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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样板纪实

2019-10-23胡北张艳

党史纵览 2019年10期
关键词:新安江安徽补偿

胡北 张艳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其政治家、战略家、理论家的深刻洞察力、敏锐判断力和战略定力,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精华和理论品格,深刻把握新时代我国人与自然关系的新形势、新矛盾、新特征,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从实践到认识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内涵丰富、立意高远,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

安徽地处暖温带与亚热带过渡地区,气候温和湿润,长江横贯东西、淮河径分南北,总面积13.94万平方公里的全省土地被天然划分为皖北平原、江淮丘陵、皖南和皖西山区,拥有长江、淮河、新安江三大水系,全国五大淡水湖之一的巢湖,皖南、皖西两大集体重点林区,生态区位特殊、地位重要。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时指出,“安徽山水资源丰富,自然风光美好”,“要把好山好水保护好,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安徽样板,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视察安徽时作出的重要指示,为安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生态补偿“新安江模式”

新安江发源于安徽省黄山市境内,流经皖浙两省,流域总面积1.1万多平方公里,干流总长359公里,是长三角地区的重要生态屏障。然而,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新安江生态保护形势日趋严峻。

2004年10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在浙江省淳安县调研时指出,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抓好生态建设,保护好千岛湖水源;要整合资源,创新机制,推动旅游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2005年8月,习近平在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考察时,首次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为新安江生态保护指明了方向。

2011年,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的习近平,专门在《关于千岛湖水资源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千岛湖是我国极为难得的优质水资源,加强千岛湖水资源保护意义重大,在这个问题上要避免重蹈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希望“浙江、安徽两省要着眼大局,从源头控制污染,走互利共赢之路”。由此拉开了全国首个跨省水环境生态补偿试点的大幕。

2011年,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生态补偿原则,安徽和浙江两省达成了“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共识。同年9月,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的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国家设立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资金,每年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出资3亿元,浙江、安徽各出资1亿元。《实施方案》规定,环保部每年组织安徽、浙江联合监测跨界水质,并以省界断面达标的水质为基本标准。若安徽提供的水质优于基本标准,由浙江给予安徽1亿元补偿;若安徽提供的水质劣于基本标准,则由安徽给予浙江1亿元补偿。中央财政的3亿元,则定向补偿给安徽。

2012年,在财政部、环保部等部委的直接推动下,皖浙两省正式签订协议,为期3年的试点工作开始实施。安徽省黄山市作为试点工作的具体承担者,全盘启动实施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3年间,黄山市实现投资近86亿元,累计超过190个生态补偿机制试点项目在全市范围内推开。

2013年12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实施《千岛湖及新安江上游流域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意味着对新安江流域的保护利用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

3年下来,首轮试点取得圆满成功。2012年至2014年,新安江流域水质总体优质,街口断面的水质也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二类标准,符合协议中的补偿前提条件。同时,千岛湖湖体水质实现与上游来水同步转好,营养状况指数逐步降低。2014年底,财政部、环保部和水利部充分肯定了新安江流域3年试点绩效评估报告,第一轮试点通过国家验收。

2014年10月,第二轮试点工作启动。财政部、环保部下发《关于明确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横向补偿试点接续支持政策并下达2015年试点补助资金的通知》。中央财政生态补偿资金3年仍为9亿元,按4亿元、3亿元、2亿元退坡的方式补助,两省“对赌”资金每年各增至2亿元。

2015年6月,安徽省委、省政府先期拨付试点资金1.1亿元,开始实施新安江流域第二轮生态补偿试点工作。9月,推进新安江水环境补偿试点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肯定,并将其纳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标志着试点工作纳入国家顶层设计。10月,中央财政明确从2015年开始,连续3年支持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工作。12月,在合肥举办的江苏、浙江、安徽、上海主要领导座谈会上,新一轮新安江生态补偿合作被列为“十三五”长三角协同发展重点内容之一。

第二轮试点工作开始后,上游政府从“治、挡、控、保”4個方面入手,严格落实生态补偿资金的使用。在“治”的方面,建立农村垃圾处理体系,实施城镇垃圾处理厂渗沥液提升工程,新建污水处理厂,加快黄山循环经济园区建设,不断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城镇垃圾污水治理和工业电源污染防治;在“挡”的方面,上游源区严格审查企业对环境影响状况,不上一个污染项目,切实从源头挡污染;在“控”的方面,加强规划控制和联防控制,严格落实决策——论证——审批——实施全程监管,在新安江流域实行单元控制,对关键区域、重点环节和生态敏感地带进行点对点控制,做到精准治理;在“保”的方面,强调各级政府重视、全民参与,不断强化综合保护和全民保护。安徽省构建了工作联动推进机制,并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常务副省长及各级相关部门领导,进一步加强省市县间的沟通与协调。源区黄山市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并设立专项负责新安江源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相关工作的生态保护局,确保生态补偿资金落到实处。

两轮新安江生态补偿试点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不仅撬动了全流域生态文明建设,而且探索了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有效转化路径,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同步提升。

生态更优。新安江流域总体水质为优,是全国水质最好的河流之一,千岛湖湖体水质总体稳定保持为I类,与新安江上游水质变化趋势保持一致。经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评估,2017年新安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总计246.5亿元,水生态服务价值总计64.5亿元。黄山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8%以上,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当年上半年空气质量城市排名中,位列全国16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第二名。

发展更绿。以旅游业为主导、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支撑、以精致农业为基础的绿色产业体系基本形成。2012至2017年,黄山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7%,财政收入年均增长6.6%;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年均增长12.2%和11.9%;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7%和9.3%。特别是二轮试点以来,生产总值连续跨上500亿元、600亿元两个台阶,财政收入首次过百亿。

