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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亡》修改的“得”与“失”

2019-11-12宋剑华

新文学评论 2019年1期
关键词:全集巴金自然段

□ 宋剑华

众所周知,《灭亡》既是巴金的处女作,同时也是他的成名作。虽然现在的读者对它很陌生,但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灭亡》却红极一时、影响甚大,深受广大青年读者的喜爱。有一个数据就很能够说明问题:从1929年到1951年,开明书店本(以下简称“开明本”)《灭亡》总共印行了28版,其发行量仅次于《家》的35版。由此可见《灭亡》在当时的畅销程度。另外,《灭亡》刚刚在《小说月报》连载完,就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许多读者都认为这部作品思想深刻、立意新颖,和当时正在“流行的所谓标语式口号式的革命文学”完全不同。尤其是在那个迷惘与彷徨的黑暗年代里,杜大心敢于牺牲自我的抗争行为,对于那些苦于寻找出路的热血青年来说,“实在有激励人心之效”。

然而,巴金本人却并不满意这部作品,他说自己早有“删改这本书的心思,但是被别的事情缠住,未能如愿”。一直到1936年开明书店印第7版时,他才做了一次大规模的删改,从此“了却了一桩心愿”。巴金为什么要去删改《灭亡》?删改后的实际效果又是如何的呢?正是怀着这样一种好奇心,我把《灭亡》的不同版本,仔细地对读了一遍,发现巴金不仅在1936年做过删改,1958年出《巴金选集》和1986年出《巴金全集》时,仍做过不同程度的修改。我粗略地统计了一下,小说《灭亡》总共有90 000多字,而被巴金删改过的地方,则超过了10 000字,大约占原作字数的11%,修改程度仅次于《家》(15%)。综观这些删改之处,有些是称谓词的置换,比如“女儿”改为“女人”、“女郎”或“少女”等;有些是地名的具体化,比如“S市”改为“上海市”,“ZN路”改为“海格路”,“Y区”改为“杨树浦区”等。但更多的还是叙述或描述文字的修改,比如袁润身在讲述他和法国少女的恋情时,对于那位法国小姐的相貌描述,《小说月报》本(以下简称“月报本”)的原文是这样的:

她底长园的脸,鼻子隆起,眼深横如凤,嘴唇微有点小,红得真像一颗熟了的樱桃,但这是自然的,并不曾靠着胭脂底力量。(第8章:一段爱情故事)

到了《巴金全集》本,则被作者改写成:

她底鸭蛋型的脸,鼻子隆起,一双天蓝色的眼睛常常带笑,嘴唇红得真像一颗熟透了的樱桃,这是天然的红,并不是口红底颜色。(第8章:一段爱情故事)

对读《小说月报》本和《巴金全集》本(以下简称“全集本”),我们可以发现如此大规模的删改,的确为《灭亡》的语言文字增色不少;但我所关心的焦点问题,还不是“月报本”文字表达的幼稚和粗糙,而是巴金本人不断去修改《灭亡》背后的难言之隐。在对读开明本和全集本《家》的过程中,我就曾明确地指出过,《家》在时间叙事与历史叙事等方面都存在着许多不该出现的常识性错误,没有想到这一“病根”其实早在《灭亡》中就已经落下了。尽管这种常识性错误在全集本里得到了一定的改观,然而由于最初构思的故事情节已经无法彻底改动了,所以无论巴金本人如何努力地去删或改,都将成为他心中永远无法抹去的巨大遗憾。

那么,《灭亡》都做了哪些修改?我为什么要说这种修改是既有“得”又有“失”呢?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来阐释。

一、 时间叙事修改的“得”与“失”

首先我要解释一下,我在这里所讲的时间概念,并不是指故事发生的时间背景,而是指故事叙事本身所涉及的某些具体的时间节点。《灭亡》故事的发生背景是1926年,即北伐军虽然打到了上海附近,但上海的“华界”区域仍在军阀孙传芳的统治之下,这一点《灭亡》交代得十分清楚。然而小说《灭亡》在其故事叙事当中,由于巴金本人缺乏严谨审慎的创作态度,因此在人物年龄、季节等许多具体的时间节点上,都出现了不该出现的低级错误,有些叙述描写简直是不可思议,令人啼笑皆非。

