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用水定额先进性评估
2019-11-07钱龙娇
钱龙娇
用水定额管理是水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核心任务之一,是我国水资源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规范各行业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推进节水工作,河南省于2004年发布实施地方标准《行业用水定额》,并于2009年和2014年均进行修订,现行标准2014 版自颁布实施以来,广泛用于水资源规划、供用水计划、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管理等多方面,但仍存在覆盖面不全、部分行业定额值偏大、提高用水效率的推动力作用不明显等问题。根据《水利部关于严格用水定额管理的通知》(水资源〔2013〕268 号)中有关用水定额评估技术要求,对河南省现行标准工业用水定额的先进性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修订建议,以期进一步符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
一、河南省水资源及供用水概况
河南省地跨淮河、长江、黄河、海河四大流域,全省多年平均降水量784mm,多年平均径流深为189mm,多年平均河川径流量为312.7 亿m3,多年平均浅层地下水资源量为208.3亿m3,扣除因地面水、地下水相互转化的重复计算量107.6 亿m3,全省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413.4 亿m3。
2017年河南省全省各行业总用水量233.8 亿m3,其中农、林、渔业用水233.8 亿m3,占总用水量的52.5%;工业用水51 亿m3,占21.8%;城乡生活、环境用水60 亿m3,占25.7%。由于水源条件、产业结构、生活水平和经济发展状况的差异,各省辖市用水量及其结构有所不同。郑州、洛阳等市工业用水相对较大,占其总用水量比例超过25%;其他市农林渔业用水比例相对较大在60%以上。
二、工业用水定额先进性评估
本次工业用水先进性评估主要选取河南省五大高耗水行业包括火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以及水泥、医药等一般行业的用水定额,与取水定额国家标准、其他省区(安徽、山东、陕西、河北、山西)用水标准、节水型企业技术考核指标进行对比,分析河南省主要工业用水定额的先进性程度。
1.五大耗水行业
(1)火力发电
河南省内火电厂的主要冷却方式为循环冷却和直流冷却,火电厂的水源主要来自地下水和地表水,少部分使用矿水。通过表1对比可知,河南省直流冷却、循环冷却供水系统用水定额严格于国家标准,宽松于节水型企业技术考核指标;严格于安徽、山东以及陕西三省,宽松于河北省。用水水平在国内水平中处于中等水平,先进性有待提高。此外,河南省缺少空气冷却用水定额,需要修订补充。
(2)造纸和纸制品业
造纸工业是水资源消耗大户,水源类型大多为地下水,纸浆的重复利用率以及纸与纸板的重复利用率比较高。通过表2可知,河南省造纸和纸制品用水水平较为先进,用水定额均能达到节水型企业考核指标,这与省内造纸业节水工艺节水技术改造分不开;与其余四省相比,略宽松山东省,严格于安徽等三省,还存在一定节水上升空间。
表1 河南省火力发电用水定额先进性对比分析表(单位:m3/MW·h)
表2 河南省造纸和纸制品业用水定额先进性对比分析表(单位:m3/t)
(3)钢铁行业
河南是我国钢铁工业最发达的省份之一,通过表3可知,河南省炼铁行业与河北省定额值相同,严格于其他三省,用水水平较为先进;炼钢行业,河南省钢铁用水定额值达到国家标准、节水型企业考核指标,但却宽松于山东和河北省的定额值,炼钢行业仍存在节水空间。
(4)石油化工业
河南省石油化工行业仅有炼焦和石油炼制企业,主要水源为地下水和地表水,部分企业存在使用矿井的疏干排水。经过对比可知,河南省石油炼制行业用水定额值(0.5~0.7m3/t)达到国家标准(0.6~0.7m3/t)、节水型企业考核指标(≤0.7m3/t),同时严格于其余安徽、山东、陕西、河北四省的定额值;冶炼用水水平先进;炼焦行业定额值(1.6~3.2m3/t)宽松于国家标准(1.4~1.9m3/t),且未达到节水考核标准(1.2m3/t);宽松于河北省,与安徽、山东、陕西定额值相差不大。总体评价,河南省炼焦行业存在巨大的节水潜力,后期需要不断体改节水技术,提高用水效率。
(5)纺织业
河南省纺织行业以生产棉纱的企业居多,生产棉布的企业次之,其余产品的企业数量不多。通过表4可知,河南省麻纱行业用水定额达到国标以及节水考核标准,用水水平先进;长丝织造行业,新建企业定额值过于宽松,不符合国标以及节水考核标准。
2.一般行业
(1)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用水定额分为汽车制造与自行车制造两类,由于国家尚未出台本类行业用水的取水定额以及节水型企业考核指标,将河南与邻近四省用水定额值进行对比,汽车制造行业,除客车定额值(24~36m3/台)严格于所有对比省外,微型以及轻型车用水定额值(20~27m3/台)相比其他省份均过于宽松,定额值有待降低;自行车制造行业(0.9~1.1m3/台)节水不足,定额值超出对比省份近10倍,需要修订降低。
(2)医药制造业
表3 河南省钢铁行业用水定额先进性对比分析表(单位:m3/t)
表4 纺织业用水定额先进性对比分析表(单位:m3/t)
将河南省已经制定的医药制造业用水定额值与国标以及邻近四省定额值进行对比,总体评价,维生C(化学原料药)(850 ~1140)与青霉素工业盐行业用水水平先进性不足,用水定额均宽松于国标以及对比省份,尤其是维生C(化学原料药)定额值(850 ~1140m3/t)超出国家标准值近5 倍,用水定额值明显不合理。
三、修订建议
以河南省现行地方标准《河南省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1/T385-2014)》为评估对象,根据《用水定额评估技术要求》对河南省主要工业用水定额的先进性进行评估,同时综合考虑河南省水资源以及生产力水平等因素,提出以下修订建议:(1)火电行业新增(空气冷却系统)生活垃圾、生物质发电用水定额值;(2)纺织行业中长丝织造涤纶、锦纶新建企业下调至国家标准0.9m3/100m、0.8m3/100m;(3)炼焦行业定额值下调至国家标准1.4m3/t;(4)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中微型车下调至12~16m3/台;轻型车下调至12~18m3/台;自行车行业下调至0.1~0.3m3/台;(5)维生素C(化学原料药)下调至国家标准≤235m3/t,青霉素工业盐下调至国家标准≤480m3/t。
四、结语
本文通过与国家标准、节水型企业考核标准以及邻近四省的横纵向对比,对河南省地方现行标准中主要工业行业用水定额的先进性进行评估,结果表明河南省主要工业行业用水水平整体中等,均存在节水上升空间,部分定额值明显宽松于国家标准,需要下调修订;其次《河南省工业与城市用水定额》是2014年9月发布实施的,根据《水利部关于严格用水定额管理的通知》(水资源〔2013〕268 号)中有关用水定额的每五年至少修订一次的要求,建议河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早组织开展修订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