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提高中职英语教育教学质量
2019-10-21杨敏
杨敏
摘 要:近年来,我国的发展非常迅速,国家对于教育事业也越来越重视,特别是英语教育。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英语教育不能一直仅限于传统教育模式,要跟随改革的步伐创新教育模式,提高英语教学的质量。
关键词:中职英语;教学质量;英语教育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高速时代,中职教育改革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改革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在中职学校中占据重要地位的英语学科,英语教育中还是会存在学生基础差、教学缺乏一定的创新性的问题。
一、中职英语教学简析
(一)提高英语教学质量的意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英语在社会上的用处也越来越广泛,相关部门在教育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中职学生不仅要有专业技能,还要具备较高的素养。中职学校中英语是必修的科目。学生优秀的英语学习能力与应用能力将会成为在未来产生积极的作用,但中职学校学生的英语起点都比较低,普遍低于社会英语标准,导致了学生素质逐渐下滑,教师应在英语教学中改革教学方式、培养高素质学生、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提高英语教育的教学质量,对于学生未来的发展具有很大的帮助。
(二)学生基础较差
中职教育与高中教育相似,相同之处都是中学毕业后进入的学校,不同之处就在于成绩,成绩较好的学生就基本都进入高中,成绩较弱的学生进入中职学校,接受职业教育。这就是中职院校学生英语基础较差的原因。这些学生初中时英语学习能力就很弱,到了中职,教师面对这些基础较差的学生,觉得无从下手,从而产生一定的应付心理,开始不注重这方面的管理,时间一长,学生也开始降低对自己的要求。所以,中职学生英语基础较差,和院校的教育工作有很大的关系。
(三)英语教学缺乏创新
如今,我国的许多中职学校教育都比较重视常规管理,忽视创新教学管理。中职学校的英语教学一直都是按照传统的教学方式进行,并没有去创新教学。中职学校的很多教师都认为教学创新应该是领导与教研室的事情,教学管理部门才是中职英语教学管理的重要力量,教师的任务就是执行教学计划,只要在规定的时间保证质量地完成教学任务就好了,实际上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一个优秀的教师不仅要参与教学管理与教学计划的制定,还要将教学计划实行时出现的新问题与新情况,及时进行反馈做出相应的调整。只有不断地创新才能提高教学质量。
二、中职提高英语教学质量的具体方案
(一)标准化英语教学
中职英语教育的目标就是传授学生语言、传授学生技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中职教育中语言知识与语言能力侧重点虽然会有所不同,但是语言知识是语言能力的基础部分,两者是不可分割的,语言知识也是中职学校教育的最低标准,中职教育的英语教师应该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帮助学生在英语学习中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学生英语基础
中职学校很多学生的基础都比较弱,有一部分的中职学生因学习成绩不好,经常遭到不同程度的指责与误解,长时间的指责与误解使他们习惯接受否定、习惯接受怀疑。因遭受了太多的挫折,他们已经逐渐失去了学习的兴趣。还有一部分学生虽然有学习的兴趣,也知道英语学习的重要性,但是因为基础水平较低,使他们想学又没法学。所以中职院校应重新帮助他们找回学习的自信与乐趣,帮助那些基础弱的同学补习英语知识,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制定出不同的教学方式,中职的英语教师在课堂上要多给予这些孩子肯定、表扬与鼓励,传授知识时要根据学生的基础适当降低学习的难度让每一个学生都能感受到自己的收获,给学生造就一定的成就感,让学生从新找回自信,激发学生对于学习的兴趣,学习兴趣会使学生更好地学习知识。
(三)创新英语教学
中职教育英语教师的创新能力非常关键,中职学校除了教师日常的教学之外,还应不断加强教师自身的教育水平提高与创新能力,定期组织教师进行学习与培训,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与业务水平。作为一名合格的教師,应该具备一定的教学理论知识与专业知识,并且可以把这些知识运用到实际教学当中。英语的学习过程很漫长,这个过程是需要教师与学生相互督促互相学习的。中职教师可以通过几个方面进行教学创新,第一,可以通过换位感受进行创新,教师应该深入英语教学知识,了解掌握知识点的过程,结合这个过程,积极研究教学方案与教学内容,传授学生更好掌握知识点的方法。第二,可以通过游戏设计进行创新,学生在课堂上常常无法保持注意力,加入游戏既可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又可以有效的活跃课堂气氛。第三,可以通过环境进行创新,良好的学习环境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结语
根据以上分析可知,要提高中职英语教育教学质量,中职院校的教师就要不断学习专业理念,研究不同层次学生学习的策略,将理论与实际结合,积极创造更加有效的教学方式,提高教育水平,提高教学效率,创新教育方式才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1] 范丽媛.浅谈中职院校英语教育现状及改进方式[J].科技风,2019(9):24.
[2] 赵伟旺.浅谈如何提高中职英语教育教学质量[J].职业,2018(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