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创作过程谈《诗经》中比、兴的具体含义
2019-11-11常建存
摘 要:《诗 大序》云: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但只解释了风、雅、颂,却没有具体阐释赋、比、兴三者的具体含义,后人对于赋的理解较为一致,对于比、兴的意义理解乃至区分则不甚明了,李泽厚先生言:中国文学以抒情胜。然而并非情感的任何抒发表现都能成为艺术。主观情感必须客观化,必须与特定的想象、理解相结合统一,才能构成具有一定普遍必然性的艺术作品,产生相应的感染效果。中国诗学理论之开山纲领是诗言志,比、兴亦是处于此一纲领下的命题。志之产生源于兴,而其表现赖于比。所谓比、兴正是这种使情感与想象、理解相结合而得到客观化的具体途径,将比、兴与创作过程相联系,比、兴之丰富意蕴远不止此,本文则进一步探究创作过程背后蕴含的创作思维,并以之为切入点具体阐释比,比、兴以中国古典诗文论为支撑,辅之以西方哲学美术思想,以期对于比、兴之含义理解阐述一说。
关键词:《诗经》;创作过程;比;兴
一、 兴——启发己心
李仲蒙言兴:触物以起情,谓之兴,物动情者也。所谓物动情即传统表述中之感应说,这其实是对于创作冲动之来源的表述。将兴理解为物之动人,即创作冲动的来源,并非李仲蒙的独创,而是在古代由来已久的认识传统。孔颖达《毛诗正义》引郑众说:兴者,起也。取譬引类,起发已心,诗文诗举草木鸟兽以见意者,皆兴辞也。所谓起含有动心之意,即引起创作欲望的心理作用机制,前所引李仲蒙之语指向的是外物引起人情之动,而此处孔颖达疏在启发己心前加了句引譬连类,还涉及引起触发的物与我情感表现的统一性问题,后将详析之。概言之,兴可理解为一种触发作用,这种触发的结果就是引起情动,即创作欲望的出现。触发的对象是人情,主体则是外物,不过这种触发机制在外表看来通常是物作为施动者出现,但在古人的某些表述中实际上是一种主客体双向的选择作用,下面将进行阐述。
物在启发人心方面的意义,在古人的表述中多为感物说。《毛诗序》言: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诗作为志的外现,必须先有志,故才能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志是诗人心中之情,亦可以理解为诗人的创作欲望,之所以有这种强烈的创作冲动者,是因为情动于中,而情何以会动,古人认为是因为感于物。《乐记》中的论述相当清楚: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直截了当地指明物作为施动者的地位。孔颖达说:包管万虑,其名曰心;感动万物,乃呼为志。志之所适,外物感焉。明白地指出志之产生的内在心理机制为感动万物。但艺术的知觉不能脱离主体存在,所谓艺术的知觉是一种主动的、探索性的活动,也是一种高度选择性的活动,它既涉及着外在形式与内在心理结构的契合,也包含着一定的理解和解释。这种主客体的双向互动作用在古人表述情景关系时说得很明显。
景与情之相互作用亦即物与人之关系的另一种表述方式,古人开拓了所谓物感人说,意识到在感的过程中,实际上是情与景——即主体与客体的双向作用,其实是进一步认识到物所以能感人的原因——主体与物的异质同构,这种天然的共通性是景能动情的前提,亦是情选择景的条件。王夫之在《姜斋诗话》中数次说到情景的互动作用,云:兴在有意无意之间,比亦不容雕刻;关情者景,自与情相为珀芥也。情景虽有在心在物之分,而景生情,情生景,哀乐之触,荣悴之迎,互藏其宅。又曰:情、景名为二,而实不可离。神于诗者,妙合无垠。巧者则有情中景,景中情,含情而能达,会景而生心,体物而得神,则自有灵通之句,参化工之妙。在王氏的表述中,情景是为共生互动关系,且其相互作用具有共时性。在景的启发下,才会产生情,在情的引領下才会选择物。情感在被外物触动之前,是潜藏在主体心中的,但这时主体并未意识到它的存在,遇到合适的物时,情就会被触发,这时候,情动于中故产生了志——表现情的欲望,就有了将情对象化而表现情,进而把握情的冲动,而把情形象化表达的过程就是比之一义。
二、 比——情感的形象化表现
兴使得主体意识到情之存在,即对于情感的发现,而比则是对于情感的认识与表现。艺术表现是对自我内心情感状态进行清理和认识。即兴所引起的情动还只是一种模糊的兴奋或躁动,主体要理清这种情感就需要将之外现,情动于中是兴,形于言即比。在这种形象化的表现过程中,主体逐渐从之前躁动、模糊的情绪中解脱,将情感对象化,在把握情感的同时释放出创作之蠢蠢欲动的焦虑。别林斯基说:诗歌是直观形式中的真实,它的创造物是肉身化了的理念。看得见的,可通过直观来体会的概念。诗人用形象思维,他不证明真理,却显示真理,真理与古代所谓志有共通处,比就是利用形象来表现志,显示志,进而把握志。