第一个具体事例,出现在第3章“四年以前”。这一章主要是杜大心回忆他与表妹之间那段刻骨铭心的恋爱悲剧,以及他离家出走到上海求学的真正原因。杜大心与表妹青梅竹马、相爱已久,但姑妈却执意要把表妹许配给他人,毫无反抗精神的表妹只能是大病一场,含泪给杜大心写了一封诀别信。巴金这样去描写杜大心当时的绝望心情:

在得知她得病的消息之后,又读了这样的信,他真是柔肠寸断,一个十九岁的青年竟哭得像一个小孩子似的。(第3章第46自然段)

孤立地去看这段叙述文字,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毛病,作者无非是在告诉读者,杜大心当时不过是个19岁的青年。然而,紧接着到了第3章的结尾处,问题立刻就暴露了出来:情感上受到了致命打击的杜大心,决心离家出走去上海求学,巴金又这样写道:

在一个春雨连绵的下午,他离开了二十年来住惯了的故乡了。带去的东西除了行李外还有母亲和弟妹们底送别的眼泪。(第3章第55自然段)

前面说杜大心才19岁,可后面又说他已在故乡生活了20年,那么他的实际年龄究竟是多大,恐怕当初连巴金本人也没有设想好。所以到了全集本,巴金赶紧用“多年来”取代了“二十年来”,这才解决了杜大心年龄方面的前后矛盾。我之所以要指出这一点,并不是想嘲笑巴金的时间观念太差,只是想说明巴金在创作《灭亡》时,虽然情感热烈,但艺术构思却过于随意,否则绝不会出现这种低级错误。只要他稍加留意并加以校对,就不会给人留下任何口实或把柄了。

第二个具体事例,是李静淑的年龄问题。李静淑在小说《灭亡》里,是一个充满着仁爱之心的美丽天使,同时也是杜大心的知己和恋人,巴金对于这位自己心目中的女神式人物,用尽了他所能够使用的赞誉之词。可巴金本人却未曾想到,他在这一人物的年龄定位上,照样出现了自相矛盾的大问题。在月报本里,巴金原本称呼李静淑为“年轻而美丽的女儿”。“女儿”在四川方言里,发卷舌音,是对年轻女性的一种统称;不论婚否只要是年轻女性,都可以称作“女儿”,很贴切也很具有地方特色。但是到了全集本里,巴金却把“女儿”一词,分别改成了“少女”或“女郎”,这令我感到非常诧异。也许在巴金本人看来,“女儿”一词是地方方言,既不容易为一般读者所理解,也不能准确地揭示李静淑的清纯美丽;故用“少女”或“女郎”来形容,似乎更为准确和恰当,殊不知这样一改,就不是“得”而是“失”了。“女儿”一词是没有年龄界限的,而“少女”和“女郎”就不同了。“少女”一词的词典定义,是指“未婚的少年女子”,由于1930年颁布的《中华民国民法典》,将女性婚姻年龄规定为16岁,故只有不满16周岁的女孩,才能被称为“少女”。而根据《灭亡》第6章的交代,“李静淑到了S市时,他底哥哥已经是N大学本科二年级生了,她也考入了这所大学的预科——一年半的光阴又似流水般地逝去了”。这说明故事发生时,李静淑已是大二的学生,年龄起码也有20岁了,用“少女”称之显然是不合适的。而“女郎”一词的词典定义,则说是“指年轻女子”,其特征是年轻、时尚且已度过青春期的“不成熟”,是具有一定思想和内涵的女青年。毫无疑问,巴金本人完全混淆了“少女”和“女郎”这两者截然不同的词义概念,既想赋予李静淑以“少女”般的纯真与美貌,又想赋予她以“女郎”般的成熟与时尚,根本就不去考虑两者之间的年龄差异性。这种不“得”而“失”的奇特现象,说明巴金本人当时在思想艺术上都不太成熟。

第三个具体事例,是杜大心与李静淑交往时间上的逻辑混乱。《灭亡》的故事情节交代,李静淑是杜大心的第二个恋人,但是读完作品我们却发现,他们两人从初见到感情升温,仿佛就是在一夜之间完成的。因为在前6章里,巴金明明白白地告诉读者,杜大心与李冷只是偶然见过一面,而李静淑则并不认识杜大心;可是到了第7章中,巴金又说他们两人已经是老朋友了,不仅常来常往,十分熟悉,而且还知根知底,关系密切。其时间叙事上的逻辑混乱,实在是令人不堪卒读。这绝不是我在吹毛求疵、无事生非,而是一种不可否认的客观事实。我们不妨去看看第7章“生日之庆祝”的开篇叙述:

