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监控在电网输电线路中的运用
2019-10-21李惜晗
李惜晗
摘 要:电力的输送在很大程度上会对经济发展保持持续稳定状态造成影响,电力事业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带动下,进入了高速发展的阶段,其涉及的领域与行业具有广泛性,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协调发展有不可缺少的作用。因此,自从人类进入电气时代以来,电力在人类的日常生活中有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已经关系到整个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基于此,本文首先简单介绍了转变过去的线路维护方式,使巡视成为过去式的必要性,随后阐述了电网输电线路视频监控系统的构成与特点,最后还总结了电网输电线路视频监控系统的组成与应用,以此来供相关人士交流参考。
关键词:视频监控;电网;输电线路;运用
电网的输电线路输送电力的能力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所以要想确保电网输送电力能力的稳定与高效率。相关电力单位就要使用相关的技术与设备。确保好输电线路的维护与管理工作的有效完成,及时地发现与解决电网输电线路的运行问题,从而保障其输电能力的稳定与可靠。而且伴随着科学技术的逐渐发展,许多电子信息技术已经在电力行业中。如何有效地提高电力行业的管理与维护效率,带你玩那个的输电线路较长、涉及的范围比较大的特点,如何对其现存的监控和管理成为制约电力行业和电网电力输送正常的问题。
1转变过去的线路维护方式,使巡视成为过去式
过去的电网输电线路的维护工作需要工作人员定期巡视,这样不仅要消耗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而且比较容易受到自然因素的影响。对线路的运行进行实时的维护、管理比较困难,导致一些偏僻的地区电网问题不能科学、有效地解决,从而埋下了安全隐患,还可能会对电网输电线路的安全稳定运行造成比较严重的威胁[1]。然而视频监控系统的出现正是打破了这一管理模式,让工作人员定期对电网维护的手段成为了传统,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是电网输电线路的维护与管理工作的一次质的飞跃,科学、有效地提高了输电线路的维护管理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2电网输电线路视频监控系统的构成与特点
输电线路的视频监控系统的研究与使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电力电网输电线路的运行安全,电力视频监控系统主要有以下的特点:首先,监控系统采用了GPRS、3G网络等先进的信息技术,传输的方式是网络,及时反映输电线路的故障信息。除此之外,如果线路运行出现了意外,视频监控系统能够自动地进行网络连接,这就确保了监控系统的监测工作的持续和可靠。其次,如今现行的线路视频监控系统技术水平较高,监控设置的耗能比较低,能够保持比较长的待机时间[2]。同时可靠性也高,容易安装与检修,比较容易安装在线路杆塔等主要的监控位置,而且在 有些线路的运行不需要监控的时候,能够转换位置,转向其它的线路位置继续进行监控工作。这就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输电线路视频监控的系统监控装置的使用效率,提高了线路维护的管理水平和能力。
3电网输电线路视频监控系统的组成与应用
输电线路的监控系统在电网的维护和监控工作中的安全运行离不开每个组成部分之间的优化组织与密切的配合,视频监控系统的组成部分有监控装置、监控服务主机、通讯器械和相关技术软件,就是这邪恶器件的相互配合才能让电网输电线路的保护工作顺利进行,效率不断提升。要使电网视频监控系统真正地发挥其作用,就需要从电网的实际情况出发,针对具体的状况,因地制宜地制定视频系统的安装方案,从而提升与完善视频监控的效果。要注意的是,视频监控系统应该分别安装在输电线路监视线路附近的杆塔上,这样就能实现视频监控范围广、受到的影响较小和监视效果清晰等结果。其次还能在电网输电线路视频监控装置上安装多个监控探头,从而汇集多方面的数据信息,提高监测效果的科学性与精确性。采集到的信号数据会通过GPRS、3G网络由安装在输电线路运行管理部门的通信机接受并且通过监控服务主机继续数据的整理和分析工作。借助监控软件,完成图像处理和显示功能,把电网输电线路的运行情况用动态画面的形式清晰地呈现在电网运行管理部門的相关人员眼前,从而才能及时地针对相关问题来制定有效的解决策略。
4结束语
信息时代以来,各种科学技术的研究与使用不断地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理念,科学技术在不断地推动人们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的提高。各行各业各学科领域的技术发明与创造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相关行业的发展。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是电网输电线路维护与管理的一次重大的飞跃,解决了过去的不足的同时还优化了内部财务工作的结构。从而让电网的运行在内外的环境上都有所完善与改进,有力地推动了电力行业输电线路的维护与管理工作的提高。使其能够保持稳定的发展状态,为经济的发展提供持续稳定的电力能源供应。
参考文献:
[1]张华鲁,贾玮,林峰,etal.IPv6在智能电网视频监控示范应用的设计与实现[J].电力信息与通信技术,2017(02):63-69.
[2]陈岩,李晓卉,丁月民,etal.电网输电线路故障监控定位算法[J].计算机工程与设计,2018,v.39;No.379(07):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