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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课程双导师制培养模式探讨

2019-11-11王岩

课程教育研究·学法教法研究 2019年21期
关键词:双导师制课程教学建筑设计

【摘 要】建筑学专业的权重在于培养具有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在此背景下,本文以河南城建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建筑学专业为例,通过介绍建筑设计类课程双导师制培养模式的实施过程与实际效果,探索双导师制下的建筑设计类课程教学模式,帮助社会培养合格的实践性人才。

【关键词】建筑设计;课程教学;双导师制

【中图分类号】G642;TU20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9)21-00-02

建筑学专业是一个实践性非常强的专业,故而在教学计划以及培养模式上,我们应突出实践性教学对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在建筑学专业课程中,建筑设计课程全面的培养和训练学生的建筑设计能力和设计方法,是专业学习中最重要的一门课程。故在建筑设计课程中,通过双导师制的培养模式来构建强化学生实践能力的实践平台,对培养高素质的设计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一、建筑设计课程双导师制培养模式概述

1.相关概念

本文所探讨的建筑设计课程是指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的建筑设计系列课程,以本院的2017版建筑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例,建筑设计课程分为建筑设计一到建筑设计六,从学生大二上学期开设至大四下学期,共设六个学期,每学期共128学时,16个教学周完成,贯穿于建筑学本科专业课程的始和末。

双导师制是指在建筑设计课的教學过程中,除了校内专任教师以外,另从行业、企业等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行业专家担任兼职教师,来共同辅导学生完成课程设计。

2.实施过程

在建筑设计类课程双导师制培养模式中,双导师由校内导师、校外导师组成。在教学环节中,二者各有分工和职责。

校内导师主要由教研室指派校内专任教师担任。在学校和二级学院的管理制度下,校内导师除承担正常的教学任务外,还需完成教学组织等工作,如教学相关文件的制作,课程执行大纲的撰写,任务书的编写,教学进度的组织以及对学生的安排,学生成绩的录入与提交等,原则上一切与校内制度挂钩的教学过程以校内导师为主导和沟通。

校外导师由院领导小组和教研室的意见综合进行遴选,一般由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行业专家担任。校外导师主要为学生的教学实践能力的实际锻炼和提升贡献力量,其主要职责有:密切与校内导师沟通交流,了解学生设计能力现状,以企业的用人要求去评价及引导学生的设计实践,并给予充分的方案设计指导和就业指导。

二、建筑设计课程双导师制培养模式效果测评

本文选取实施双导师制培养模式的学生为研究对象,进行问卷调查和访谈等方式,主要了解该培养模式的具体实施情况以及学生对该培养模式的评价。内容包括学生对双导师制培养模式的认同度、校内和校外导师的指导情况、双导师制的管理与评价以及双导师制存在的问题等。测评结果总结如下:

1.学生认同度较高

通过调查和访谈发现,双导师和学生对这种教学培养模式还是较为认同的。在这个培养模式中,校内导师具备专业理论等条件性知识,可以给学生充分的理论指导;校外导师具有更丰富的实践经验,了解设计院的工作现状,可以用真实的项目案例帮助学生进行设计思维的锻炼和理论的落地;两者结合起来就对学生的设计能力培养形成了全方位的覆盖。

2.导师指导空间没有最大发挥

从目前对建筑学学生调查的数据显示与实际情况来看,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对学生的培养还有进一步的空间,学生希望在课程当中能够获得方案构思能力和职业生涯规划的能力,而这方面正是校外导师的强项,但受课堂之限,并未得到更多的拓展。

3.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之间缺乏沟通

就目前的数据显示来看,校内老师与校外导师在正常上课之外通常较少见面,对学生的培养只是对自己的负责的那部分实行管理和指导,双方缺乏交流,有时造成其指导课程设计的标准和要求不统一,也没有针对课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沟通解决,导致双方并没有对知识与能力的方面互补。

4.缺乏对校内外导师的管理和激励制度

学校没有明确规定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的职责、考核标准,以至于大部分培养过程都只是由校内导师一个人来承担,另外,校外导师的管理制度欠缺,缺乏对校外导师的评价,没有实行合理的奖励与惩罚,以至于在对学生培养过程中收效甚微。

三、建筑设计课程双导师制培养模式策略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如下:

1.提高导师的责任意识和指导能力

在双导师制培养模式中,只有两位导师都对学生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学生培养质量才会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因此,提高双导师的指导意识和指导能力非常迫切,双导师要增强自身对教育事业的认同感及责任感,并从自身着手,积极学习,提高自身的指导能力。

2.双导师之间充分沟通

明确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的权利和职责,不仅涉及到导师队伍建设的完善,而且直接影响学生教育质量的提高。因此,从一般意义上来说,双导师制要求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在课前充分沟通,关于任务书的编写,课程题目的讲授,案例的分享以及评图批改作业等课程学习等各个环节。但是在实际的培养过程中,高校应制定相应的责任与计划,使双导师在互相合作的基础上,都有各自侧重的方面。

3.建立全面系统的管理和评价制度

导师既是一种资格,更是一个岗位;既然是岗位,就必须有明确的职责和相应的评价体系。因此,高校应建立导师考核标准与各项激励措施,充分调动导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导师的责任心。

高校建筑学专业实行双导师制总体来说是非常有利的,不仅能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还能一定程度的缓解高校师资压力,此外,由于校企之间的合作,还可以拓宽学生的就业渠道,使学生能够顺利与社会接轨。但在实施中还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对此可以从提高“双导师制”的责任意识和指导能力、提高“双导师制”的责任意识和指导能力和建立全面系统的管理和评价制度等方面入手。加大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从而推进双导师制培养模式在学生培养中的常态化。

参考文献

[1]曲亚丽.本科师范生“双导师+”教学实践能力培养模式研究[D].青海师范大学,2017.

[2]丁昶,王栋.建筑设计类课程的实践平台构建研究[C].//2013全国建筑教育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国矿业大学,2013:164-167.

[3]王菁.建筑学专业设计类课程教学模式改革与实践研究[J].中国校外教育(下旬刊),2018,(10):135.

作者简介:王岩:1988.09,女,民族:汉族,籍贯:河南项城,学历:研究生,职称:助教工作单位:河南城建学院,研究方向: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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