机制更活。围绕水质考核指标体系、资金补偿办法、环境系统治理、全民绿色行动等,探索出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继续推进新安江水环境补偿试点”被写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入选《改革内参》评选的“中国改革十大案例”,并在京津冀水源涵养区、广西广东九洲江、福建广东汀江及韩江、江西广东东江、云南贵州四川赤水河等全国多条流域推开。

安徽省委书记李锦斌将新安江流域补偿试点实践经验,总结为“五个坚持”:坚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把保护修复生态作为首要任务,加快构筑绿色生态屏障;坚持“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把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织密织牢生态防控网络;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把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作为关键举措,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把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作为根本保障,全面提升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坚持“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把开展全民行动作为内生动力,积极打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丽家园。并提出,要复制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成果经验,进一步强化新时代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的新担当新作为。

早在2014年,在取得新安江一轮试点经验后,安徽首个省级层面的生态补偿机制即落地大别山。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省财政出资1.2亿元,合肥、六安两市分别出资4000万元作为补偿资金,推动大别山水环境治理和保护。

2018年6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将建立覆盖沿江5市的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到2019年底前全面建立沿江市内县(市、区)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新安江生态补偿的经验被推广到安徽省长江经济带。

2018年10月,皖浙两省签署了《关于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的协议》,正式开启第三轮新安江流域跨省生态补偿的各项工作。皖浙两省人民同牵手,共护一江碧水向东流。

首创林长制安徽样板

“一生痴绝处,无梦到徽州”。今天的安徽,城市披荫,乡村秀丽,山水如画,人居怡然。这一成就的取得,得益于安徽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实行的林长制试点。

按照总书记把“好山”“好水”保护好的指示精神,学习借鉴总书记在福建、浙江主持倡导的林业改革发展经验,2017年3月,安徽率先提出探索建立林长制。

2017年9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决定在全省建立林长制,2017年在合肥、安庆、宣城等地先行试点,2018年在全省推开。

2018年4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 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意见》,对完善森林生态补偿机制、保障林地经营权顺畅有序流转、加快推进林区道路建设、强化林业投融资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林业建设等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推进和保障林长制改革的进行。

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省领导率先垂范下,全省林长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全社会大抓林业、抓大林业的良好氛围更加浓厚。目前,全省16个市和105个县(市、区)、1509个乡镇(街道)均比计划提前出台了林长制工作方案。林长组织体系提前实现了全覆盖,全省共设立各级林长52122名,其中总林长和副总林长542名、市级林长202名、县级林长1380名、乡镇级林长13383名、村级林长36615名,形成了省级总林长负总责、市县级总林长抓督促、区域性林长抓调度、功能区林长抓特色、乡村林长抓落地的工作格局。

2017年9月29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安徽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规定:林长应当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责任,协调解决防治中的重大问题。同年11月17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林业生态保护发展机制,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强化森林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2018年新修订《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并组织部分在皖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林长制改革工作。各地出台林长制改革配套制度752项,初步形成了上下互通、左右衔接、协同高效的制度体系。

在林長制改革过程中,各级党政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着力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2018年,全省完成造林143.62万亩,超计划任务19.68%;实施森林抚育598.64万亩,退化林修复59.25万亩,新育苗7.3万亩;共有3600万人次以不同形式履行植树造林义务,完成植树1.1亿株。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和林业“三变”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省完成集体林确权面积5291万亩,颁发林权证286.56万本。集体林地流转面积1009万亩,累计完成林权抵押贷款150亿元。政策性森林保险全覆盖,公益林实现应保尽保。深入推进林业“放管服”改革,配合实施“四送一服”双千工程,提升林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和林业信息化建设水平。

一年多来,全省林长制改革蹄疾步稳推开,取得了初步成效,集中体现在破解“五化”上:初步解决了理念淡化问题,生态意识切实增强;初步解决了职责虚化问题,工作责任压紧压实;初步解决了权能碎化问题,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初步解决了举措泛化问题,精准施策更加到位;初步解决了功能弱化问题,综合效益显著提升。

安徽省委书记、省级总林长李锦斌在全省林长制改革推进会上指出:“推行林长制改革,最根本的在于以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思想为指引,最重要的在于创新林业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最关键的在于各级党政干部勇于改革、敢于担当。”

如今,林长制改革已成为安徽省重点领域改革八大品牌之一,得到中央领导的肯定,在社会引起了广泛反响。2018年1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在安徽调研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时,肯定了安徽省探索建立林长制的做法。3月8日,中央政治局常委王沪宁在参加全国人大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指出,林长制改革是安徽的创造,并要求中央改革办调研总结安徽经验。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全面实施林长制。中央深改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分别两次来安徽省专题调研指导,全国林业和草原工作会议在安徽召开,大力推广林长制改革经验。中央和省级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安徽省林长制改革。截至2019年1月,全国已有17个省份在全省或者部分市县开展了林长制改革试点。

在林长制改革的浪潮中,安徽各地奋楫争先,“增绿”遵循基线、“护绿”坚守红线、“管绿”筑牢防线、“用绿”兜住底线、“活绿”打破束缚。如今,“五绿”正成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的一张名片。皖北平原增绿、用绿效果显著;江淮丘陵区增绿、护绿亮点纷呈;皖南山区管绿、活绿初见成效。

今天的安徽,全省上下正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在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上创新发力,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持续加快国土绿化步伐,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坚强生态保障,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安徽智慧。(责任编辑:吴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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