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企在澳門有一定的發展空間
2019-11-11
社企在澳門有否發展空間?政府有否必要推動社企發展? 如何看政府和社團的角色?
社工局社會互助廳蔡兆源廳長: 社會工作局分別於2010年及2014年推出兩期“殘疾人士就業發展資助計劃”,支持成功申請的社會服務團體為殘疾人士開辦和經營以商業模式營運的社會企業。截至2019年8月,透過上述計劃而成功開辦的“心悅洗衣”和“喜悅市場”合共聘僱25名殘疾人士,非殘疾人士僱員1名,開業至今亦曾協助18名殘疾僱員轉職至其他企業公開就業。其中,“心悅洗衣”在正式營運一年多後已達財政收支平衡,至今每月營運收入穩定發展。而“喜悅市場”正在蓬勃發展,財務狀況亦趨穩健。由此可見,“心悅洗衣”及“喜悅市場”在特區政府、社會各界和市民大眾的支持下,皆能取得理想的營運成果,並為殘疾人士的就業服務開拓了新的里程,同時亦反映社會企業的發展潛力。
社會企業的核心理念是以商業營運的模式達成社會目的。特區政府作為政策制定者,透過投放資源、組織培訓、鼓勵創新、協同推動和社會倡導,與本澳有意經營社會企業的社團同行合作,創造條件推動本澳社會企業發展。而社團作為社會企業的開創者及經營者,則需洞察社會需求和把握商機,透過準確的市場定位與創新的營商方法,同時動員和連結各方力量,促進社企達致相關社會目的。
澳門扶康會總幹事周惠儀女士:透過本澳社會企業的發展經驗,我認為,社會企業在澳門是有一定的發展空間的,不過,在本澳辦社企仍有很多的困難,第一,難在租金貴;第二,難在可持續性運作,澳門扶康會每三個月要統計營運效益,包括有否增加經濟效益,有否增加聘請弱勢人士,有否增加合作伙伴等,可以說,大家都在摸索中辦社企,在頂著很大的壓力辦社企。
從澳門社企的發展模式來看,政府的角色是提供一次性種子基金,由非牟利社會團共同合辦社企,為弱勢人士提供職場培訓及就業的機會,達致社會企業的社會效益目標。我們澳門扶康會轄下的心悅洗衣房創辦以來,聘請的員工主要是智障及精神康復人士,一直在努力開拓多樣化工種的訂單,維持洗衣社企的可持續性運作,而且,社企運作以來,所有的盈利一分一毫都投入社企的擴充及發展。
我認為,社企的存在,如同搭起一個釣魚場,讓有需要人士可在此學習一門技能,用自己的釣魚桿釣到魚,實現自身的勞動價值,同時,解決了一部分隱藏在社區的社會問題,政府沒有理由不支持和推動更多社企投入社區工作的。
澳門弱智人士家長協進會廖秀華行政總監:社企在很多國家地區都發展得很好,我認為,澳門是有必要發展社企的,這是因為,社企因其不同於一般企業之處,是要實現社會價值的目標,目前在澳門的社企主要聘請特定弱勢社群如殘疾人士、智障人士等等,讓他們在一個相對安全的環境獲得職業培訓和就業的機會,幫助他們創造個人價值,從而解決一定的社會問題。
然而,澳門目前發展社企的空間仍然不大,甚至可說仍在起步的階段。早在4至5年前,政府開始推出扶持政策推動團體創辦社企,不過,至今設立並運作的社企不多,而且發展也面對種種困難。包括:一,社會對社企邊緣人士、殘疾人士提供的服務的接納程度有待提升;二是,政府政策有否傾斜社企發展,比如埸地使用、稅制優惠;三是,辦社企的機構的人才能力有否提升;四是,社企自身有否創新經營能力維持可持續發展。
我認為,除了好的營商環境以及政府提供第一桶啟動金之外,後續的優惠政策也很重要,才能推動更多團體創辦社企,甚至吸引年輕人有意辦創新社企的意欲,當越來越多的多元化社企運作之時,本澳社企的氛圍會越來越濃厚,社會上的認識和接受程度就會大升。
澳門城市大學創新社會工作系梁靜嫻助理教授:社會企業(社企)(Social Enterprise)在澳門有很大發展空間,澳門社企現在剛剛在萌芽階段,一般大眾市民對澳門社企未有很深的認識,澳門可以大力推動社企發展。
澳門社企中,主要有五大持份者(Stakeholders),包括:政府、社團、商界、民眾、服務使用者等。當中政府的角色可以大致分為以下三大類:一、執法者;二、客人(服務使者);三、資金提供者。政府可以推廣社企服務和產品,對社會企業家提供獎勵計劃、從高等教育方面培育年青人有社會企業家創造精神。此外,希望各界熱心社團、社會服務機構、民間團體持開放的態度並互相合作,與有心人士大力推動社企,鼓勵營辦者發揮創意、用堅毅不屈精神去解決複雜社會和環境問題。
澳門明愛潘志明總幹事:澳門社企有否發展空間,要視乎社企自身的服務人數、服務對象等的定位,以及開展相關工作的條件,社企不同一般商業機構的是,商業機構是以盈利為目標,而社企雖則希望有盈利,但不是首要追求的目標,反而社會服務才是其首要目標,在提供社會服務的同時兼顧合理的盈利,做到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並行。目前本澳社企的服務對象以智障人士、殘疾人士等為主體,目標是讓弱勢人群有工作機會發揮所長及融入社區、讓單親家庭人士能够自立、讓長者有機會重返職埸、讓社會更生人士能够重返社會的同時,減輕智障人士對家庭照顧者的依賴,減少社會更生人士再次犯錯的機會,進而減少政府投入社會服務的負擔。
若從社企有盈利的角度出發,我認為,政府沒有必要特別支持社企,但社企有追求社會價值且不牟利的特點,故仍有必要去支持一些社會服務項目的社企,比如提供開辦費,及首一、二年的運作資金,幫助營運社企的服務機構達到服務弱勢群體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