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号转网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2019-10-24
中国电子报 2019年54期
本报讯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携号转网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14日。本办法所指的携号转网服务,是指在同一本地网范围内,移动电话用户变更签约的电信业务经营者而用户号码保持不变的一项服务。
辦法指出,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保障用户的自由选择权,不断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质量,为用户提供便捷高效的携号转网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携号转网服务进行指导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携号转网服务进行监督和管理。
用户办理携号转网服务,须先向当前签约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携出方”)查询号码是否满足携转条件。满足携转条件的,用户向携出方申请获得授权码,并到拟签约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携入方”)申请办理携入,办理完成后携入方为用户提供新的移动电话卡。携出方应当为不满足条件的用户提供便捷方式以满足条件。对于不能通过在发方式为用户解除限制的,应当至少确保号码归属地的所有自有实体营业厅为用户提供解除限制服务。对于县级区域内没有自有实体营业厅的,应当至少确保—家合作营业厅提供解除限制服务。提供解除限制服务的营业厅应当向社会公告。用户解除限制后,携出方应当立即允许用户携号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