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的闽粤两省特区构想
2019-10-28欧阳湘
欧阳湘
邓小平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对于特区的创办起到了关键作用。中国的特区只有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和后来增加的海南。但有资料表明,邓小平在1980年曾提出将广东、福建两省建成特区。那么,邓小平的这一构想是否确有其事?如果有的话,为何后来没有贯彻落实呢?
一
邓小平将广东、福建两省建成特区的构想,是1980年10月底或11月初对任仲夷、梁灵光两个人讲的。
1980年10月,中共中央决定调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习仲勋、第二书记兼广州市委第一书记杨尚昆回中央任职,改调辽宁省委第一书记任仲夷、轻工部部长梁灵光南下接替他们。11月初,任仲夷、梁灵光在广州履任新职。在任、梁南下之前,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胡耀邦、谷牧等中央领导同志先后接见他们。
据任仲夷回忆,邓小平在接见他和梁灵光时说:“特区不是仅仅指深圳、珠海那几块地方,是指广东、福建两个省。单搞那一点地方不行,中央讲的是两个省。你们要充分发挥这个有利条件。对于搞特区,你们要摸出规律,搞出个样子来。”梁灵光在他的回忆录中也说邓小平在接见他们时有类似谈话。
这不是偶然的。邓小平在倡议创建特区时做出了具有深远意义的三个战略决策:一是把特区命名为“经济特区”;二是明确指出特区政策可以再放宽些;三是强调广东特区是广东全省。邓小平的用意很清楚:搞好特区,不仅对广东、福建两省,而且对全国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历史大视野下的中国共产党90年90事》其中第63事“开放的窗口:四个经济特区的建立”说:邓小平说了特区是“指广东、福建两个省”,并要求任仲夷、梁灵光“摸出规律,搞出个样子来”。
2012年年底,中央电视台、人民出版社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的讲话精神编写了同名著作《复兴之路》。其中第二篇“人间正道是沧桑”引用了前述邓小平对任仲夷、梁灵光的上述谈话。
从地方的要求看,广东、福建都有将全省建成特区的愿望。
先看广东。广州是我国最早的通商口岸之一,1957年开始每年举办两次出口商品交易会。这是广州独具的优势。对外交往多,也使群众的观念比内地要开放得多。习仲勋主政期间,非常重视发挥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的重要地位。当时,省委分工由第二书记杨尚昆兼任广州市委第一书记。习仲勋、杨尚昆希望广州起到全省中心城市和带动整个华南地区经济腾飞的作用。
仅就建“特区”而论,1979年年初,廣东省委书记吴南生提议在汕头划出一块地方,举办“出口加工区”。省委在讨论时认为,还应该在深圳、珠海办。习仲勋表态:“要搞,全省都搞。”时任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王匡对国务院主管这项工作的国务院副总理谷牧说:在广州搞特区比在深圳搞特区要好。他的理由是,深圳只是“一片荒凉的滩涂”,基础设施和各项条件差,对香港客商缺乏吸引力。在广州搞特区,则可以很快见成效。对于王匡的这两项建议,谷牧说:你的意见可以采纳一半,即坚持建立特区,并扩大特区;关于否定在深圳建立特区的提议,则不予采纳。
无独有偶,福建省也设想在福州的琅岐岛和厦门的海沧建立两个“出口工业区”。为此,福建省委、省政府还专门派出团队到香港考察,并研究了台港澳地区以及第三世界十几个国家建立“自由港”和“加工出口区”的经验。此后,香港妙雨集团派员来福建考察,提出在福州的琅岐岛建出口工业区的建议。1979年9月26日,福建省委、省政府向中央提交了《关于福建琅岐岛出口工业特区建设的报告》,并成立“琅岐岛出口工业特区管理委员会”,开始前期的筹备工作。
在中央层面,国务院分管特区工作的谷牧副总理很重视广州的对外开放。1979年9月,他对习仲勋、杨尚昆说:中央要求广东先走行一步,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要跑得更快,不仅两个特区,还有全省先走一步。在全省,重点还是广州市,广州市如何进一步把工作搞上去。你们这里是在全省搞,要全党大动员,把出口搞上去,把工业搞上去。“你们不是两个特区,中央考虑的是你们全省。”他计划下次来要找广州市谈,并请杨尚昆转告市委,广州要搞个规划。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的《邓小平年谱》,尽管没有记载前述邓小平接见任仲夷、梁灵光的谈话,但在这个时间段有不少类似的谈话。例如1980年10月9日,邓小平在向日本松下电器公司最高顾问松下幸之助一行介绍中国发展同世界各国的经济合作政策时说:我们把广东、福建当作“特殊地区”,在广东靠近香港的地方设立一个特区,欢迎各国的资本在那里投资设厂,参与那里的竞争。
二
到20世纪中前期,中国的对外开放在总结经验中稳步推进。中国沿海基本形成由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经济开放区组成的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
1.借鉴推广特区政策
