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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分析

2019-11-12黄燕伟张慧颖刘争博徐康

南方农业·中旬 2019年7期
关键词:改革方案

黄燕伟 张慧颖 刘争博 徐康

摘 要 结合云南省大姚县的实际情况对该县制定切实可行的农业水价改革方案。通过对该县进行水价改革试点工作的办法,找出该县水资源开发利用及节水方面实际面临的问题和情况,并解决这些问题,从而制定合理的农业水价改革方案和合理的农业水价征收模式,推动该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为其他地区进行农业水价改革提供参考。

关键词 改革试点;农业水价改革;改革方案

中图分类号:F323.21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19.20.089

1 大姚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背景

从2014年国务院四部委发文要求选择试点县深化改革试点,到201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55号),以及随后国家相关部委出台的一系列扎实推进改革的相关文件,全国上下从政府层面陆续开展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1-3]。李宝妮等[4]针对冯家山水库灌区灌溉运行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明晰水权、分类水价、超定额累进加价、精准补贴、节水奖励、加强水价管理等方面论述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过程中采取的措施,分析了农业水价改革在该区的实施效果。徐营等[5]从构建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夯实改革工程基础方案、建立健全农业水权制度方案等方面入手论述了高密市农业水价进行综合改革的内容,总结取得的成效并提出了建议,为其他地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提供了参考。但这些改革方案都无法完美契合云南省大姚县的实际情况,基于此,结合该县实际情况开展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并遵循“坚持积极稳妥、调整水价与理顺水价结构相结合、促进水价改革与水利事业建设相结合、统一政策与分级管理相结合、合理利用水资源与防治水污染相结合、水价改革与水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发动群众与全程参与相结合”七大原则[6],通过水价改革试点工作,探索成功经验,加快推动全县水价改革工作。

2 大姚县当前水价现状

2.1 现行水价偏低

大姚县执行的非农业用水城镇生活原质水为0.2元/m3,农业用水价格为0.06元/m3,水价偏低且低于供水成本,不利于提高用户节水的意识,不利于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会造成水资源的严重浪费。由于水价低于供水成本,灌区管委会财务收不抵支,不能维持县管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人员经费,从而使得全县水利工程管理、供水服务不到位,无力开展更新改造工程,形成水利基础设施年久失修,渠系利用率低,无法实现工程的良性运行,进而导致农业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地下水采用水价格、社会资本参与建管水利工程等供水设施科学节水价格推行较难。

2.2 水价改革存在一定阻力

受农民收入水平低、群众承受能力弱等客观因素影响,农业水价长期低于成本,且目前部分村委会现有水费的收缴还有一定难度,而水价调整提高则会加重群众的经济负担,因而水价改革存在很大阻力。当前,非农业水价执行不到位,达不到供水成本,且城镇生活原质水价调整时间与居民生活水价调整时间不一致。通常情况下,城镇生活原质水价调整在居民生活水价调整后才执行,而城镇生活原质水费不能按实际供水量按时足额收取,水费拖欠现象仍然存在,水价改革困难重重。

3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方案

3.1 创新农业水价定价机制

根据价格管理权限,大姚县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实行分级管理,原则上县水利工程提供的农业用水水价实行政府定价,县管水利工程末级渠系、管道供水工程和乡镇管理水利工程农业用水水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有条件的乡镇管理水利工程农业用水水价可以采取协商方式确定,适时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建立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调整机制,对社会资本投资的水库,可采取“一库一策”的方式制定农业用水价。

3.2 建立合理的農业水价形成机制

推广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从县管水利工程农业供水途径上调整水价,使县管水利工程农业管道供水价格高于渠道供水价格;从供水对象用水上调整水价,充分考虑农户,保障联产承包责任田的粮食安全,使经营承包的农业大户用水价高于非经营承包的农业大户水价;从供水类别用水上调整水价,使非承包经营的农业大户农业用水水价高于非承包经营的农业个体户农业用水水价,用水量大或附加值高的经济作物、畜牧、渔业生产的用水水价应高于其他用水类型。从县管水利工程、末级、终端的用水上调整水价,使县管水利工程水价逐步达到保本水平,末级水价至少达到保本水平,终端水价结合县管水利工程水价、末级管道、渠道的水价综合考虑调整。

3.3 分类制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实施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根据用水单位的不同,实施不同的农业水价征收原则,基本水价如表1。

用水超出定额一定百分比后调整价格,累进加价[7-8],调整后价格如表2所示。

4 农业用水户、单位承受力分析

根据农业生产成本费用和用水户承受能力调查情况,对大姚县水稻、烤烟、玉米和油菜进行生产成本、产值、净利润和水费典型调查,农业水费占水稻生产成本费用的2.2%,占总产值的2%;农业水费占玉米生产成本费用3%,占总产值的2%;农业水费占油菜生产成本费用2.2%,占总产值的2%;农业水费占烤烟生产成本费用1.3%,占总产值的1%;综合考虑农业水费占农业生产成本费用的1.7%,占总产值的1%;均在农业水费占农业生产成本费用的5%,或占总产值的5%范围内。按照《大姚县水利工程农业供水粮经作物用水定额标准表》规定的农业用水定额,在水稻保证率50%用水定额460 m3·667 m-2、烤烟保证率90%用水定额135 m3·667 m-2、玉米保证率50%用水定额130 m3·667 m-2、油菜保证率50%用水定额180 m3·667 m-2情况下,原则上调整农业水价控制在农业水费占农业生产成本费用的5%、或占总产值的5%范围内可以承受。

5 结论

通过创新农业水价定价机制,在农业用水户承受范围内建立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能够实现供水成本的降低与供水收益的提升,促使农业水价改革后,形成供水单位与农业用水户双赢的局面。

参考文献:

[1] 陈丹,陈菁,褚琳琳.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六步六好”操作方法探析[J].中国水利,2018(6):56-59.

[2] 陈丹,陈菁,陈祥,等.基于支付能力和支付意愿的农民灌溉水价承受能力研究[J].水利学报,2009,40(12):1524-1530.

[3] 陈丹,张建,褚琳琳,等.县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探讨——以洪泽区为例[J].人民珠江,2019,40(3):133-140.

[4] 李宝妮,车建利.冯家山水库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情况探析[J].水利发展研究,2019,19(6):40-42.

[5] 徐营,王明森.高密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措施与成效[J].山东水利,2019(5):1-2,4.

[6] 郭兴利.河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思考[J].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2019,48(2):25-26.

[7] 张立尖.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思考与建议[J].给水排水,2019,55(3):11-16.

[8] 关平,王盈.供水超定额累进加价研究——景泰川电力提灌工程案例[J].科技创新导报,2011(3):97.

(责任编辑:赵中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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