杜大心第一次给李静淑的印象完全和他给与他底哥哥的印象不同,就在她本人也是料不到的。因为这一个诅咒人生宣传憎恨的人在她底面前,正像一个不知世故的孩子那样地行为。(第7章第2自然段)

巴金在这段叙述中说得很清楚,李静淑是在哥哥的生日聚会上,“第一次”见到杜大心的,两人以前根本就不认识,更谈不上什么关系密切了。可是当杜大心因迟到而辩解说,他并不知道今天是李冷的生日时,李静淑那番颇含抱怨之意的回答,却令人一头雾水、大跌眼镜:

“这又怪了,以前杜先生在这里的时候,我不是常常提起过么?怎么杜先生没有听见——杜先生总是和小孩子一样怕见客。”(第7章第16自然段)

前面刚说他们是“第一次”见面,这里又说“以前”来过,并且还是“常常”,否则李静淑又怎么会了解他“总是和小孩子一样怕见客”呢?“第一次”同“以前”和“常常”,在时间上构成了巨大的矛盾冲突——既然是“第一次”,就不可能是“常常”;既然“以前”来过,就不可能是“第一次”。全集本对于这段话虽然有所改动,比如将“我不是常常提起吗”一句,改成“我不是提起过几次吗”,但却是换汤不换药,“几次”与“常常”都是表示行为或动作在时间方面的多次性,恰恰是从时间和数量上形成了对“第一次”的绝对否定。巴金本人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这一失误,否则这种时间叙事上的逻辑混乱,也不会在后面的故事叙事中不断地延续。比如到了第9章“杜大心与李静淑”中,巴金又这样写道:

出了李冷家,众人都雇了黄包车坐上走了,独有杜大心步行着——一路上,她底歌声,她底姿态,她底言语都来追他——她固然不能把他底灵魂了解透彻,但这一些日子的观察使得她知道他是有一个高贵的灵魂,一个黄金般的心——。(第9章第1—30自然段)

生日聚会刚刚结束,也就是杜大心与李静淑刚刚见过“第一次”面,巴金却突兀地来一句“这些日子的观察”,的确让读者感到有些滑稽可笑。全集本对于这段描写,并没有去做任何改动,究竟是什么原因?我们不得而知。不过巴金自己曾说,“我愿意做一个‘写到死, 改到死’的作家”。这充分说明他比别人更清楚,自己早期的文学创作,的确存在着不少毛病,后期做些力所能及的修改是很有必要的。可问题是像《灭亡》中出现的这种时间叙事上的明显失误,在小说《家》等作品中也比比皆是,即便是巴金发现了这种失误,他就是想改也不可能了。因为一部作品的故事情节一旦定型,任何大改都会牵一发而动全身,无疑是等于对原作进行重写,巴金当然是不愿意这样做了。所以不管是“发现”也好,“忽视”也罢,修改与不修改其结果都一样,即:小说《灭亡》可以使巴金扬名一时,但却成不了中国现代文学的经典文本;艺术表现技巧上的粗糙与幼稚,是很难使其跻身于“经典”之列的。

第四个具体事例,是季节认知上的逻辑混乱。巴金把《灭亡》故事发生的时间背景,放在了1926年秋季,这一点作品中也有着明确的交代,比如在第14章“杜大心与李静淑”的开头就这样写道:“这是一个秋天的午后,屋檐上有几个麻雀在叽叽喳喳的叫着。” 或许有人会问:这不是交代得很清楚吗?为什么你还会说逻辑混乱呢?问题当然不是在这里,而是在接下来的故事叙事中。在这一章里,有这样一个情节:神志恍惚的杜大心,突然昏倒在了李静淑家;当他苏醒过来以后,李静淑这样告诉他昏倒的原因——

“幸亏我知道人工呼吸法居然救活了你,我们又请医生来,忙了两三个钟头,算把你弄得安静地睡着了。医生说这是由于你身体虚弱,忧郁过度,疲劳过度的缘故,而且你又中了暑。”(第14章第21自然段)

李静淑的这段话,明显存在有三个疑点:首先,在医疗条件极其落后、医学知识极度匮乏的20世纪20年代的中国,一个刚从乡下来到上海且是文学系大二学生的李静淑,她究竟是从哪里学到的“人工呼吸”等急救本领?其次,就算杜大心是“中了暑”,只要是在阴凉通风的地方多加休息、多喝些水即可缓解,何须动用“医生”去“忙了两三个钟头”呢?再者,既然已是凉爽的秋季,没有高温环境或阳光暴晒,杜大心又怎么会“中了暑”?恐怕就连巴金本人,也意识到了这段说白有问题,所以他才会在全集本里,尽力去做一些必要的修改。比如:

“我们忙乱了一会,你后来也醒了。我们又请医生来,给你看病,医生说这是由于你身体虚弱,忧郁过度,疲劳过度的缘故,而且你又中了暑。”(第14章第21自然段)

全集本把“人工呼吸”和“两三个钟头”等字眼全都删除了,这就等于是消除了前两个疑点;但却留下了最为关键的一个疑点,即“中暑”问题仍未解决。也许在巴金看来,人在秋季中暑是一种常见的现象,这从医学或气象学的角度出发,都可以做出合情合理的科学解释,所以他不去做修改,无疑是有充分依据的。我个人也曾设想,杜大心的突然“中暑”,莫不是因为秋老虎的闷热天气?秋老虎的气候特征,恰恰是闷和热。可是巴金接下来的描写,却令我感到彻底的失望:杜大心清醒以后,“他出了房门在楼前的走廊上,他看见右边房里的电灯已经熄灭了。蓝空中闪耀着密布的星群,凉风吹拂着他底烧脸,似乎有一瓢冷水向他底头上泼来”。我们注意到巴金在这里,是用“冷水”去形容“凉风”;而“冷”与“凉”二字,给人的感觉就是深秋——既然已是深秋季节了,那么杜大心又怎么会“中暑”呢?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种结论:一个“乱”字,足以说明年轻巴金的幼稚与无知。

除了以上这四个具体事例之外,还有两处时间节点的修改或订正,其结果也是不尽如人意的。一是出现在“李公馆”里的那位袁润身教授,巴金在月报本里,说他25岁就在法国获得了硕士学位,回国即被N大学聘为教授。可能后来巴金觉得,一个25岁的硕士就当上了大学教授,实在有点不那么靠谱,故在全集本里又改成了博士。然而,25岁就能获得博士学位,在五四时期根本就没有这样的先例,即使是天才诗人徐志摩,也不过是剑桥大学的硕士而已。所以改与不改,都会令人疑窦丛生。二是《灭亡》中那个被杜大心称作“大孩子”的张为群,不仅是一个立场坚定、意志坚强、爱憎分明、勤奋工作的革命者,并且还是一个两岁孩子的父亲。巴金起初在月报本里,说他是“二十二、三岁”,可是到了全集本里,则被改成了“二十四岁”。一岁之差究竟有什么实质性意义?这大概只有巴金本人心里明白。但无论是出于何种缘故,比张为群更年轻、更幼稚的杜大心,把张为群称作“大孩子”,却总是让人感到有点莫名其妙和不可理喻。

二、 历史叙事修改的“得”与“失”

巴金本人历史常识比较匮乏,这是我在对读开明本与全集本的《家》时就已经感受到了的。巴金的小说创作,很喜欢将故事背景置放于真实的历史空间,进而去发表他自己的思想观感,这当然是无可厚非的。因为文学创作是一种虚构艺术,它所追求的也是艺术真实而非历史真实。但这种虚构也不是没有限制的,它必须要去遵守一个基本原则,即人物与故事是可以虚构的,但是历史本身却不能虚构,否则便是以艺术取代历史,最终造成读者对历史认知的极度混乱。小说《灭亡》中的历史叙事,涉及许多真实的历史事件,由于巴金本人并没有去加以认真考证,仅凭道听途说就随意发挥,所以出现了大量常识性的错误。这无疑是巴金迫切希望修改《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不过,在对读过程中我也发现,巴金有些地方是改好了,可有些地方却是改坏了。我个人的总体感觉,就是巴金的历史知识非常浅薄,即便是他成名以后,这种状况仍没有太大的改观。否则也不会在全集本里,仍存在着那么多的问题。

首先,月报本《灭亡》的第1章,是写人群围观一场交通事故,巴金把故事发生的地点,设定为“S市”的法租界,这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S”只不过是一个象征性的地域符号,你可以说它是中国地名拼音以“S”打头的任何城市。但不知是何缘故,到了全集本,巴金却把“S”具化为“上海”,这样一来就出问题了:“戒严司令部”的秘书长,在法租界里开着汽车横冲直撞,不仅把一个乞丐撞死,而且还表现出了十分傲慢的态度:

