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设计表现性评价
2019-11-05冯翠典
冯翠典
谈到评价方法,很多教师马上会想到考试、测验等方法,其实这些只是众多评价方法中的一个类别。在学校教育中,并非所有的學习领域或学习目标都可以借助于考试、测验这类方法来评价。比如,科学教师想知道学生实验操作能力,就让学生在试卷上回答实验的操作步骤。但这种方式并不足以让教师了解学生的实验操作能力。通常,音乐教师想知道学生歌唱得怎样,一定会让他们唱一曲;语文教师想知道学生设计手抄报的水平,一定会让他们做一份……这些借助特定任务,对学生完成任务的过程或结果进行观察、分析,从而获得学生表现信息的做法,被统称为表现性评价。
表现性评价强调以对学生有意义,并能让学生参与的方式,即通过表现性任务的完成,来体现学生对知识、技能及心智习惯的应用。表现性评价可以评价纸笔测验所不能评价的过程性、情感性和操作性的目标。它也可以采用和纸笔测验不同的方式来实施,比如,教师可以把表现性评价和教学整合起来,从而为学生提供更丰富的学习经验而不仅是考试经验。
那么,如何设计表现性评价呢?
表现性评价设计的第一个步骤是定义表现性评价的目标。想要成功地组织任何评价,教师都必须清晰地陈述目标,必须问几个重要的问题:我要评价什么概念、技能或能力?我需要学生知道什么?学生需要表现到什么水平?通过回答这些问题,教师就能够决定自己的评价需要什么样的任务。评价目标指向的内容类型、难度水平以及学习证据的类型,是决定选择表现性评价这种方式和具体选择什么样的评价任务的重要前提。
表现性评价设计的第二个步骤是选择表现性评价的活动。在教师定义了评价目标之后,就可以做出评价活动相关的决定。此时,教师必须考虑几个事情:时间的限制、教师可得的资源、需要多少证据才能做出关于学生表现质量的判断和决策。教师可能要求学生表现一个任务,或者是完成一个项目,从而可以在学生表现具体任务的过程中观察学生,也可以对完成的最终项目作品进行评价。需要注意,并不是所有的动手操作活动都可用作表现性评价。表现性评价需要学生在情境中应用知识和技能,而不仅是根据线索完成一个任务。
表现性评价设计的第三个步骤是定义评价准则或要素。当教师决定在表现性评价中所需要采取的活动以及学生的具体任务后,就要着手定义这个任务中会决定学生的表现是否成功的那些要素。有的时候,教师可从一些课程材料或参考资料中找到这些准则。但这些准则列出的技能或概念可能太多,也可能并不适合自己的需要,因而一般需要教师对准则进行修订或自己开发评价准则。
表现性评价设计的第四个步骤是制作评分规则。这和传统的测试形式不一样,表现性评价没有非常清楚的对错结果,但存在着成功或不成功的不同的程度。评分规则是教师用来确定学生表现某个任务或展示概念知识时能达到的熟练水平的评分系统。关于评分规则编制的具体做法,汪贤泽博士会在下一篇做详细介绍。
表现性评价设计的第五个步骤是提供引发和观察学生表现的情境。根据评价任务的性质,教师可以在课堂情境中观察学生自然发生的行为,也可以为学生的任务完成特意准备具体的情境。选择哪一种,要考虑两个方面:第一,期望发生的行为在课堂中发生的频率;第二,做出的决策是高利害的还是低利害的。如果需要学生展现的行为或完成的任务在课堂中不太发生,为之专门准备结构化的情境效果会更好;如果做出的决策是高利害的,评价的实施情境一般要专门准备。
(台州学院 31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