刘勰在论比兴时说:故比者,附也;兴者,起也。附理者切类以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拟议。起情故兴体以立,附理故比例以生。附者,不直接表现理,而是将理形象化,找到合适的形象来表现,即切类以指事。僧皎然《诗式》言:取象曰比,取义曰兴。义即象下之意,取象即将情意体现在形象中之义,取者,有目的地选取,是一种伴随着联想、想象、回忆的思维方式。在此过程中,思维要将原来未经过分辨,意识的元素即形象在联想中连贯起来。此一联想有两种方式,其一为知觉想象,不能脱离眼前事物,其二为创造性联想,它是脱离开眼前的事物,在内在情感的推动下对回忆起的形象进行彻底的改造。第一种联想方式就是王夫之所言:顺写现景,以当下之景触发,并从之展开联想。而第二种创作思维,即王氏所谓:自状其情,是为脱离开当下之情境的想象力之飞跃。情感的形象化表达的前提是形象的选取,这种选取伴随着联想与想象的思维方式,这两种思维方式在《文心雕龙 神思》篇和陆机《文赋》中皆有精彩的论述,《文心雕龙 神思》篇言:文之思也,其神远矣。故寂然凝虑,思接千载;悄焉动容,视通万里;吟咏之间,吐纳珠玉之声;眉睫之前,卷舒风云之色;其思理之致乎!故思理为妙,神与物游。刘勰此中的表述不仅涉及形象之产生的思维过程,亦涉及艺术表现的前提——审美静观状态,即寂然凝虑,这一虚静状态在《庄子》中论述较多,其心斋说即为集中地表述艺术纯粹静观的精彩描述。陆机所言:其始也,皆收视反听,耽思傍讯。精骛八极,心游万仞。其致也,情曈曨而弥鲜,物昭晰而互进。所谓其始也,皆收视反听,耽思傍讯。精骛八极,心游万仞即艺术的纯粹审美静观状态,其致也,情曈曨而弥鲜,物昭晰而互进。倾群言之沥液、漱六艺之芳润。就是在艺术联想中形象的涌现。
王夫之所谓一诗止于一时一事是从兴之偶然性与瞬时性来说的,而兴之后对于情感的表现即比,则是要借助于联想记忆的思维中对于形象的选取。即情感的触发是一时的,但要表现情感,则需要借助于思维活动对于形象的选取,形象的选取是按照情感自身的结构模式来进行的,故其批评律诗之起承转折结构的机械化。这种选取与重组是不受时间限制的,诗人可以调动无限时空中的任意形象来表现其情感。这是兴之无意与比之有意之间的区别。兴是情意的触发,而比则是情意的表现。朱熹对于此一创作过程也说得较为清楚: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夫既有欲矣,则不能无思,既有思矣,则不能无言……。此诗所以作也。感物而动即兴,有欲而思,在思中借助形象表现此一欲即为比。李泽厚言:要表达情感,先把情感停顿一下,酝酿一下,寻找形象把它表达出来,这里之停顿就是由兴之动到达纯粹审美之静,并在这个过程中,寻找形象来比,最终将情感形象化表现,而在情感的表现中主体同时也真正获取了情感,使得情感成为生命的积淀。
三、 比兴——情感表现的统一性
刘勰在论《楚辞》时已将比兴连用,后世亦不甚注重于二者之间的区分,除了历史原因之外,亦可能源于二者之间的共通性。
王夫之言:诗文俱有主宾。无主之宾,谓之乌合。此所说“主”即统领了诗篇中所有形象的意,“宾”则可理解为表现这种意的形象。引发兴之形象与比托于物之形象都处于情意的统帅下。兴之所感源于物与人心之间情感表现的一致性。作为第一推动者的物只有在与主体之个人情感深相契合的时候,才会触发主题情感的波动。而比方于物亦不是随意的选取形象,也不是出于复制与再现形象的目的,而是以情感为联想的根源,所谓:如果没有情感,想象活动便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所以比之形象选取亦与人的情感表现具有一致性。既然興与比之物皆与主体之情感表现具有一致性,则两者所选取之形象亦具有一致性就不难理解了。故《毛诗》释《关雎》之关关雎鸠,在河之洲时说:兴也。关关,和声也。雎鸠,王雎也,鸟挚而有别。即由于起兴之物与主体情感表现的一致性,使得读者能够从中把握到二者之间意义的联系,否则若起兴之物与所咏之情之间没有任何意义上的联系,那就相当于把诗歌封闭在创作者实时实地的创作状态中,关闭了读者阅读进入它的渠道。
若把起兴之物看作第一形象,而表现情感之物看作第二形象,第二形象可以说是把潜伏在第一对象里面的价值、意味,通过透视,实际是通过想象,而把它逗引出来。正因为如此,所以对象的形象,便都成为一种新的、显现其本质的形象。这句话正好表现出比兴所用形象在情感意义上的联系。而后世所谓比之意义联系明显,兴之形象与情感之间的联系则比较隐蔽,概因为兴是一种更加感性化的作用,而比则伴随着思维活动。相较于情感之特殊性而言,人类之思维更具有共通性,故比显而兴隐。
四、 结语
中国诗学理论之开山纲领是诗言志,比兴亦是处于此一纲领下的命题。志之产生源于兴,而其表现赖于比。比、兴之丰富意蕴远不止此,本文仅选取创作过程此一角度具体阐释比、兴的含义。
作者简介:
常建存,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柯寨学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