“这东西吗?”那男子轻蔑地指着地上的死尸,打断了巡捕底话,“你把他搬开就是了——我现在还有要紧事。”——说着在怀里摸出一个皮夹来,从许多的绿钞票中取出一张五元的钞票交给巡捕,“你快去叫部车子来,把他搬开好了。”巡捕接了钱,恭敬地行了礼,在人群中分开了一条路扬长地去了。(第1章第6、7自然段)

巴金的本意,是要揭露反动军阀的草菅人命,可是他却忽略了这是洋人治下的“租界”,而不是军阀孙传芳治下的“华界”。众所周知,“租界”是晚清不平等条约的历史产物,是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历史缩影。各西方列强在自己的“租界”地中,都有自己的管理体制和法规体系,根本就不受中国政府的节制,这就叫作“治外法权”。在“租界”区域内,是不允许中国政府官员以官方身份活动的,更不可能横行霸道、耀武扬威;巡捕也只服从其“洋主子”的命令,对于华人他们总是“操着警官吹毛求疵的强调,摆出冒牌绅士的架子”。巴金在去法国之前,曾在上海生活过几年,由于他不了解“租界”社会的特殊性,所以才会让一个“戒严司令部”的秘书长,像在“华界”那样目空一切、趾高气扬,而“租界”巡捕也像“华界”警察一样,见了当官的便低头哈腰、唯唯诺诺。巴金对于“租界”文化缺乏必要的了解,又直接导致了《灭亡》中后续故事的叙事出现了问题。在月报本第14章的结尾处,杜大心为了隔断与李静淑的情感联系,一心一意去从事革命工作,所以决定搬出法租界到“Y区”去。到了全集本里,他又把“Y区”改为“杨树浦”,看似只是地域符号的更替变化,但却直接导致故事内涵发生了变化。我查阅了一下历史资料,“杨树浦”是英美等国的“公共租界”,也不是“华界”区域;那么巴金用中国警察取代“租界”巡捕在此巡逻,并将张贴传单的张为群抓捕,也就变成了一个莫大的笑话。中国警察越界巡逻并抓人,不要说是军阀统治时期了,就是国民党统治时期也是不可能的事情。就算是国民党想在“租界”里抓捕共产党人,也只能是向“租界”当局申请,并由“巡捕房”派人执行,然后再做交接“引渡”。像《灭亡》里中国警察在“杨树浦”大街巡逻且抓人,那只不过是巴金自己的主观想象而已。所以我说,在小说《灭亡》里,这种地域符号由抽象改为具体,不仅没有增强故事叙事的真实性,反而暴露了故事叙事的虚假性,真是有点事与愿违、得不偿失。

其次,在月报本的第15章“革命党被捕”中,巴金曾让那个姓范的老警察,讲述了他当年跟随赵尔巽进藏平叛,并且还经常吃“蛮子”肉的骇人故事:

我当兵跟着赵尔巽,赵大帅到Z省(全集本改为“四川省”),后来进西藏去打蛮子,——天气好冷!到处冻了冰,风也刮得厉害,不过我们也还过得舒服。一天没有事,便倒在营里抽大烟,有的是云土,尽你烧。酒不消说是常常喝的。下酒菜最好的就是人肉,又不用钱买。我们营里常常捉了闹事的蛮子来杀头,杀了没有人来收尸,让他摆在那里,我们常常跑去把肉割了下来,用藏里的酥油煎好,吃起来又嫩又脆,不说没有腥气,倒还香得很。——有一次我做了一件损阴德的事,有一天杀了一个蛮婆子。我正是年少气盛的时候,总好寻事。我们剥了那女人的裤子,用刀把她那东西割开来看,一直看到底。——女人的肉比男人的还要嫩得多!(第15章第12—14自然段)

