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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验性学习”:“道德的”课堂之立德路径探析

2019-10-24刘建德

中小学德育 2019年10期
关键词:榜样法治道德

刘建德

今年3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思想政治理论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青少年阶段是人生的‘拔节孕穗期,最需要精心引导和栽培。”“思政课教师,要给学生心灵埋下真善美的种子,引导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1]思政教师该如何作为,才能更好地引领学生在学习中内生政治认同、家国情怀、道德修养、法治意识和文化素养,将党、祖国和人民装在心中,将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自觉融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之中。或者说,如何引导学生确立、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教学需要思考的关键问题。

不可否认,一直以来,传统的品德课教学明显存在重理性知识,轻体验内化的倾向。教师重讲解,学生靠记忆,并以此应对考试,用分数作为评价学生道德学习的唯一标准。这一“不道德”的现象难以彰显品德学科的德育特性,更不利于学生道德品质的发展。8月中旬,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指出,关于思政课,“初中阶段重在开展体验性学习”。教材总主编朱小蔓教授也强调,体验,在道德教育中尤为重要。因此,遵循思政课教学规律,高度重视和有效开展体验性学习,应该成为思政教师的不懈追求。在此,本文尝试以初中道德与法治为例,对课堂立德路径之“体验性学习”做一梳理和探讨。

反思性体验:激活道德主体自身的独白与对话

课堂的状态是一种生活,而且是当下的生活。“从发生学角度看,道德教育原本是生活世界的一部分。”[2]陶行知先生很早就指出:“生活与教育是一个东西……它们是一个现象的两个名称。”[3]学生带着过去时态的经验与经历走进课堂,这是学生学习的基础,也是学生成长的开始。課堂之前、之中以及未来的生活对于道德教育的意义建构,显然是以反思为基础的,是反思把自己不同时态或阶段的生活联系起来,并不断调整、改变和提质。古人强调“吾日三省吾身”“日参省乎己”从而达到“知明而行无过”的人生境界。因此,作为教师,不能对学生的过去生活视而不见或者熟视无睹。因为,学生的这种独特的、个性化的“经验与经历”正是学生德性生成的前提和源泉。

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我们提倡教师引领学生反思过往的生活——我曾经做过什么?我是怎样做的?统编教材每个框题的第一个栏目 “运用你的经验”,就是一个非常科学的“反思性体验”设计。这里,既有对事实与现象的再认,也有对信念与价值的批判。在本质上,反思就是一种体验,或者叫做反思性体验。这种体验,是道德主体自身的一种独白与对话,是其社会属性与自然属性之间的冲突与认同。激活这种体验,就是激活一种主体的自我认识和自我教育。之后的生成,一定是一种立于高阶的事实澄清与豁然开朗。如果学生在我们的课堂上经常受到老师的反思引领,那么假以时日,今后无论在课堂或课外,他们就能够形成一种自觉反思的意识和习惯,进而在这种习惯中生成道德智慧。

因此,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我们应该注意创设激发学生反思的道德生活情境,即便结构简单亦可;然后,组织学生运用恰当的形式开展反思活动,如冥想与回忆、撰写日志、讲述故事等;最后要引导学生将日常生活与课本内容建立联系,或者说回归课本,从而确立新的、国家和社会发展所需要和认同的价值观。正如《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品德课教学工作的意见(教基二〔2016〕2号)》(简称《意见》)所提出的要求:“注重自我教育,强化对学生品行学习的自我规划、自我观察和总结反思的指导,促进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由感知到认同、由认同到信仰的转变。”

例如,八年级上册教材第一单元第二课《合理利用网络》的教学,教师就应该从学生已有的经验出发,将“引领反思”作为教学的第一个环节,让学生回忆和再现(述说)自己曾经的网络生活:一般在什么时间上网;上网的持续时间一般有多久;上网的时间一般是干些什么;促使自己上网的原因或动力是什么;上网对自己的生活有什么影响等等。这样激活上网体验,就为下一步的学习明理(如何合理利用网络)打下了思想和情感基础。

活动性体验:建构生活经验与内心感受的“对话”

