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卫士”罗光黔
2019-10-29马红梅
文_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 马红梅
面对诸多荣誉,罗光黔都已看淡,他说:“能为贵州的生态文明发展贡献一份绵薄之力,我就已经知足了。”
从摸着石头过河,到形成了公益诉讼和环保审判的“贵阳模式”,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以下简称清镇环资庭)所做的工作得到上级部门、领导和人民赞扬,也得到理论界的肯定。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三级法院正确领导、法院全体干警群策群力的结果,也是庭长罗光黔辛勤耕耘的结果。
10多年来,在罗光黔的带领下,在全体干警的努力下,清镇环资庭先后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贵州省工人先锋号”等称号,被省法院记集体一等功,被最高法院授予首批15家“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罗光黔个人也先后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2018年7月荣获“贵州省十大环保卫士”称号,今年6月荣获“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百折不回不忘初心整装出发
2007年10月,得知将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调往即将成立的清镇环资庭工作,罗光黔一筹莫展,对未来充满迷茫。
贵阳离清镇约40公里,罗光黔家住贵阳市区,到清镇市工作,意味着每天要花很多时间奔波在路上。
罗光黔的女儿正上小学,课业需要家长辅导,妻子下班回来既要做家务又要照顾孩子,一人根本忙不过来。
最重要的是,罗光黔此前一直在贵阳中院从事民事审判和刑事审判工作,对清镇环资庭将要做的工作一无所知,彼时的他已过不惑之年,他怀疑自己是否能胜任这个全新的工作。
但罗光黔深知,他是一名党员,必须有勇气接受挑战。
就这样,怀着忐忑的心情,2007年11月20日,罗光黔和同事蔡明一起到清镇环资庭报到。
初到坐落于清镇市红枫湖景区内的清镇环资庭,罗光黔为被污染的红枫湖感到痛心。
“作为贵阳市民三口‘水缸’之一的红枫湖受到了很大的污染,水面上长满了绿油油的蓝藻,其他浮游生物也在疯长。”罗光黔回忆,这让他压力倍增,因为他意识到接下来的工作任重道远。
但他并未退缩,他告诉自己:事在人为,只要竭尽全力,很多事都会迎刃而解。
坚定了信心,罗光黔变得沉默而务实,经常早出晚归,尽可能快地熟悉工作。
工作一段时间,罗光黔发现困难远比他想象的多。
彼时,清镇到贵阳市交通不便,仅有一条贵黄公路,而且时常堵车。堵车的原因很多,车祸、冬天凝冻……车一堵往往就是几个小时,有很多次,等罗光黔堵车到家,已过晚上10点,在家睡一觉后第二天早晨6点又得起床赶车。
罗光黔笑言:“对我而言,这段经历是一笔财富,它锻炼了我的韧性,让我在后来的工作中变得更加淡定从容。”
勇往直前探索环境公益诉讼
对罗光黔而言,艰辛的不止生活。
2010年10月底,清镇环资庭受理原告中华环保联合会、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与被告贵阳市定扒造纸厂水污染侵权纠纷一案。
2010年10月18日,原告中华环保联合会接到群众投诉,称被告定扒造纸厂将生产废水排放到南明河,导致南明河受到污染。
罗光黔(右一)外出开展生态环境检查工作。(受访者供图)
定扒造纸厂白天正常生产,晚上偷偷向南明河排放污水。为保全证据,罗光黔打破先向被告提起诉讼,原告后出示证据的常规,提前和中华环保联合会的工作人员在晚上出发,到现场搜集证据。
2010年10月30日凌晨3点,罗光黔一行到达南明河现场。一下车,刺鼻的污水味道扑面而来,但由于天黑,不好拍照取证,罗光黔和工作人员等到早上6点天翻鱼肚白时,再次来到定扒造纸厂区。借着微光,他们发现纸厂是通过溶洞向南明河大量排污的,因污染产生的大量泡沫与上游流入的南明河水汇合,形成一个长长的污染带,从而导致南明河污浊不堪。
看到证据,一夜未眠的罗光黔困意瞬间烟消云散。
拍照、录像及取样后,清镇环资庭正式向定扒造纸厂提起诉讼,作为审判长的罗光黔判决定扒造纸厂立即停止向南明河排放污水,消除对南明河产生的危害,支付给原告中华环保联合会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用人民币10000元等。
罗光黔审结的这个案子,集中运用了证据保全、先予执行等多项创新措施,著名法学家、北大教授汪劲称之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完整司法判例”,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及《中国审判案例要览》收录,同时此案也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拍摄的环境保护宣传片采用。该案所采用的方法也初步构建了环境公益诉讼的“贵阳模式”。
以人为本能动化解社会矛盾
2015年,清镇环资庭受理了贵安新区吴某诉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五局)、中铁五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路桥公司)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
基本案情是,在中铁五局和路桥公司施工期间,吴某距施工现场约20至30米的养殖场出现蛋鸡大量死亡、生产软蛋和畸形蛋等情况。吴某聘请专家到养殖场勘察,经多方论证,专家认为蛋鸡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是突然炮声或长期噪声影响下蛋鸡受到惊吓所致。吴某请求中铁五局和路桥公司赔偿损失150万余元。
接到起诉书,罗光黔发现了其中的问题,吴某前来起诉时离案发已一年有余,这期间吴某没有保留蛋鸡的死亡数、生产了多少枚软蛋和畸形蛋的具体证据,按照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吴某应证明其具体损失数额,但显然吴某证明不了。
基于此,清镇环资庭完全可以以证据不足驳回起诉请求,但罗光黔没这样做:“吴某的养殖厂因中铁五局和路桥公司施工受损是有事实依据的,仅仅因为吴某的证据无法证明其所受损失数额而驳回起诉,无法让人民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在本案中,基于原告举证能力有限的情况,罗光黔提出采用专家意见帮助办案。最后一、二审充分考虑噪声污染的特殊性,在认定蛋鸡受损系与二被告施工噪声存在因果关系的基础上,通知专家就本案蛋鸡损失等专业性问题出庭作证,充分运用专家证言、养殖手册等确定蛋鸡损失基础数据,并在专家的帮助下建立蛋鸡损失计算模型,得出损失数额并判决支持了吴某部分诉求,在确定环境损害数额问题上做了有益尝试。
本案被最高法院评为当年十大典型案例。
类似的案件罗光黔办理过很多,获得的荣誉也不少。
2016年罗光黔办理的华锦铝业公司取水权纠纷案件,2017年被评为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十大典型案例,2018年入选首批中国与联合国交流案例,该案法律文书被评为全国首次环境资源优秀法律文书二等奖;2018年6月,法庭办理的另一件案件再次被最高法院评选为人民法院服务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十大典型案例……
面对诸多荣誉,52岁的罗光黔都已看淡,他说:“能为贵州的生态文明发展贡献一份绵薄之力,我就知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