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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探讨

2019-10-21张云飞

名城绘 2019年4期

张云飞

摘要: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是城市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分析研究当前城市快速发展中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问题,合理规划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城市居住生活空间,对落实“大美阜阳”的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公共服务设施;使用现状;合理规划;满足需求

1阜阳市概况

阜阳市位于安徽省西北部、淮北大平原上,北邻齐鲁、西连豫鄂,境内平畴沃野、河网密布,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城市,现今阜阳市正在快速地城镇化,众多人口不断向城区集聚。阜阳市城市建设迎来了高速扩张期,居住小区建设量大增,相对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需求不断增加。

2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认知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也称配套公建),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杜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设施。

阜阳市作为房地产后发城市,城市建设规模迅速扩张,随着人口不断涌入城市,居住小区数量增加,居住区公共服务需求迫切。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尤其是公益性设施的缺失,与现今发展的新需求产生诸多矛盾,使之成为当前许多社会问题滋生的温床,停车难、入托难、公共空间非法占用等,都严重影响城市居民的切身利益。

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合理规划、有效落实及可持续使用提供长效保障,对提升市民幸福指数,落实“大美阜阳”的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3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现状

3.1老城区设施现状问题

阜阳老城区较为拥挤,人口众多,经过长时间的市场培养,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尤其是经营性服务设施基本齐全,满足地区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是成熟城市生活的重要载体。然而经营性设施充裕,公益性设施不足。

社区级商业服务设施丰富多样,如便利超市、洗衣店、水站、便利店、邮局、房屋中介、家政服务、小吃店等,主要分布在绿地广场周边及建筑首层底商。

3.2新城区设施现状问题

新城区由于开发密度较大,容积率较高,通常容积率在2.5~3.0之间。规划居住人口较多,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人均明显不足。新城区人口入住率不高,商业销售、租金价格较高,造成新城区现状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利用率较低。

3.3社区设施管理维护部分缺失

目前,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管理部门主要是街道办事处和物业公司。其中,街道办事处主要分管多项公益性设施,如居民活动、社区管理设施等。

3.4现状成因分析

3.4.1设施配建缺乏预见性。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不断增大。

3.4.2住房管理体制的改革使原先由单位和政府部门共同管理的服务设施逐渐被出租转租,空间逐渐丧失。同时,市场体制下,居住区建成后,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一些未独立占地的设施空间被开发商把持,空间挪作他用。

3.4.3新城区入住率低,造成恶性循环,公共服务设施利用率低下;由于公共配套设施启用较少,反过来影响小区入住率,造成入住率增长缓慢。

4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与配套建设

4.1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主要反映在配建的项目和面积指标两个方面。而这两个方面的确定依据,主要是考虑居民在物质与文化生活方面的多层次需要,以及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对自身经营管理的要求,即配建项目和面积与其服务的人口规模相对应时,才能方便居民使用和发挥项目最大的经济效益。

应在居住区的规划期提前谋划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保障公益性设施的落实,承载社区不断成长及设施需求不断变化。

4.2居住区内公共服务设施是为区内不同年龄和不同职业的居民使用或服务的,因此公建的布局要适应儿童、老人、残疾人、学生、职工等居民的不同要求。同时各公共服务设施又有其自身设置的经济性和要求、方便居民使用等共同特点,从而可将有利经营、互不干扰的有关项目相对集中形成各级公共活动中心。一般由百货商店、专业商店等商业服务项目和银行、邮电支局等金融邮电项目,文化活动中心等文体建筑组成。

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是与规划布局结构、组团划分、道路和绿化系统反复调整、相互协调后的结果。为此,其布局因规划用地所处的周围物质条件、自身的规模、用地的特征等因素而各具特色。对公共活动中心,可将可连带销售,又互不干扰的项目组合在一个综合体(楼)内,以利综合经营、方便居民和节约用地。

4.3明确设施属性,强化公益性设施的政府保障力度,确保公益性设施用地规模。居住区公益性设施用地可统筹考虑,在居住区规划时先期划定独立的居住区公共服务中心用地,优先布置公益性设施,统一核算建设成本,保障公益性设施与住宅建设同期完成,并作为方案审查及施工验收的重要内容。

4.4居住区规范中确定的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模式带有较严重的计划经济色彩,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实的发展,急需要顺应市场需求重新确定社区区划,使社区开发单元与规划单元相协调,在此基础上以社区为基本单位进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另一方面,总体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应与社区规划相结合,使各种规划从社区的视角出发来考虑公共服务设施的具体配置,减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与落实之间的落差。

4.5老城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与提升应当从现状出发,以居民生活需求为导向,完善设施类型,挖掘空间潜能,主动管理、巧妙实施。并进一步增强居民社区事务的参与度,加强社区自豪感和归属感。

新城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应增加规划配置,政府加大投资建设,提前谋划,按照人均指标配建并留有余量。尽可能地减少开发商代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合理确定位置和规模,避免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挪作他用或隨意调整位置。

5结语

城市建设中应重需求、分层次合理规划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完善老城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功能,分步骤建设新城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新城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使用效率,满足阜阳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的居民需求,为落实“大美阜阳”的发展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赵旭.城市规划与小区建设管理,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1998.

[2]沈山,秦萧,孙德芳,方雪.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理论与实证研究[M].东南大学出版社,2013.

[3]李德华主编.城市规划原理(第三版)[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作者单位:阜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