在课堂活动中,教师应该围绕课本内容,尤其是重点内容,遵循“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从不断变化发展的现实生活中撷取丰富多彩的素材,创设有吸引力的问题情境;并反映社会生活中的矛盾,使情境具有体验性和挑战性,具有探究价值,从而充分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以此情境为载体开展多样的课堂活动,包括观察、思考、扮演、游戏、倾听、辨析、讨论、竞赛、实践模拟等,从而让学生在这种活动化的情境中体验和感悟,并从中获得一系列诸如孝亲敬长、意志坚强、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珍爱生命、善于交往、诚实守信、承担责任、崇尚法治、公平正义等认知。

显然,这是一种活动性的体验。这种活动性的体验凸显了学生学习的过程性和实践性,能够让学生的生活经验与真实的内在感受进行“对话”,从而使思维与情感活动既深刻又丰富。正因为如此,《意见》指出:“注重案例教学,选择、设计和运用个人和社会生活中的典型实例,鼓励学生探究、讨论,提高学生的价值辨析能力,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 2016年6月28日,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共同颁布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也要求,“要综合采用故事教学、情境模拟(如法庭模拟)、角色扮演、案例研讨、法治辩论、价值辨析等多种教学方法……将真实法治案例引入课堂教学……让学生在真实的法治实践情景中进行学习。” 《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课程标准》)在“教学建议”部分要求:“教师要善于利用并创设丰富的教育情境,引导和帮助学生通过亲身经历和感悟,在获得情感体验的同时,深化思想认识。”“要引导学生通过调查、参观、讨论、访谈、项目研究、情境分析等方式,主动探索社会现实与自我成长中的问题,在合作与分享中扩展自己的经验,在自主探究和独立思考的过程中增强道德学习能力。”不过,对于教师而言,活动情境的创设与活动任务的设计,是引导和保障学生充分体验与有效内生的两个关键环节。

那么,我们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应该如何引导和保障学生充分开展活动性体验?首先,要通过语言或文字描述、画面呈现或视频播放、音乐渲染等途径,创设易于激发学生参与活动的情境——当然,这种情境往往是开放式的问题情境,且隐含有原始性的价值资源;其次,教师精心组织、平等参与体验性活动——通过启发、鼓励、碰撞或者互动、回应等方式聚焦情境价值的典型意义;最后,必须有学生体验性学习的感悟与收获展示和分享,以及教师的引领和提升——在包容个体态度和观点存在差异的前提下生成共识。

例如,有老师执教七年级上册第三单元第三课《认识自己》时,围绕教学重点创设了两个情境,然后开展相应活动:一是图文并茂述说“马云的故事”(课件呈现)——让同学们进入情境体验,在独立思考的基础上合作探讨“认识自己的重要性”;二是让同学们在事先准备好的纸条上,用3个左右的词语从不同方面客观描述自己,然后将纸条传给自己的朋友;请朋友也用3个左右的词语从不同方面客观描述或评价自己,之后在展示基础上总结归纳“认识自己的方法”。此类活动性体验就能较好地推进教学,生成素养,实现目标。

评价性体验:促进道德认知与信念的发展

教育领域或课堂生活中的道德评价,“是指运用已有的道德观念对行为的是非、好坏、善恶进行评定和判断的过程”[4]。或说“是对道德行为作出价值判断的过程,也称道德判断。”[5]显然,这种过程性的评价体验,有助于巩固与扩大学生的道德经验,加深学生对道德意义的理解,从而对道德践行起到一种积极的强化作用,即真正促进学生道德认知和道德信念的形成与发展。可见,我们的道德与法治课堂不能缺少这种评价性体验。

贯穿于教学之中的评价,包括学生自己对自我道德生活的评价和他人(或老师与同学)对自己道德生活的评价(或称之为对他人道德生活的评价)。就学生道德的形成和发展来讲,其自我评价是主要的,而且不可或缺。當然,对他人道德生活的评价也有利于主体自身良好德性的形成和发展,而他人对自己道德生活的评价更有利于自身良好德性的内生与外化。这种评价以反思性体验为基础。道德主体反思之后,继之以自我追问和评价,如在过去以至当下,“我做得怎么样”“我做得好不好”等,才会真正有良好德性的自主建构。课堂上,主体的评价性体验也包括他人(同学),更包括老师对自己道德形成与发展状况的评价。每一个学生,只有得到了正确而又被认同的评价,才能强化自身的价值认识,从而引导自己形成正面、积极的生活态度。最终才能在生活中生成一种基于事实判断的价值选择。

