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男女平等任重而道远
2019-10-21王舒妍
王舒妍
摘 要:《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是恩格斯为完成马克思的遗愿,以唯物史观说明摩尔根关于古代社会研究的成果。恩格斯论述了家庭、私有制及国家的起源,在这一个大的历史演进过程中,女性地位的变化是显著且值得注意的。在原始社会群婚制下,血缘的确认只能由母方决定,由此奠定了女性在家庭及社会中的崇高地位。然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男性的生理优势显现出来,其家庭与社会地位逐渐超过女性并最终奠定了自己的绝对优势地位。在这个过程之中,我们始终可以看到贯穿其背后的生产力所起到的决定性作用,这也是恩格斯在序言即已提出的以唯物史观进行本书研究的理论基础。人类社会发展至今已相当发达,历史不可能开倒车,因此人类社会只会向前发展,因而造就女性崇高地位的原始社会是不可能出现了,不过随着人们思想水平的进一步提升,男女平等已获得了大多数人包括男性在内的认同,然而目前所达到的男女平等程度还是比较低的,至少在各国各地区都是不平衡的,所谓的男女平等许多是没有能够实现的,未来如何真正以及更好地实现男女平等更多地应该要通过教育的提升来实现人们思想觉悟的提高。
关键词:《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男女平等;读书报告
一、革命导师为解决社会问题而作
19世纪欧洲发生了技术革命,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及变革,然而相应的管理制度却仍停滞不前,停留在生产力未变革之前的封建状态,这就促使社会矛盾激烈。在此背景之下,马克思和恩格斯作为革命导师致力于解决社会问题,马克思因逝世并未参与到这本书的写作中来,不过这本书汇聚了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观念,因此本书准确来讲应该是马克思、恩格斯共同的智慧结晶。总而言之这本书是在恩格斯洞察当时激烈的社会问题后有针对性创作出来的产物,强调现实功用价值应该是所有学术研究的最终目的所在,历史学科尤重服务于现实,本书亦不例外。
二、经济基础决定女性的地位
摩尔根将史前分为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及文明时代。其中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又可以细分为低级阶段、中级阶段以及高级阶段。蒙昧时代的低级阶段人类还处于原始阶段,这一时期的主要成就是语言的产生。到中级阶段,人们食用的食物出现了鱼类并开始使用火,这两者之间是有联系的。而高级阶段则是从弓矢的发生开始的,这是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因为它使得打猎成为经常性的劳动,这意味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也直接促使了男女性社会地位的变化,打猎活动本身的特殊性及体力要求决定着这项活动主要由男性担任主力,这就使得男性一跃而成为食物的主要来源,这一变化就使得男性的家庭地位以及社会地位迅速上升,与之相对应的则是女性家庭及社会地位的下降。需要注意的是,在各个时代不同的经济基础及生产方式之下对应的婚姻形态是不同的,蒙昧时代主要为群婚,野蛮时代主要为对偶婚,在野蛮时代的高级阶段,在对偶婚与一夫一妻制之外还有男子对女奴隶的支配和一夫多妻制,而文明时代则是以破坏夫妇贞操与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
对此恩格斯说道,女权制度的颠覆是女性具有全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男子掌握了家中的管理权,而妇女失掉了荣誉地位,降为贱役,变成男子淫欲的奴婢,变成生孩子的简单工具。这一评论可以说十分具有见地,从人类的婚姻演进史以及男女性地位的变迁来看,女性地位的跌落是一个不可逆转的决定性事件,自男性战胜女性成为家庭与社會的主导者起,男女不平等就已然成为一个长期存在的社会现象,起初,妇女也未能意识到这种不平等地位的不公平之处,一味屈从男性。当然,这和与此相适应的社会经济基础有极大的关系,由于男性成为社会生产力的主导,女性需要依靠男性所创造的社会财富生存,因此对于自身家庭及社会地位的陨落无从反抗。随着家长制家庭的发生,尤其是随着一夫一妻制个体家庭的发生,家事的处理丧失了公众的性质,变成一种私人服务,妻成为主要的家庭女仆,被排斥参与社会生产了。在工业革命未到来之前,生产力较为落后,男性依然是社会生产的主力军,这时女性自然无底气亦无能力要求男女平等。
不过即使是在工业革命到来之后,女性尽管有了更多参与社会劳动的机会,然而“在现代社会,大多数情形下,丈夫需要通过谋生来赡养家庭,至少在有产阶级中就是这样,这就给丈夫一种无需有任何独特的法律特权的支配地位。在家庭中,丈夫是有产者,妻是无产者。”这就使得女性在整个社会当中仍然处于从属地位,男女不平等依旧存在,不过女性参与社会劳动的增多使得女性在社会上的发言权增大,同时她们的自我觉醒意识也在不断增强,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伴随着经济发展而来的女权运动,不过女性争取解放的过程是相当漫长以及曲折的。恩格斯指出“妇女的解放必须以一切妇女重新参加社会劳动作为第一个先决条件,”不要说在恩格斯所处的年代,即便是在今天经济如此发达的时代也未能实现一切女性参与社会劳动,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女性的解放事实上一直在持续当中,真正的男女平等时至今天也并能未真正实现。
恩格斯提出“家庭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是社会制度的产物,将反映社会文化发展的程度。妇女的解放只有在妇女可以大量地、社会规模地参加生产,而家中工作仅占有她们很少工夫时才有可能。这只有在现代大工业之下才可以办到,现代大工业不但允许大规模的妇女劳动,而是真正要求妇女劳动,并且它使家庭的私人劳动也逐渐变为社会的事业了。”我们可以看到在今天工业高度发展的时代之下,妇女得以在社会上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职业,甚至于几乎可以从事一切男性可以做的职业,这反映出了在经济高度发达的时代背景之下,妇女社会地位已有所提高,与之相对应地,妇女的家庭地位自然也有所提高,具体说来,妇女在家中可以与丈夫共同支配财产,在家庭事务上也有一定的发言权,不再是过去封建时代“夫为妇纲”的时代。而经济的发达也使得原本要女性担任的抚育子女的劳动变成了社会劳动,诸如托管所、幼儿园等社会机构应运而生,乳母、专业月嫂等职业也越来越发达,这就使得女性有较之前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之中,由之而来的是她们对于职业的贡献变大,社会地位自然也就相应提升。
从人类婚姻形态的演进来看,即从群婚制到对偶婚再到专偶婚最后基本稳定为一夫一妻制,这对于女性的社会地位而言可以说是一个灾难性事件,因为它将女性原本崇高的家庭及社会地位一削再削并在封建时代使得女性在社会上的存在感几近于零,在家庭中的地位也是微乎其微,但一夫一妻制的实行又使得女性的地位有了些许的回升,至少男性也跟女性一样只能有一个法定配偶,至于婚外情则另当别论了。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