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伊春绽新颜
2019-10-25
伊春市位于我省东北部小兴安岭腹地,与俄罗斯隔江相望,是我国开发最早的重点国有林区,也是中国最大的森林城市。1948年开发建设,1958年建市。全市总人口114万,行政区划面积3.3万平方公里,林业施业区面积400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3.1亿立方米,森林覆被率84.7%。享有“中国林都”“红松故乡”“森林氧吧”“恐龙之乡”之美誉。
回望伊春林区开发建设的70年,既是一部在茫茫林海中开发绿色宝藏、贡献林区力量的自力更生、开拓进取的创业史,又是一部奋发有为、攻坚克难的发展史,更是一部励精图治、改革创新的奋斗史。
2016年5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黑龙江首站来到伊春,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让老林区焕发青春活力”的政治嘱托,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伊春林区的高度重视、对伊春人民的亲切关怀、对伊春转型发展的殷切期望,为伊春立足新方位、找准新坐标、展现新作为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
一、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地生效
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生态就是资源、生态就是生产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林区转型发展既要保护好生态,也要保障好民生”等一系列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科学方法论,不断深化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认知,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坚持以“让老林区焕发青春活力”为统领,全面向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生态保护怎么样、转型发展怎么样、群众生活怎么样“林区三问”对标对表,对市情实际再审视、对工作思路再完善、对矛盾问题再分析、对任务措施再落实,伊春绿色转型发展步入良性轨道,各项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就。2016年,林区摆脱了停伐阵痛,经济实现正增长。2017年,经济向好态势得到有效巩固。2018年,经济运行持续稳中向好。2019年上半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07.7亿元,增长6.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7亿元,同比增长6.1%;市本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954元,增速7%。
二、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保护和建设取得新成效
伊春的生态保护和建设大体经历了三个时期。1948年至1999年,是以木材生产为主时期。林区大规模开发建设以来,累计为国家提供优质木材2.7亿立方米,上缴利税、育林基金70亿元,是共和国森林工业的“摇篮”。2000年至2011年,开始向以生态建设为主、木材生产为辅转变。随着“天保工程”的实施,木材产量大幅调减,森林资源得以休养生息。2011年以来,林区进入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时期。《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实施,伊春林区率先停止了森林主伐。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后的2013年,全面停止了商业性采伐,探索走出了保护与发展并行的绿色转型发展之路。随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深入推进,国家给予补助资金累计123.9亿元,为保护和培育森林生态资源、加强生态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严管森林资源不放松,突出治理林地“三乱”,落实防火、防垦、防盗、防掠青措施,严厉打击涉林违法行为,恢复林地170.7公顷,连续15年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21处,4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完成了《黑龙江茅兰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首部地方立法。狠抓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突出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位居全省前列。落实“河长制”,严守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清河行动取得显著实效,16家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开展第二轮森林资产及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价,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生态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伊春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
三、以国有林区改革为突破,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在伊春开发建设70年的历史进程中,一代又一代林区儿女以前所未有的担当、创新的思路方法全面深化改革,在敢为人先中寻求突破,使改革始终成为驱动伊春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主旋律”“原动力”。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伊春先后创造了“一改两管三分”“两调一转”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两分两调一转”等林业体制改革金句,为国有林区输出理念和经验,成为林区改革创新的一扇窗口、一块试验田和一个先行区。进入新时代,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伊春吹响了国有林区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坚持先行先试,组建了伊春林业发展集团和旅游集团,为推进国有林区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了有益探索,奠定了基础。统筹谋划推进国有林区改革、地方机构改革、行政区划改革,分别制定了“三大改革”总体方案,完成了林区改革顶层制度设计。2018年,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省委“大转型、大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分离、分立,特别是创新思路、量身定制“省属市管”体制,10月,黑龙江伊春森工集团挂牌成立,林区延续半个多世纪的“政企合一”体制破冰。创新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推进林業局公司制改制,森工集团17个公益类子公司全部成立、模拟运行,母子公司体系初步形成。分类推进森工企业社会职能剥离,完成了林管局所属14个事业单位和林业局中小学校管理权移交。严格执行地方机构改革限额要求,市直党政机构撤销17个、整合5个、新组建7个;市直事业单位改革调整29个,市辖区事业单位实现了机构、编制双减10%。坚持生态优先、精减高效原则推进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省调整伊春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撤销了15个市辖区,新设立了汤旺县、丰林县、南岔县、大箐山县和伊美区、乌翠区、友好区、金林区8个县区,形成了“一市五县四区”行政区划新格局。统筹推进其他各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林区体制机制活力不断释放。
四、加快转方式调结构,绿色生态产业体系初步构建
林区开发建设70年来,伊春的发展模式从“一木独大”逐渐向多元并举转变。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市政府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优先发展的重要战略位置,始终坚持保护与利用和谐统一,生态与经济和谐共荣,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绿色发展与生态文明深度相融,推动思维方式向绿色转化,产业模式向绿色转型,生产方式向绿色转换,生活方式向绿色转变。围绕打造“两座金山银山”,以做好“三篇大文章”为引领,加快壮大森林生态旅游、森林食品、林都北药、木业加工、绿色矿山“五大产业”。森林生态旅游业加快发展,产品不断丰富、业态日益多元,知名度、美誉度持续提升,荣获“中国最具潜力避暑旅游城市”、《魅力中国城》十佳魅力城市。2019年上半年接待游客618.64万人次,同比增长12.8%;旅游收入49.01亿元,同比增长13.5%。以龙头企业为牵动,森林食品和北药基地规模不断壮大,森林食品和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率达到45%。2018年,西钢集团成功破产重整,2019年上半年,实现利润总额6.79亿元,同比增长379.6%,创造了企业有史以来的最好成绩。光明集团、鹿鸣钼矿、华能热电等重点企业支撑拉动作用明显增强。连续举办中国(东北亚)森林博览会、中国金融四十人伊春论坛、国际森林马拉松等品牌会展赛事,小镇经济、会展经济、赛事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扎实推进产业项目建设,截至2018年年底,开工建设亿元以上重点项目84个,完成投资133.6亿元。截至2019年上半年,全市各经开区入驻企业108户,实现工业总产值78.05亿元,承载集聚能力不断提升。
五、突出转型发展民生为要,林区职工群众生活进一步改善
林区开发建设70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民生优先发展,公共财政支出重点向民生领域倾斜,支出比例逐年提高,至2018年提高到85%。把脱贫攻坚作为“天字号”民生工程,累计投入产业扶贫资金3亿元,发展扶贫产业项目71个,市本级投入设施扶贫资金1.2亿元,推进“三通三有”建设,24个省、市级贫困村全部出列,嘉荫和南岔贫困人口整体脱贫,贫困发生率至2018年年底降至0.48%。完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林业富余职工转岗就业基本完成,每年城镇新增就业2.1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省控指标。全民参保面不断扩大,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全面落实。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医保实现异地就医结算。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筹建铁力至伊春高铁,推进林都机场改扩建工程,伊汤公路及7条旅游公路扩建升级,城市交通网进一步完善。伊春“三城同创”,成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平安城市。
党的十九大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伊春将以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新的起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伊春的重要指示要求,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让老林区焕发青春活力”的政治囑托,肩负新时代使命,坚持“生态立市、旅游强市”的发展定位,围绕打造“两座金山银山”,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做好“三篇大文章”为牵动,加快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着力构建绿色生态产业体系,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林区生态要素竞相迸发,生态生产力充分涌流,生态优势加速向发展优势转化。伊春正“脱胎换骨”“浴火重生”,呈现出一个绿色健康美丽时尚的“全景伊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