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原初出发的写作
2019-11-13⊙文/曹寇
⊙ 文 / 曹 寇
去年我在《青春》杂志主持一个栏目,狗子给我转来几篇佟琦的小说。看完之后,我觉得不过瘾——佟琦的小说普遍很短——联系作者,佟琦给我寄来一大堆,仍然都很短。我迅速地都看完了,挑了几篇发在《青春》上。前不久,佟琦似乎情绪不佳,对自己的写作忧心忡忡,表示自己失去了“判断力”,微信上又给我发来两个新的。我看了,仍然发自内心地觉得好。现在,这篇《我要去加国》仍然是好,是佟琦固有的那种好。
佟琦的小说在某种意义上并不算是风格明显,他很老实,就是用最简单的笔法和文字写一段生活插曲及其中的情感。混迹于鱼龙混杂、尘土飞扬的期刊文学,佟琦很容易被忽略掉。事实就是这样,当代作家,尤其是所谓的青年作家,在我看来,这些年的表现堪称“逞凶斗狠”。无论是题材还是文字,无论是形式还是内容,着力点都在一个凶狠之上。从成功学角度来看,凶狠是必须的,唯有凶狠,才能产生“印象”,构成“风格”,以至于出位成为黑马之类的新锐人物。这条铁律可以适用于近些年来不断冒出来的青年作家身上。
而且,佟琦的小说是“闭塞”的。就我对他的阅读,发现他仅仅写自己那摊子事儿。如本篇《我要去加国》,主人公和作者佟琦本人在现实生活中几乎完全一致。这甚至不是对个体经验的忠诚,而是对自我经验的依赖,就像一个依赖老婆孩子热炕头的中国农民。不能说佟琦是要蓄意屏蔽间接经验,而是他的“胆小”似乎让他对间接经验表现出了某种望洋兴叹的畏惧和困惑。当然,这也不能表明佟琦对自己那摊子就是多么笃定。事实是,在小说中,他对自己那摊子也往往踌躇再三,不敢妄言,始终保持着“大概是这个样子的吧,你觉得呢”这种与读者商量着办的态度。对比于众多作家在题材和书写胆略上的勇猛,佟琦何止胆小,简直是“没什么大出息”。而且这绝非佟琦的蓄意为之。
也就是说,在书奇写异的狂飙突进下,佟琦的写作仅仅是作者本人的死水微澜。这一点,他与北京的狗子和南京的顾前有某种隔代相似之处。不过,狗子要激烈得多,狗子要表达态度(尤其是其成名作《一个啤酒主义者的自白》),表达与生俱来的立场。顾前则倡导有趣、好玩,即生活中的某种先天存在的戏剧性和荒诞感。但这也为佟琦所不取。他就是记录和描述,像对待一位死者那样对待自己。看得出来,佟琦并不享受他的生活,但依赖乃至沉溺于他的生活。在沉入水底之前,狗子会伸出胳膊,顾前会发出笑声,佟琦则一声不吭。
让人能在喧嚣中静处一隅,并知晓一隅的存在和苦难(甜蜜),这或许是佟琦的某种“价值”和“意义”。另外,就我的判断,佟琦的小说与两千多年前那些青年农夫在春天的田陌之上唱出的“关关雎鸠在河之洲”没有本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