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脱贫质量是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关键
2019-11-12任俊英
任俊英
摘 要:我国脱贫攻坚战已由全面推进转入到更加注重脱贫质量的新阶段,在当前脱贫攻坚集中总攻的关键节点上,要确保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方略的要求,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严格脱贫标准,聚焦深度贫困地区,构建脱贫长效机制,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健全脱贫攻坚监管机制,确保脱贫效果的可持续性。
关键词:脱贫质量;长效机制;内生动力
党的十九大把深入推进脱贫攻坚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把精准脱贫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之一。当前脱贫攻坚战已由全面推进转为集中总攻,进入到更加注重脱贫质量的新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必须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烈的历史担当和真挚的为民情怀,为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指明了方向。
一、河南省脱贫攻坚战取得实质性成果
近年来,河南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政治责任、最大民生工程、最大发展机遇,严格按照中央部署尽锐出战,精准施策,全力推进,全省脱贫攻坚战取得重大进展。截至2018年年底,全省贫困人口从2013年年底的698万人减至104.3万人,全省贫困发生率由8.79%降至1.21%。继兰考、滑县、新蔡、新县、沈丘、舞阳顺利脱贫之后,河南省又有33个县(19个国定贫困县、14个省定贫困县)退出贫困县序列,实现脱贫摘帽。
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仅2018年,中央、省、市、县四级共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8.5亿元,全省的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56.5亿元。全省精准扶贫贷款余额136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7.2%。金融扶贫“卢氏模式”全面推开,全省扶贫小额信贷历年累计投放469.6亿元,累计惠及贫困户99.2万户。创新土地支持政策,推行宅基地复垦券“河南模式”,全年累计交易宅基地复垦券9.35万亩,收益192.92亿元,交易量和收益均排在全国前列。
定点帮扶持续发力。继续实施定点帮扶和对口帮扶,2018年,24家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河南省31个国家级贫困县,直接投入帮扶资金1.66亿元。河南省4个省辖市帮扶4个深度贫困县、15个市县结对帮扶15个脱貧任务较重的贫困县,落实项目资金超20亿元。深化“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全省6342家民营企业累计帮扶贫困人口73.12万人。全省选派驻村工作队1.72万个、队员5.02万人,对4723个软弱涣散和后进村全覆盖。
扶贫模式不断创新。2018年,全省实施产业扶贫项目1.73万个,参与贫困群众315万人次,其中农业产业累计覆盖带动贫困人口超过130万人。就业扶贫提速,全年培训贫困劳动力144.18万人,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3.6万人。生态扶贫做实,选(续)聘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2.3万人,带动8万多人口实现脱贫。易地扶贫搬迁进展顺利,规划建设的293个安置点住房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健康扶贫“应保尽保”,全省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90%,因病致贫返贫人口较2016年减少50余万人。教育扶贫阻断传递,156万人(次)建档立卡贫困生获资助,新建、改扩建贫困地区中小学、幼儿园5900余所。
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坚持“啃硬骨头”不懈怠,重点攻坚深度贫困县村、特殊贫困群体、重点贫困县区。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中部省份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自己深度贫困地区重点扶持的要求,河南省将2016年年底贫困发生率超过10%的4个国定贫困县(卢氏县、台前县、淅川县、嵩县)定为深度贫困县,将贫困发生率超过20%的1235个村确定为深度贫困村,将它们作为攻坚重点。2018年,在按计划分配专项扶贫资金的基础上,河南省对4个深度贫困县又倾斜安排资金7000万元;对1235个深度贫困村,省财政为未脱贫村倾斜安排2.7亿元专项扶贫资金。对特殊贫困群体,把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450元,将贫困群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8元。针对脱贫任务较重的15个贫困县和12个非贫困县,制定专项方案,由省辖市加强帮扶。
经过全省各级的艰苦努力,贫困地区发展步伐明显加快,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决定性进展,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但也要看到,到2018年年底,在国家现行扶贫标准下,河南全省还有农村贫困人口44.7万户、104.3万人,贫困村1221个。新识别纳入贫困人口2.5万户、7.1万人,返贫0.1万户、0.2万人。这些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深度贫困地区,实现稳定脱贫、高质量脱贫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二、加快提高脱贫质量的对策建议
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中原更加出彩的重要内容。在当前脱贫攻坚集中总攻关键节点上,要确保完成任务,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的方略,通过采取更加有效的举措,精准施策,扎实推进脱贫攻坚,确保贫困地区高质量脱贫。
