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信用成为市场经济“硬通货”
2019-10-25
时代风采 2019年9期
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强调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8月8日人民网)
点评: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社会信用体系则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制度安排。
近年来,我国陆续建立一项项制度,让守信者和失信者越发泾渭分明。但也应看到,尽管社会信用体系在逐步完善,整体上却呈现出一定程度的碎片化状态。
有信者,行天下。可以说,诚信之花,根植于深厚的社会土壤;诚信建设,仰赖全社会的集体力量。让“失信受罚”和“守信获益”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才能切实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