道德与法治课教学如何开展评价性体验?第一,它以反思性体验为基础。因此,课堂上的反思性体验活动要充分;第二,它离不开对照性体验。教师在引导学生对于典型情境中的榜样进行对照性体验时,要结合真实的生活体验;第三,要以自我评价为主,又不能没有老师和同学的评价;第三,所有评价都要客观、公正,并具有激励性。

例如,八上教材第一单元第二课第一课时《网络改变世界》的教学,首先学生对于“网络改变世界”应该有较为充分的感受,也即网络生活经历,这是反思性的体验。然后,结合课本进一步认识“网络对于生活与社会的影响”,由此开展评价性的体验——运用本课所学,判断网络对自己过去以至现在生活的正面与负面影响。同时,教师还应该创设情境,反映网络大咖对于网络影响的认识,从而可以让学生进行对照性体验。最后,得出“网络是一把双刃剑”的结论。当然,课堂上同学之间以及老师对同学们课堂学习、网络生活的评价,也是学习主体“评价性体验”的应有之义。

效仿性体验:助推道德与法治信念的内化

课堂体验中,有一种体验是不能被忽视的,那就是向榜样学习和看齐。《论语·里仁》有云:“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这是道德主体所要经历的一种典型的效仿性体验。社会生活中每个公民的道德与法治修养离不开榜样的力量,课堂生活里每个学生的道德与法治素养的建构,同样离不开榜样的垂范和引领。学生成长中的道德榜样或楷模包括优秀教师、同伴中的佼佼者、社会上的英雄、道德模范、感动中国人物等等。所有榜样的身上,都集中体现着社会道德与法律规范的导向。“从青少年发展特点来看,青少年学生在各方面包括道德发展上可塑性大,模仿性强,富有理想,有上进心,这些都是榜样示范对学生能起作用的发展特点基础。”[6]

榜样的形象,是具体、生动和崇高的。所以,他们特别能够以其真实的生活与品行影响和感染学生,为学生的成长提供满满的正能量。“一旦这些道德形象潜入学生的心灵,就像明灯一样在他们的心灵里闪光,照亮他们前进的道路。”[7]《宋史﹒程颐传》记载:“今夫人民善教其子者,亦必延名德之士,使与之处,以熏陶成性。”可见,古代的教化就强调“名德之士”对后学与晚辈的影响。今天,我们的中学生在面对榜样时认知上有了解,情绪上就会受到冲击或感动,于是在信任、佩服甚至崇拜的基础上内化认同,进而主动模仿,确立道德信念与法治信仰。

在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教学中,应该如何引导学生开展这种体验呢?第一,是情境的创设。这是引导学生模仿的关键。老师们的教学实践中所创设的这类情境,我们往往称之为“典型情境”——情境中的人物及其事迹极具示范性和冲击力。所以,我们要从学生和内容的实际出发,精心选择榜样,且力求切合时代。第二,是体验的引领。榜样来源于真实的生活,他们也是血肉之躯。所以,情境中的榜样如何分析和解读,对于学生的学习与模仿就非常重要。正确地分析和解读榜样不仅有利于榜样的优良品质在学生的身上“落地生根”,而且有利于学生确立成长方向,树立道德理想。

例如,对于七上第四单元最后一个课时《活出生命的精彩》这一内容的教学,我市一位老师在课堂上就较好地引导了学生的效仿性体验,即利用本市城区两位模范人物的真实故事创设情境,引导学生“见贤思齐”:一个是高位截肢的伤残退伍军人、30多年的社区义务清扫员、10多年全日制常德诗墙镌刻者、50多年雷锋精神的践行者、一辈子没有下课铃声的道德讲堂巡讲员、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全国劳模田工;一个是同龄人、“最美学子”“美德少年”、本市某初中学校的李好同学——七岁时不幸受伤,导致高位截瘫,但她并没有向残酷的命运低头,始终保持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心态,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爱好广泛,学有特长……两位榜样都生活在自己所在的城市,对于他们的事迹,同学们感到熟悉、真实、感人。用这种同学们身边极具示范性和冲击力的榜样故事来演绎“生命的精彩”,最后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想象性体验:引领道德与法治行为的践行

