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探讨
2019-10-21陆璐
陆璐
摘 要: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离任规定,是审计监督体制的改革。特别是新一轮改革的背景下,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在此基础上,本文从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体系和审计的专业性的三个方面进行了简单的讨论,分析了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策略。
关键词:国有企业; 领导干部; 经济责任审计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体制不断形成和完善,企业都在努力抢占有利资源。这导致人力和物质资源的使用,可以动员一些公司的卓越领导人,未经授权使用的公共资源和财产为自己和家人或朋友的利益,非法发行贷款,逃税,帐外操作,等等,从而导致严重的损失和消失的国家公共资产。和一些公司的上级领导干部盲目表面图像,只做表面,表面本身设置高重打,但是他们从未站在祖国的位置和人民的思想,所以计划是不切实际的,笨拙的,导致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和其他方面的严重损失和浪费。
1.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1.1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不明确
我们都知道,一个公司需要通过许多关键会议来做出重大决定和计划。尤其是在经济实力和公司规模庞大的国有企业中,由于员工众多,上下级之间必然存在各种复杂的关系。可见,国有企业的经济责任主体是多元化的。这种多样性可以从很多方面看到。例如,由于国有企业的经济行为是相对应的,所以前任领导人的决策很可能会被下一任领导人所反映。这可能导致现任领导人在其任期内对经济责任的范围理解不清。因此,他/她也不能履行他/她的责任和义务。此外,在一定程度上,领导与主管之间也存在着集体决策与责任的划分。由于责任和决策的类型不同,每个国有企业的上级领导的经济责任也不同。大多数重大问题必须得到解决
最后的决定必须由整个领导小组讨论,但是上级领导也有相当大的决策权和号召力。因此,这给明确划分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增加了很大的困难。如果,除了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不能很好,所以将不可避免地导致经济责任的主体不明确,导致互相推诿经济主体之间的不良现象,它很有可能导致逃避的一些经济责任处罚或者导致一些领导经济责任是超出了自己的范围。
1.2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查评价体系不健全
一是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活动效果滞后。工作有必然的顺序,特别是在经济责任监查过程中进行。因为所有的經济监察都是在那个时候开始还是已经开始的,所以不知道监察结果,经济事件的监察以及对应的经济监察的提案有困难和风险。其次,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政策法规相互矛盾、滞后。我国的法制建设速度虽然有所提高,但仍落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变化。因此,现行的监查制度无法正确应对新的问题和困难。此外,我国经济责任监查周期较长,各种制度、制度和法律都不相同。这可能导致双方的不和谐,或者在严重的情况下,可能引起矛盾。因此,对整体经济责任的监查工作将面临困难。三,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经济政策在两个方面有积极影响。国有企业领导层对经济的判断有两个方面,整体经济的检查困难。例如,公司合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扩大市场规模。不过并购后所有企业的收入可能会发生一定的变动。因此,作为公共企业首长的经济责任监察部门,并没有正确的评价实施过程和政策决定的结果。
1.3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部门缺乏有效的管理监督
整体经济责任的监查时间长,监查工作的量自然是很正常的,但对于全盘经济监查,只有严格的要求和规定,才能满足人们的希望和要求。由此可见,国有企业领导部门经济责任监查是一个非常困难、全面的项目。整体的经济审查需要时间,需要员工。目前,在短期内难以对压力大、人员少、时间不足等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这是不现实的。
2. 针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对策
2.1审核内容明确
针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模糊的弊端,应明确审计内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责任审计应区别于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内容,明确两者的区别。在审计前,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确定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和难点以及相应的审计程序、对策,并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评价指标;根据审计计划制定具体的审计实施计划,并按照既定的审计实施计划进行一步审计,发现偏差及时纠正。在审计过程中,不能只注重国有企业的财政收支,而忽视领导干部的职能履行计划的重要环节。
2.2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它可以清楚地看到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体系的特点在中国国有企业如何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在合理和科学的方法确定有关经济审计部门可以提供正确的决策和评价。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经济审计工作的利弊,能够快速、客观地反映出相应的领导工作和业务水平。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现状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完善:一是审计的局限性,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在第一次审判原则的国有企业审计的过程中有关部门不得的领导人,没有离开,同时定期在经济责任审计的政府,为了增加审计的时间。第二是提高审计结果的应用机制,规范使用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并集成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审计处罚标准,以充分发挥审计的作用导致国有企业领导人的警示教育。第三,完善审计评价体系,制定一套适合中国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科学、实用和标准化的审计评价机制,完善评价机制应该反映真实,法律和经济的原则,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评价指标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和评价混合在一起,解决经济责任难以确定和审计结果评价没有权威性的问题。
2.3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负责的监察机构人员的职业素质好坏兼有,从两个方面来的。一是监查机关用各种方式加强对监查者的专业教育,提高监查人的专业性,以适应其工作。其次,监事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法规的适用能力。参加国有企业领导层经济责任监查训练,明确内容和目标,努力成为优秀国有企业领导层经济责任监查员。国有企业的指导部门的经济责任,审核部的审核人员的沟通,收集信息,更完全的审核标准的条件为基础,认真审核结束的时候总结经验及时进行审核,审核的难易度,特别是审核和一般的问题应该集中的子孙。
结束语:
国有企业的领导层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问题,全面客观的分析和讨论,指出国有企业领导的,只有完全画之间的经济义务和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立审计的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经济在国有企业的审计工作责任,使国有企业促进发展和进步
参考文献:
[1]张学惠, 韩德静. 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构建[J]. 财会月刊, 2010(10):66-68.
[2]史元, 石曰丹. 国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 财会通讯, 2016(31):6+82-84.
[3]肖军.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难点问题研究[J]. 商业会计, 2012(6):4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