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护理干预对心肺复苏后患者康复的影响
2019-11-06徐冬梅
徐冬梅
【摘 要】目的:观察急诊护理干预对心肺复苏后患者康复的临床效果及不良反应发生率的影响。方法:选择我院收治的72例心肺复苏患者作为实验对象;随机数表法平均分组后明确各组护理干预方式;对照组选择常规护理干预方式完成;观察组选择常规护理干预方式+急诊护理干预方式完成;最终对比护理干预结果。结果:同对照组心肺复苏后患者临床总有效率66.67%以及不良反应发生率22.22%对比,观察组前者94.44%获得显著提升,后者2.78%获得显著降低(P<0.05)。结论:急诊护理干预方式的实施,对于心肺复苏后患者临床疗效提升以及不良反应减少,干预效果显著,可对于心肺复苏患者的早期康复,可显著促进。
【关键词】 急诊护理干预;心肺复苏;不良反应
【中图分类号】R45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9)10-0091-01
医院在开展急诊抢救工作期间,心肺复苏属于重要手段之一,其有效应用,对于患者残疾率降低、抢救率提升以及死亡率降低均可以获得明显干预效果。期间如果采用有效方式给予护理干预,则对于患者康复效果可以确保进一步提升[1]。在患者心肺复苏期间,给予患者相应的急诊护理干预,通过加强对患者的心电监护、脑复苏护理、气道护理,同时加强患者的心理护理和环境干预,达到加快促进患者病情康复的效果。本次研究将针对心肺复苏患者明确最佳护理干预方式,以通过急诊护理干预的实施,使得患者临床效果以及不良反应显著改善。
1资料与方法
1.1资料 选择我院2017年1月~2018年12月收治的72例心肺复苏患者作为实验对象;随机数表法平均分组后明确各组护理干预方式;对照组:男20例,女16例;年龄分布范围为26岁~75岁,平均年龄为(49.35±4.22)岁;观察组:男20例,女16例;年龄分布范围为27岁~77岁,平均年龄为(49.42±4.26)岁;两组年龄、性别构成、疾病分布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3方法 对于入组后的两组心肺复苏患者,随机数表法分组后明确各组护理干预方式;对照组:选择常规护理干预方式完成;观察组:选择常规护理干预方式+急诊护理干预方式完成;对照组具体为:护理人员就心肺复苏患者的病情表现以及各项体征进行了解,之后遵医嘱完成系列处理,观察组具体为:(1)合理做好心电监测护理工作:针对心肺复苏患者在进行具体治疗期间,需要将心电监护力度合理加强,并且对患者不良症状有无出现加以观察,如果患者呈现出传导阻滞以及室性早搏等现象,护理人员需要协助临床医师完成对应症状处理[2]。(2)合理做好脑部复苏护理工作:对患者完成心肺复苏治疗后,针对患者的额头以及颈部利用低温毯完成湿敷处理,并且合理进行18℃~20℃的室温调节,以使得患者脑部氧代谢显著降低,使得脑再灌注损伤发生率显著减少[3]。(3)合理做好气道护理:护理人员需要在严格无菌条件下,针对心肺复苏患者认真完成气管插管工作,并且针对插管固定利用牙垫寸带固定法完成,避免患者呈现出咬扁插管的现象;此外,护理人员需要将巡视力度合理加强,对于患者气管,合理选择呼吸机湿化器完成湿化处理,以对气管插管的湿润性做出保证。具体在选择低压气囊进行干预期间,对于放气频率需要合理控制,防止患者因为误吸呈现出胃容物反流现象[4]。(4)做好环境护理:护理人员需要对心肺复苏患者的病房进行认真消毒以及清扫,使得病房内细菌滋生显著减少,通过确保患者住院环境舒适,对其病情康复进行促进[5]。
1.3 观察指标 观察对比两组心肺复苏患者临床总有效率以及不良反应发生率(胸部不适、反应迟钝以及抽搐)。
1.4 判断标准 显效:患者身心状况以及体征症状均表现正常;有效:患者身心状况以及体征症状均获得好转;无效:患者身心状况以及体征症状无缓解。
1.5 统计学方法 采用统计学软件SPSS19.0对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计数资料(临床总有效率以及不良反应发生率)采用n(%)形式合理展开X2检验,最终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同对照组心肺复苏后患者临床总有效率66.67%以及不良反应发生率22.22%对比,观察组前者(94.44%)获得显著提升,后者(2.78%)获得显著降低(P<0.05)。
3 讨论
心搏骤停属于发生率较为显著的急诊危重疾病之一,此种状态下会使得患者的内脏、大脑、四肢以及躯干受到损害,通过实施心肺复苏术治疗,主要为了对患者的脑细胞进行挽救,避免患者呈现出脑细胞缺氧坏死的现象,期间配合护理干预,对于疗效提升,效果明显。临床对于心肺复苏患者给予急诊护理干预,对于患者生命指标满足正常范围可以做出保证,从而对心肺复苏患者的生命安全加以确保,并且使得病情抢救效率显著提升,进而对于病情好转进行促进。观察本次研究结果,同对照组心肺复苏后患者临床总有效率(66.67%)以及不良反應发生率(22.22%)对比,观察组前者(94.44%)获得显著提升,后者(2.78%)获得显著降低(P<0.05),可进一步说明急诊护理干预实施的可行性。
综上所述,急诊护理干预方式的实施,对于心肺复苏后患者临床疗效提升以及不良反应减少,干预效果明显,可对于心肺复苏患者的早期康复,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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