读完之后我感到非常的惊讶,连忙去查阅了一下历史资料,发现巴金对于这段历史并不熟悉;他的所有依据无非是老一辈人的一个谣传,即赵尔巽在任四川总督时,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残酷暴君。在这里,有两个史实问题需要澄清:第一,领兵进藏平叛的,是赵尔巽的弟弟赵尔丰,而不是赵尔巽本人,巴金显然是张冠李戴了。1907年,清政府任命赵尔巽的弟弟赵尔丰为川滇边务大臣和四川总督,次年赵尔巽接任四川总督,赵尔丰则改任为驻藏大臣。赵尔巽主管的是巴蜀地区的军政事务,他本人并没有进过西藏;领兵进藏的是赵尔丰,他曾平定了西藏上层贵族策划的叛乱事件,为捍卫祖国的领土统一立下过汗马功劳。故巴金让姓范的警察说,他是跟着赵尔巽去西藏打“蛮子”的,这完全有违历史真实。第二,在中国近代史上,赵尔丰是个颇有争议的历史人物,由于他曾镇压过“保路运动”,所以四川人非常恨他。但在西藏问题上,他却是功不可没。赵尔丰领兵进藏,虽然也曾发生过个别士兵抢劫寺庙的恶性事件,但他在藏区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彻底粉碎了英国政府分裂西藏的险恶阴谋,比如兴办新式的现代教育,建立文明的法律制度,剥夺土司头人手中的权力等,诚如历史学家所说的那样:“历史事实证明,赵尔丰绝非嗜杀之徒——公允地评价赵尔丰,应该是功大于过,对于他的功,是应该肯定的。”巴金在《灭亡》里,连赵尔巽和赵尔丰都没有分辨清楚,就借着那个姓范的警察之口,去发泄自己内心的不满,实在是令人难以信服。此外,巴金把藏人称为“蛮子”,无疑是一种民族偏见。如果藏人是“蛮子”,那么“吃人”的汉人,不是比他们更野蛮吗?巴金当然意识到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所以在全集本中,有关清军“吃人”的文字,也全都做了必要的删除。

再者,《灭亡》的第17章,是“杀头之盛典”,从行刑过程到看客心理,巴金都写得细致入微、生动传神。作者本人的主观用意,无非是想通过革命者张为群被杀头的血腥场面,去揭露反动军阀的凶残本性以及国民的麻木与愚昧。但是,由于巴金过于追求细节真实,把整个砍头过程渲染得极其恐怖,读起来令人毛骨悚然:

(刽子手)一只脚踏住犯人底跪屈着的腿,右手拿着刀,前面在左边的一个兵士先拿了大砍刀向犯人底脸上猛劈下来,但还没有到脸上的时候,又轻轻地偏过去了。犯人底身子不自觉地向后面一仰。那个持刀以待的刽子手立刻把他底刀用力地砍下去,“嚓”的一声把犯人底右边脸皮连着耳朵一起砍了下来,但并没有完全砍掉,还连接在颈子上。霎时间,鲜血直流,直喷,刽子手底手上和身上都溅满了血点。刽子手连忙退了一步,扑通一声,犯人底身子便向前伏倒了。他并没有死,而且反因这一刀变得更有生气了。他底身子在土地上乱滚,口里发出非人的怪叫。——刽子手连忙跑上去追着他的犯人底身体,左脚踏住他底胸口,不管犯人底挣扎,活活的把他底头割了下来,又一脚踢开了头。(第17章第14—16自然段)

(他们)究竟是有了年纪懂得世故的人,做事时常常带敷衍的色彩,顾虑很多,他们虽然比其他的办事员好一点,但至多也只能做到把工会的事看得和家事差不多有同等的重要。若说为工会而做多大的牺牲,在他们是做不到的。(第12章第6自然段)

毋庸置疑,巴金笔下的周百顺等人,指的就是共产党人。因为上海总工会成立于1925年5月,委员长为共产党员李立三,副委员长和各部部长基本上也都是共产党员。而且上海的历次罢工和武装起义,更是由共产党人所领导的。不仅上海市总工会的组织结构是如此,在国共合作时期,国民党基层党部的组织结构亦是如此。比如,1926年国民党“上海执行委员会”成立,在8名执行委员当中,共产党员就占据4席地位,这种奇特现象,史学界称其为“小党”领导“大党”。既然巴金在《灭亡》中,把周百顺等人与王秉钧加以区别,那么他们不是国民党人,就必然是共产党人了。巴金说在上海工会里,国民党人讲空话,共产党人不作为,只有杜大心和张为群这些无政府主义者,才是为工人阶级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坚定革命者。巴金替无政府主义者树碑立传,自然是与他的政治信仰有关;但因自己的政治信仰而去篡改历史事实,却是令人反感且不能接受的。虽然全集本做了一些文字上的修改与订正,可是故事情节仍保持着原样不变,巴金究竟是有意为之还是出于无奈,我个人不想在这里妄加推测。

三、 人物叙事修改的“得”与“失”

(一) 对杜大心思想信仰修改的“得”与“失”。月报本与全集本对杜大心思想信仰的叙述描写,前后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在月报本里,巴金清清楚楚地交代说,杜大心是一个无政府主义者,比如在第3章“四年以前”的结尾处,他是这样描写的:

又过了一年,他因了一个同学的介绍,相信了为人类谋幸福的“平等主义”,加入了革命团体。后来竟完全抛弃了学业,离开了学校,把他底全部精力用在宣传主义与煽动革命上面去了。(第3章倒数第2自然段)

又过了一年,他因了一个同学的介绍,参加了社会主义的革命团体。后来竟完全抛弃了学业,离开了学校,把他底全副精力用在革命工作上面。(第3章倒数第2自然段)

(二) 对杜大心扭曲心态修改的“得”与“失”。在月报本和全集本里,巴金都把杜大心走上革命道路的根本原因,归结为是由“失恋”造成的;但月报本是在一种特殊情况下问世的,由于对社会的不满和身体疾病所造成的焦虑情绪,巴金赋予了杜大心一种极其变态的仇恨心理。比如第4章“女人”中,巴金曾让杜大心在梦里,对表妹有过一番冷酷而厌世的情感发泄,读起来令人感觉很不舒服:

四年来我想把我从你那里失掉了的爱取于人们,施于人们,我想拿我对于人们的爱求得人们对我的爱,拿它来麻醉我底苦痛,融化我底苦痛。然而我所见到的只是一个和我底理想相反的世界,我看见人们底真面目了。对于我底爱,人们只拿陷害,相仇,掠夺,欺骗来报答了,我是在做梦了。人们除了自己而外是不能也不肯爱谁的,我的要求成了泡影。(第4章第23自然段)

伴随着身体的恢复与思想的成熟,巴金后来发现这样描写使杜大心变得过于消极和颓废,会严重影响无政府主义者的革命形象。故他在全集本中,又做了这样的修改:

四年来,我想把我从你那里失掉了的爱取于人们,施于人们——然而对于我底爱,人们只拿陷害,仇恨,掠夺,欺骗来报答。(第4章第23自然段)

我们注意到这段修改,尽管没有彻底消除杜大心的憎恨情绪,但却极大地遮蔽了他的阴暗心理;尤其是删掉了“麻醉”“苦痛”“泡影”等灰色字眼,他最后以暴力反抗去进行革命启蒙,才会具有感染读者的积极意义。不过有些地方的删改,却很值得商榷了。比如,无论是月报本还是全集本,杜大心对于袁润身这一人物,都充满着厌恶和敌意;但在月报本中,杜大心对他除了反感,还有同情的一面。尤其是当袁润身讲述了自己与一个法国女孩的爱情悲剧之后,杜大心的内心世界已经发生了十分微妙的变化:

“不想袁润身那样讨厌的人,居然能说出这样凄楚动人的故事,”杜大心底心里正这样想。“他遇着这样的事真是不幸!和我过去的经历是同样不幸的。不过我现在却没有一点爱的心了,我也不再爱竹妹了。然而他,他多么可怜!他还是爱神脚下的俘虏。他还没有忘记他的马丽。马丽,看来她底命运也和竹妹底差不多。‘世间薄命的女儿太多了。’”杜大心想到这里倒对于袁润身表起同情,而且有点可怜他,可怜他底马丽,以及世间薄命的女儿。(第8章第38自然段)

巴金把中国式的家长专制,移植到了一个法国家庭,让袁润身和马丽在异国他乡,重新上演了一场杜大心的爱情悲剧。因为是同病相怜,故杜大心不再与袁润身为敌,而是逐渐改变了对他的厌恶态度,这原本是一种符合逻辑的人性写真,但全集本却将这段文字全部删除了。也许在巴金本人看来,杜大心对于袁润身的怜悯与同情,会使他变得性格懦弱,严重影响他的革命意志,故删除了这段文字。然而,抹去了杜大心人格中难得一见的这缕阳光,让他的内心世界始终都充满着黑暗与仇恨,难道巴金所理解的无政府主义革命者,都是这样冷血吗?恐怕他本人也难以回答这一问题。

(三) 对杜大心奇怪行为修改的“得”与“失”。作为小说《灭亡》中的主人公,杜大心有许多行为,都令人感到稀奇古怪。比如,巴金一再强调杜大心很忙,可他究竟都在忙些什么呢?白天一觉睡到中午12点,不是漫无目的地瞎逛,便是到处去看热闹;到晚上则彻夜不睡,不是偷听楼下房东夫妇的嬉戏打闹,便是去闹市区观赏“过往的盛服艳装的男女”。最令人称奇的是第18章“两个世界”,巴金让杜大心在南京路上闲溜达,突然来到一家最豪华的餐馆门前,看到几个面黄肌瘦的穷人,隔着玻璃窗垂涎里面达官贵人的丰盛美食,他立刻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报复欲望:

杜大心猛然从背后用力拉着一个比较最近门口的穷瘦汉子底肩膀,使他转过身来,在那人底惊惶的叫声中,他从衣袋里取出一张五元的钞票,塞在那人底手里,又用力地从门口把那人像木偶般地推进里面的世界中去了,他底动作是如此之快,使得那人来不及做出任何反抗的表示。他连忙得胜地逃走了。他一想到那个穿着像贴了许多张膏药在上面的破布单衫的,乌黑的脸的穷瘦汉子同绅士先生、太太、小姐坐在一起吃精美的晚餐的事,他不禁因了复仇的满足而微笑了。(第18章第6、7自然段)

巴金的本意,是想暴露现实社会中的贫富差别,进而为杜大心的革命壮举制造一个令人同情的客观依据。但杜大心这种极其古怪的报复行为,怎么看都会让人感到幼稚可笑。不要说五元钱在最豪华的大餐馆里能否吃到东西,恐怕衣着不整门卫也不会让进,更不可能让一个穿着破衣烂衫的穷人,同“先生、太太、小姐”们在一起用餐。巴金后来也意识到,这两段描写不仅太出格了,并且还有悖于生活常理,所以他在全集本里重写道:

一个外国巡捕走过了,后面跟着两个华捕,他们开始赶走那几个穷瘦的男女。

“人是没有同情的东西,而且他正是在别人底痛苦上建筑自己的快乐。”这思想又一次来撕他底心。愤怒压倒了他。他绝望地叫了一声,使众人都掉头惊讶地看他,他却昂然地大步走了。(第18章第5、6自然段)

巴金在重写的这两段里,让杜大心从“搞怪”变成“旁观”,再加上巡捕的驱赶,不但集中突显贫富差别和阶级矛盾,同时也更加符合生活真实,这恰恰反映出了巴金思想成长的曲折历程。

除了杜大心这一人物之外,巴金还对《灭亡》中的许多地方做了尽可能符合生活逻辑的技术性修改。比如在第13章“张为群”中,张为群对杜大心讲述一个痨病妇女被警察赶走,好给他腾房子的凄惨故事,月报本原来是这样去描写的:

“他们用脚踢她,把她底剩下的一点烂东西从晒台上抛到后面田坝上,一小锅还不曾煮熟的粗米粥也被他们连锅一起泼在田坝里去了。这样失掉了一切的希望,她只得牵了三个孩子离开了你现在住的那间房子。她走到田坝里,坐在地上,望着那一点破烂东西哭了许久,最后把那些东西收拾起来,走了。”(第13章第24自然段)

在大上海的弄堂里,根本就不可能有什么“田坝”,所以巴金发现了这一错误,到了全集本里,“田坝”全都改为了“路上”。又如在第12章“杜大心底悲剧”中,巴金为了丑化王秉钧这一国民党右派人物,在月报本里曾有过这样一段描写:

王秉钧本身是由一个工厂的学徒出身,但因为人很聪明——得以在工人部里当一个职员。而且他自从做了纺织工人总工会底交际委员以来,自己底经济情况一天天地好起来,他底妻子也穿起绸缎来了。(第12章第24自然段)

工会组织并不是财团,一个小干事从哪里去搞钱,以供其老婆去挥霍呢?这显然是不现实的。故到了全集本里,巴金便把这段全都删掉了。诸如此类的技术性修改,毫无疑问是完全必要的;同时也使我们看到月报本《灭亡》,在艺术上是多么的不成熟。

注释:

①毛一波:《“灭亡”》,《真善美》1929年第5期。

②俞珍华:《“灭亡”》,《开明》1930年第20期。

③巴金:《巴金全集》(第四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5页。

④宋剑华:《巴金为什么要反复地修改〈家〉》,《南方文坛》2018年第2期。

⑤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1201页。

⑥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1008页。

⑦巴金:《谈“秋”》,《收获》1958年第3期。

⑧上海研究中心编:《上海研究论丛》,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36页。

⑨李茂郁:《论赵尔丰》,《社会科学研究》2002年第4期。

⑩巴金:《谈〈灭亡〉》,《巴金选集》(第十卷),四川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19~1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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