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司长宗锦耀到吉林省督导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
2019-11-12
10月28日~30日,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司长宗锦耀带队一行4人,到吉林省就深化农业综合执法改革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并分别召开省和长春市两级座谈会,听取省农业农村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司法厅、省畜牧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长春市农业农村局以及九台区、双阳区、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等5个县(市、区),关于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进展情况的汇报,就吉林省改革推进工作机制和步骤、相关部门推进改革职责以及机构组建形式、职能整合、人员配置等方面情况,进行详细问询了解,对吉林省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提出明确指导意见。
宗锦耀指出,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指导新时期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全面推进农业依法行政的纲领性文件。吉林省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乡村治理体系的迫切需要,是加快农业农村部门职能转变、提升农业执法监管能力的重要举措。
宗锦耀强调,要整合职能,农业农村系统行政执法队伍都要整合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要健全执法体系,从部、省、市、县(区)都要有执法机构。要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将农业综合执法运行经费、执法装备建设经费、罚没有毒有害物品处置经费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由各级财政加强相关经费保障。要落实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要及时建立健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党组织,加强党员教育和监督管理。要把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打造成信念坚定、业务娴熟、作风过硬的一支正规军。
在省级座谈会上,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钟东汇报了吉林省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进展情况,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