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的时机抉择
2019-10-23张皓
张皓
新中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的具体日期,是随着中共中央战略决策逐步确定的。随着解放战争时期国共两党军事格局的变化,中共中央不断调整战略决策,最终确定了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时机。
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的三大时机
1947年6月30日,解放军发起战略反攻,国共两党军事形势发生重大变化,中共中央在纪念“七七事变”10周年的口号中,提出了“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口号。
为了进一步规划战略反攻开始后的战略任务,并使全党全军高层领导人认识到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中共中央7月21日至23日在陕北靖边县小河村召开了扩大会议。毛泽东在会上的讲话,实际上阐明了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必须具备两大条件:其一, 军事上必须消灭蒋介石军队,计划用5年来完成;其二,在政治上必须争取人心,使全国人民都了解和信任中国共产党。
小河会议结束后,毛泽东于1947年 7月25日回电林彪,明确指出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时机尚未成熟。毛泽东提出,只有在三大时机成熟后方可考虑此问题: 其一,在解放战争第二年,再歼敌100个旅左右;其二,向长江流域进军;其三,全国人民更加相信中国共产党 。
1949 年被视为“极其重要的一年”
毛泽东所说的三大时机,其中一个很快成熟了。1948年3月29日至5月1日,蒋介石片面召开“行宪国大”,当了总统。这不但使国民党在政治上完全孤立了,也使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认识到根本没有什么“第三条道路”的存在。
根据这一变化,中共中央立即于4月30日至5月7日在晋察冀军区驻地阜平县城南庄召开了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五大书记自延安分开以来首次聚会。围绕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 城南庄会议作出几项重要决定:其一,1948年冬召开七届二中全会,议题之一即讨论如何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其二,成立华北局和华北人民政府,作为迎接新中国成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三,邀集全国各地的中间党派、民众团体的代表人物到解放区,商讨关于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并成立临时中央政府的问题。
到11月中旬,国民党军下降至290万人左右,人民解放军增至300余万人。据此,中共中央立即认识到,“原来预计的战争进程大为缩短”。认为从根本上打倒国民党“大概只需再有一年左右的时间”,即到1949年就可能打倒国民党。
根据这一分析,中共中央明确,1949年下半年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在新年献词中,中共中央把1949年视为“极其重要的一年”,因为这一年将要进军江南,将要“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组成共和国的中央政府”。
选定九、十月间成立中央人民政府
1949 年1月31日,联共(布)中央政治局委员米高扬来到西柏坡。他同毛泽东在何时成立新中国中央政府的问题上发生争论。米高扬遵循苏共中央的指示,提议攻占南京或上海之后即宣布成立。而毛泽东认为不应急于成立,预计4月攻占南京后也不立即成立,而“要到6月或7月份再说”。米高扬则坚持说“拖延过迟会削弱革命力量”。
中共中央之所以未改变原定计划,有以下原因:其一是欲争取西方大国的承认,以便“能够取得合法地位去进行国际活动”;(注:苏联对此极为不满)其二是控制国土面积的大小,这是西方国家承认新政府的一个标准。而截至5月底,解放区国土290万平方公里,只占全国总面积的30%,人口2.75亿人,占总人口的57%。当时,中共中央预计12月前后占领重庆、贵阳等西南大城市,到1950年1月成立新政府。随着形势的变化,大致在1949年7月至8月中旬之间,中共中央选定九、十月间成立中央人民政府。 其原因有三:其一,宋庆龄终于决定北上。(注:中共中央决定,如果宋庆龄能于8月中旬到北平,则于8月半后召开新政协;如果8月半后成行,新政协9月上旬召开。)新政協最终定于9月下旬召开;其二,预计9月下旬至10月可以解放广州;其三,苏联的建议。斯大林告诉中共,中共中央已经“具备了掌握政权的 一切条件”,由于“国民党政府实际上已瘫痪,不复存在了”,西方可能利用所谓“无政府状态”进行干涉,而“这是极毒辣的一招,不能不防”。10月1日,毛泽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身份发布公告,宣告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本日就职,中央人民政府成立。
(摘自《中共党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