我们的教学,其初衷和落点就是要引导学生越过今天和当下,设计和准备明天怎么做。由于“践行”还在课后,所以,学生的道德设计、思考、信念、理想或愿景在课堂只能是一种想象性体验,是一种基于内生信念的道德展望与前瞻。这要求道德与法治教学一定要回归生活,走向实践。因为“道德教育主要不是形成一种知识体系,而是要形成一种道德的信念以及与此相适应的行为方式、生活方式,即使学生过一种好的、健康的道德生活”,“道德行为是人们道德品质形成的最重要标志。”[8]可见,道德在根本上就是实践的。历史上,孔子强调“躬行”,主张“听其言而观其行”;墨子强调“士虽有学而行为本焉”;朱熹主张一个人从小就要练习“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等都说明了这一点。

其实,从道德主体的人格建构与完善来讲,这种想象性的体验本质上已是道德认知的外化,是知与行的结合,更是主体行为的自觉与理性化。下课之前,学生已经知道怎么做;下课之后,学生尝试而且坚持这么做,就一定能够生成幸福的道德生活。所以,虽说是“想象性体验”,但已凸显课程和教学的实践性特点——学生既有“做”(道德践行)的冲动,又可生成“做”的能力。

《课程标准》在“课程性质”部分指出:“引导学生自主参与丰富多样的活动,在认识、体验与践行中促进正确思想观念和良好道德品质的形成和发展。”在“课程基本理念”部分指出:“思想品德的形成与发展,离不开学生的独立思考和积极实践,国家和社会的要求只有通过学生的独立思考与实践才能为学生真正接受。思想品德课程将正确的价值引导蕴涵在鲜活的生活主题之中,注重课内课外相结合,鼓励学生在实践中进行积极探究和体验,通过道德践行促进思想品德的健康发展。”在“教学建议”部分要求:教师要 “为学生提供直接参与实践的机会,提高他们道德践行的能力”。

在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的教学实施中,引导学生的想象性体验,应该注意:第一,创设一个仿真的生活情境——让学生在模拟、仿真的情境中解决今后现实中可能面临或遇到的问题,这是课堂的延伸和拓展。第二,学生必须动脑、动口、动手,将内生于心的道德与法治认知、信念物化为理性具体——可以是思路,也可以是方案,抑或是看得见的决心与誓言,清楚表明自己在未来生活中将会这么做。

例如,某老师执教七上第四单元第八课第一课时《生命可以永恒吗》的最后一个环节,就是通过一种“想象性体验”来引导学生展望未来,自觉践行:创设一个一般人生活中容易遭遇的挫折场景,让学生触景畅谈“遇此,我将这样对待生命”。结果,同学们几乎都谈得很好——真切、可信。例如,某位同学就说道:“死亡是人生不可避免的归宿,它让我们感激生命的获得,它启示我们要微笑面对生活。今天,我们是健全的,所以要倍加珍惜,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奋斗与奉献之中;明天,即使我们不幸残疾,也应该在生命的蓝天之下,放飞梦想!”

总之,体验是一种深刻的育德方式。重视体验,才能真正凸显主体;回归体验,才能实现从人本走向文本、从独语走向对话、从知性走向德性、从灌输走向涵养的转变。[9]在重视体验性学习的道德与法治课堂上,学生才能更好地完成道德认知从感性到理性的飞跃;才能更好地将课程目标与内容内化为核心素养,从而加速实现自身的社会化。

参考文献:

[1]新华网.一堂特殊而难忘的思政课——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侧记[EB/OL].(2019-03-19)[2019-09-22].http://www.xinhuanet.com/2019-03/19/c_1124250582.htm.

[2]徐湘荷."德育回归生活世界"本土化反思[J].中国德育,2008(6):29.

[3]陶行知.陶行知教育言论集[M].北京:科学普及出版社,1998.

[4]李方.教育知识与能力[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11.

[5]林崇德,王炳照,王彬,李春生,等.中国中学教学百科全书教育卷[M].沈阳:沈阳出版社,1990:158-159.

[6][7][8]吴铎,罗国振.道德教育展望[J].上海:華东师大出版社,2002(6):211-214.

[9]靳江丽.回归体验的学校道德教育[J].思想政治课教学,2007(3):6-7.

责任编辑   毛伟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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