进这类学生的良性成长。
三、以保护为要,从过程中降低欺凌事件的不良影响。
中年级以前,欺负同学的事情往往是显性的。比如有一个患有耳疾佩戴人工耳蜗的女生多次受到男生L的戏弄,先是多次藏她的东西,后是在她的书上乱花,还撕人家的作业本,因为没有监控和人证,所以这名女生一直很困扰,就跟班主任说。后经过留心观察,终于发现是L干的坏事。班主任批评了L ,没想到他回到教室就打她的头。女生哭了,同学们又来报告老师了。面对这种恶意行为,只有找家长来解决。家长说L在家更过分,一不高兴就打人,讲他什么都不听,越讲他闹得越厉害。虽然家长拿他没办法,但毁坏的东西要赔偿,伤害了人家要郑重道歉,开始他不肯,后来听说要双倍赔偿,让他单独坐,并且告诉他当同学们知道他是一个好欺负同学的人之后,估计就没有朋友了。他经过思考,道歉了,并表示以后不会欺负那个女生。为了转移L的注意力,避免他再无事生非,班主任决定给他多找点事情做,因为他懂电脑,就让他当了电教员,还把信息技术方面开展的活动推荐给他,鼓励他拿出作品积极参赛,自那以后,老师的话能听进去了,投诉L欺负同学的人没有了。
进入高年级,欺负同学的事情大多变得比较隐性,主要由家长告诉班主任。
有个家长告诉班主任,班上有个男生M,经常用特别难听的语言辱骂她的女儿,见一次骂几句,她女儿从小就胆小不吭声,为此情绪低落,不想上学了。另一个家长告诉班主任,还是那位男生,好端端地把另一个男生G的眼镜夺下来,扔到厕所旁边的垃圾堆里,还撒上小便。G捡回眼镜,用水冲冲不敢吭声。更可气的是课间,几个男生围着G,用水泼他,商量着怎么“修理”他。家长问他为什么不告诉老师,他说怕M打他。音乐课上,M还把其他同学放在凳子上的眼镜悄悄拿走,然后在几个同学之间传递。如果不是家长来反映,他的班主任根本不知道。事出必有因,这个M的父母关系不好,找到母亲,她说找他父亲,找他父亲,他见面就要揍他。为此,班主任每天课间把M叫到办公室,有时叫他去文印室取个文件,有时让他到教室找个学生,有时从包里掏出点糕点或新书给他,之后的课间他就在办公室呆着看书了。后来再跟他谈起以前的事情,他低着头说,因为父母不管他,他有气,就找好欺负的同学撒气,故意惹事,就是为了引起父母的关注。通过慢慢地开导,他认识到自己欺负同学的不良行为再发展下去就是校园暴力,而且已经具有传染性,因为有几个受害者已经成为他的“手下”了,转而开始欺负同学了。就这样,M当了这位班主任半年的“勤务兵”,享受到特殊的温暖,慢慢地变得正常起来了。他的父母见他改头换面了,也转变了对他的态度。
五年级的时候,班级转入一名男生H,人很老实。刚开始,没有人带他玩。这时,有一个男生S主动对H说,他可以和他做朋友。每天放学,S都要H买东西给他吃,并要求H不要告诉班主任,不要告诉他家长,否则就不跟他玩了。H为了能和S继续玩,都答应了。有一次,H看到S在玩一个电子玩具,很喜欢,就问他在哪里买的。S说,卖完了,如果想要,就把手里的这个卖给他,但要100元,还自拟了一份合同,上面写着100元将玩具卖给H,但是H每个星期必须给他玩一天,如果不给,逾期一天罚滞纳金5元。因为国庆节放假7天,H逾期了,结果被S追着要滞纳金。H老是拿钱的事终于被他妈妈发现了,才暴露此事。事发之后,班主任发现S就是抓住H想找人玩的需求“吃定”他了,从吃他的,借他的钱,到高价卖东西给他,还“逼”人家签订不平等的合同。他承认确有此事,不过振振有词地说,都是H自愿的。班主任告诉S,S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语言手段实施欺负,造成H财产损失的行为说轻点是欺负,说重点就是欺凌。未成年人不具备行为能力,签订的合同无效,应将所得钱款退还H。S家长知道此事之后,直呼没想到自己忙于生意而疏于关注孩子,让孩子做出了欺负新同学的错事来,很快将115元钱退还给了H同学的家长,H也将玩具还给了S,S向H当面道歉。
从上面这些例子可以看出,小学生在成长的过程中,因被家长或娇惯,或放养,或疏忽而出现欺负同学的不良行为,只要老师及时阻断他们的“小恶”,家长予以积极地配合,走过弯路的学生就会很快回到正道上来。
为了合力构建最阳光,最安全校园,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可见,国家对校园安全工作,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高度重视。我想,有了法律法规的督导,学校安全措施的到位,教师的尽职,家长的尽责,合力构建出的的校园一定会是只有安全,没有欺凌,只有尊重,没有暴力,每一个学生都会洋溢着安逸的笑脸,任朝气、正气在阳光中蓬勃、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