1980年11月以后,广东和福建贯彻邓小平的上述构想,尝试在其他地区推广特区的政策措施。从广州的个案来看,这种尝试大致持续到1981年下半年。
11月22日,梁灵光在全市党员干部会议上要求具体落实邓小平与他和任仲夷的谈话精神。广州作为省里的重点,如何实现特殊政策与灵活措施,有责任提出办法和措施来。次年1月31日至2月3日,梁灵光在市委扩大常委会议上说:要争取在深圳、珠海实行的特殊政策也在广州实行。“我省是中央确定的两个特区之一,更要解放思想,在中央统一计划下,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会议通过了广州市经济调整的指导思想:“经济要调整,政治要安定,精神要文明,特区要前进。”
1981年5月18日,任仲夷在省委特区建设和对外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特区一定要“特”,特区如果不特,就达不到特区的目的。他还明确指出:几个特区是全省最开放的地方。特区实行的政策和办法,要有选择地逐步推广到广州以及其他中等城市。例如,商品进出口的某些便利权,对客商的某些优惠办法,较低的所得税税率等,都可以考虑在广州实行,或稍加改变以后实行。广州不叫特区,但政策可以一项一项地放宽,以加速广州的现代化进程,进而带动全省。
5月,广州市委向省委常委的汇报多处提到要借鉴特区的做法:关于工业调整问题,提到“准许免交国营工交企业的基本折旧基金”,要求按照深圳、珠海等地办法。关于搞活对外经济问题,“如果从我省是一个经济特区的角度上看”,许多方面步子迈得还够大;最近,福建给厦门的对外经济工作有更多的机动权。当时,合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深圳特区是15%,香港是17.5%,广州则按国家统一规定为33%。市委认为,广州可略高于深圳,定为20%左右。深圳、珠海和海南地区贸易外汇分成比例已分别提高至80%和50%,广州应改按海南办法,实行省市五五分成。
同年6月,国务院主要负责人来广东视察,梁灵光要求允许广州在引进外资方面采取类似特区的政策,未获同意,那位负责人没有说明理由。梁灵光估计是“当时北京对外开放认识不一,可能他有困难”。但广州市委仍尽可能地往这个方面努力。
梁灵光在市委第三次常委扩大会议上说:“在土地使用、劳动工资、利用外资进口材料、设备减免关税等方面,可以参照特区的做法,尽快拟定实施办法,变通执行。”同年9月,任仲夷在广州市委四届一次全会上说: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在广东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试办经济特区,今后广州的作用会越来越重要。他还说:“广州市虽然不是特区,但毗邻港澳,也是很开放的。”
2.开放沿海港口城市
早在1980年第四季度,中央就提出进一步调整国民经济的方针。12月25日,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指出,“在广东、福建设置几个特区的决定,要继续实行下去。但步骤和方法要服从调整,步子可以走慢一点”。
但邓小平并没有停止推进特区建设。1983年6月25日,谷牧在接见广东省有关负责同志时传达邓小平的指示:特区要坚决办下去,不能动摇。现在,对特区说好话的多了。特区“现在办得不错,中外承认,不存在抹掉不干的问题”。
1984年1月,邓小平在王震、杨尚昆陪同下视察广东。24日抵达广州时,邓小平对刘田夫、梁灵光说:办经济特区是我倡议的,中央定的,是不是能够成功,我要来看一看。随后,他赴深圳、珠海和中山、顺德视察,于1月29日回到广州。在珠海视察期间,邓小平题写:“珠海经济特区好。”在中山温泉宾馆会见港澳知名人士霍英东、马万祺以及澳门南光公司总经理柯正平时说:“办特区是我倡议的,看来路子走对了。”2月1日,邓小平在广州为深圳题词:“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春节后,邓小平又视察了厦门和上海。
2月24日,回到北京不久的邓小平,邀集中央负责同志谈话。他说:“我们建立特区,实行开放政策,有个指导思想要明确,就是不是收,而是放”。他还建议,“除现在的特区之外,可以考虑再开放几个点,增加几个港口城市,这些地方不叫特区,但可以实行特区的某些政策”。大家还就拟开放城市名单进行了酝酿。
邓小平为深圳特区题词
3月26日至4月6日,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根据邓小平的指示,召集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重点是解决沿海几个城市的对外开放问题”。参会单位包括拟开放的八个沿海港口城市、四个经济特区和海南岛,及所在省区负责人。谷牧在座谈会预备会议上首先提问:要不再办几个新的经济特区?他自己回答说:还是小平同志指示的办法好,选择几个港口城市,“不叫特区,但可以实行特区的某些政策”。谷牧又问:“到会的几个沿海港口城市是一齐上,还是分期分批?”他又接着自己回答:“我看这个问题不决定于主观愿望,而决定于客观条件。这里说的客观条件,包括海陆空交通、对外商的吸引力等等,特别是人才、干部这个条件。应当按实际情况办事,从创造条件入手,以分期分批为好,条件成熟一个开放一个。”
1984年,在北京召开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图为邓小平等人一起讨论特区建设问题
座谈会期间,广东和江苏等省都要求增加开放城市。到4月4日下午,会议决定增加广州、湛江、福州、秦皇岛、连云港、南通,城市数量达14个。由于这六个城市没有参加座谈会,谷牧在会议结束时特别安排向六个城市传达会议精神。
