逞强逞威之戒
2019-11-13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吴泰山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吴泰山
周华是一位16岁的辍学少年,由于父母疏于管教,他整天无所事事,在家附近的一所初中学校周边混日子,经常向放学回家的学生和出校园买东西的学生勒索钱财。父母知道后教育了他,把他送到一家小饭店学厨师。因不想吃苦,周华没一个月就又回到家里,整日玩手机游戏,成为一个“手机控”。
日子过得实在无聊,于是周华很快“重操旧业”,继续向学生索要10元、20元不等的零花钱。被勒索的学生家长报警后,周华被民警带至派出所训诫。因为周华年龄小,每次要的钱也不多,民警的几句口头教训反而更加助长了周华的嚣张气焰,他认为谁也拿他没办法。
一天中午,周华在学校附近闲逛时遇到了学生小刘。此前,周华也多次向小刘要钱,但都是10元、20元,小刘也没放在心上,一般都是给钱了事。周华知道小刘家境好,这次他直接“狮子大开口”,向小刘索要100元,但遭到了小刘的拒绝。周华气不过,对小刘恶语相向,并顺手拽下小刘挂在胸前的名牌手机,用手机砸向小刘的鼻子。后经法医鉴定,小刘的鼻骨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二级。周华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检察官的话:
面对不法侵害时,未成年人应该注意什么?
一方面,要注重培养法律意识。只有了解、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才能从内心形成法律认同,在行为上表现出法律约束和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在学生阶段,大家要从遵守校规、遵守道德做起,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
另一方面,要注重理性平和地待人处事。未成年人情绪比较敏感,容易冲动,要学会有智慧地与人相处,遇事不能草率鲁莽,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当与他人发生矛盾冲突时,首先要控制情绪,避免冲突恶化导致更严重的后果。当面临暴力侵害时,不要以暴制暴,势单力薄时不要进行正面搏斗,以免受到更大伤害。要尽量想办法离开现场,并向老师、家长反映,紧急情况下可直接报警,万不可因一时冲动而逞强逞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