严格坚持中央脱贫标准。当前脱贫攻坚战总攻在即,扶贫工作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越是到了攻坚阶段,越是需要讲政治、讲规矩、讲标准。中央要求“现行标准下”脱贫,就是坚持“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标准。对此,我们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既不能降低标准、影响质量,也不能随意调高标准、盲目攀比。不切实际超出标准扶贫,不仅易出现“福利陷阱”“悬崖效应”等风险,还可能导致扶贫资源透支,致使攻坚期后半段投入资源受限,影响整体脱贫质量。另外也会额外增加贫困地区财政风险,影响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坚持“现行标准下”的标准,就是要按照“贫困退出专项评估”的标准开展贫困退出工作。贫困县摘帽要符合“三率一度”标准,即贫困综合发生率低于3%、漏评率低于2%、错退率低于2%,群众综合认可度高于90%,贫困村退出要符合“一低五有”标准,贫困户退出要符合“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真脱贫,切实保障贫困退出短期达标、长期稳定,让脱贫结果经得起人民和时间的检验。
突出攻坚深度贫困地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打好脱贫攻坚战,关键是打好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关键是攻克贫困人口集中的乡村。”深度贫困地区是精准脱贫攻坚工作的重点更是难点,是当前精准脱贫攻坚战的主战场,必须进一步聚焦聚力,啃下这块“硬骨头”,这是决定脱贫攻坚最终成败的关键。河南省的深度贫困地区主要集中在“三山一滩”地区,要确保深度贫困地区高质量脱贫,必须深入分析深度贫困地区自然生态环境脆弱、基础设施历史欠账多、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市场发育不充分等致贫因素给脱贫攻坚工作带来的挑战,既要狠抓教育扶贫这个治本之策,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也要以市场为导向抓好产业扶贫,促进“造血”能力提升,攻克深度贫困地区长期贫困顽疾。同时,还要聚焦重点贫困人群的脱贫难点问题,针对残疾人、孤寡老人、长期患病者等“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贫困人口,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做好兜底保障工作。
构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扶贫工作既要解决好眼下问题,更要形成可持续的长效机制”,防止返贫和继续攻坚同样重要。脱贫攻坚越往后,一些地方无疑也将面临返贫压力。已脱贫对象返贫问题不仅事关脱贫稳定性,而且事关脱贫攻坚的最终成败。要坚决贯彻执行“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减力度,扶上马还要再送一程”的脱贫攻坚政策。积极探索构建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基金、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等,将短期“输血”与长期“造血”并举。要建立返贫问题的事前预防和事后帮扶机制,制定返贫预防措施,切实降低返贫发生率;同时,要正视返贫现象,建立返贫帮扶机制,在及时掌握返贫信息的基础上,制定针对返贫个人或家庭的事后帮扶举措。要继续强化脱贫户巩固提升机制,加强后续精准帮扶举措,在既有脱贫成效基础上,以脱贫户“造血能力”提升为核心、“帮扶跟进”为重点,提升脱贫质量,确保实现稳定脱贫。要加快构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构建和完善标本兼治的稳定脱贫机制,确保脱贫的可持续性。
扶贫重在激发内生动力。贫困群众自身的智慧和志气是脱贫的内生动力,是决定性的内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扶贫首先要通过扶思想、扶观念、扶信心,帮助困难群众在思想上“脱贫”,从源头解决“思想贫困”问题。只有志气树立起来了,脱贫致富的干劲和办法才能跟上来,也才能從“要我脱贫”变为“我要脱贫”、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从“输血”变“造血”,真正激发出持久的脱贫致富内生动力。要加强引导工作,通过积极开展自力更生、勤俭创业典型事迹的宣传,帮助贫困群众解放思想,克服以往“等、靠、要”思想,培养自强奋斗精神,主动学习脱贫致富技能。要通过各类针对性、实用性强的教育培训,提高贫困群众的生产技能,让他们获得更多的自我发展能力。
建立健全脱贫攻坚监管机制。在当前脱贫攻坚的关键时刻,更需要强化监管,对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的审批环节和实施过程要实行“嵌入式”监督,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构建扶贫领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一是严格资金使用。加强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督促引导职能部门建立扶贫资金风险防范机制,集中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对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要严肃处理,对贪污扶贫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惩处。二是加强项目监管。针对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易出现的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问题,以及滥用职权、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违纪违法行为,坚持事前介入、事中监管、事后整改“三步走”,督促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三是全面信息公开。紧盯重点环节和风险点,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网络平台等,全面公开村干部本人及其相关人员享受本村低保、贫困补助及慰问、救灾救济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四是建立大数据监督平台。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总结推广“互联网+脱贫监督”工作模式,实现对全省所有贫困村贫困户扶贫工作的实时监督、智能分析、动态监管,实现“人在干,云在转,数在算”,过程监督“全覆盖”。
本文为河南省人文社科项目“河南深度贫困地区建立脱贫长效机制及推进路径研究”(编号2020-ZZJH-463)的部分成果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