4月5日,广東省委在京开会人员将会议情况电告办公厅并转告广州市委:(1)中央书记处同意,广州和湛江列入实行开放政策的沿海城市;(2)广州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可享有省一级批准权限;(3)沿海城市会议6日结束。谷牧拟留吴南生几天,谈一谈几个特区工作的问题,南生同志拟提出在广州划一小片搞加工特区的问题。
3.开放三个三角地区
值得注意的是,珠江三角洲经济开放区的酝酿,与邓小平的支持有密切关系。1983年6月,谷牧在北京向广东有关负责人传达邓小平的指示说:特区的发展,有个同香港统一规划的问题,不要香港已有的东西,特区又办。邓小平还谈到粤闽两省,“不花自己钱的,不影响国家集中投资的,就要特殊,让两省自己搞”。谷牧说,他与广东省研究过,上海搞了个“长江经济区”,珠江也有个“三角洲”,广州至深圳,沿途几个县,这个三角洲同上海不同。“华侨多、港澳同胞多”。实行特殊政策,就要在这个问题上做文章。谷牧还谈到,福建在台湾问题上可以发挥优势。
1983年12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向谷牧汇报《珠江三角洲经济区规划的初步设想》,后经由谷牧于次年1月上报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1984年的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曾讨论这个问题。同年11月,国务院主要负责人在广州视察时表示:除了特区和沿海14个开放城市外,还准备把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作为开放地区。
当时,广东省沿海开放城市甚至其他城市的改革开放,都尝试借鉴特区的政策。例如1984年7月,省政府决定在广州、湛江、佛山、江门四市进行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明确规定:“试点城市和面上城市,都要学习外地的体改经验,总结报告本地行之有效的体改经验。有选择地推广深圳经济特区的体改经验。”
当时有学者认为,开发区是与经济特区属同一序列的经济区域,在许多基本方面具有共同特点。事实上,开放沿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工作,都归口国务院“特区办”和省政府“特区办”管理。有学者进而指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重要性,同经济特区“四个窗口”“两个辐射”的作用,实质是一致的。如果要说有什么差别的话,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引进世界先进技术、开发新产业、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等方面,应该发挥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作用。
经济开放区的性质类于经济特区,外界观感更是如此。在1984年的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上,谷牧就批评广东说:“有人告你们的状,说广东随便宣布珠江三角洲要搞特区”。对此,吴南生辩解说:是报纸印错了,将“经济区”印成“经济特区”,已作更正。无独有偶,《人民日报》1984年7月14日第2版有广州“准特区”之说:广州是进一步对外开放的14个沿海城市之一,但实际上提前开放了五年。早在深圳、珠海、汕头被划为经济特区的最初时期,广州就在事实上成了广东三个经济特区的联结点。那时,广州虽然不是特区,但它有权执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被称为“半特区”。
1987年,国务院同意把珠江三角洲经济开放区范围从“小三角”扩大为“大三角”,包括地处腹地的清远县;同时将沿海开放城市汕头、湛江,以及茂名和惠阳地区的部分市、县,列入经济开放区的范围,享受中央〔1985〕3號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至此,广东沿海地区已悉数纳入经济开放区。同时,福建沿海地区的市县也纳入经济开放区。可以说,邓小平将闽粤两省建成特区的构想已基本实现。
这个构想的实现在实践中有一个在变通后贯彻落实的复杂过程。党内“对办特区,从一开始就有不同意见,担心是不是搞资本主义”。邓小平本人对于办特区也是当作一个试验,“摸着石头过河”,没有十足的把握。如上所述,邓小平1984年在实地视察深圳等经济特区之后曾断言:“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但他1985年又说:“深圳经济特区是个试验,路子走得是否对,还要看一看。”直到1987年,邓小平才放心地说:“现在我可以放胆地说,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决定不仅是正确的,而且是成功的。所有的怀疑都可消除了。”
邓小平关于将广东、福建两个省建成特区的构想,无疑是高瞻远瞩的。任仲夷后来在回忆1980年那次谈话时说:“根据他的思想来检查我们的工作,我们胆子还是太小了,思想还是不够解放。如果我们当时胆子更大一点,思想更解放一点,今天广东的形势可能会更好。”(编辑 王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