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临床药师在重点监控药品监管中的药学实践及效果评价
2019-10-21郝胜文
郝胜文
【摘 要】目的:加强我院重点监控药品管理,降低药品费用,促进合理用药。方法: 建立重点监控药品的药事管理措施,通过医嘱审核和处方点评等对管控前后重点监控药品的销售金额和用药频度(DDDs)等进行统计分析,对管控效果进行评价。结果:管控后我院重点监控药品的销售金额从300.21万元/季度下降至212.26万元/季度,占全院药品销售金额的比例从13.81%下降至9.88%。药占比从34.19%下降至27.88%。结论:加强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可明显减少药品费用,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促进合理用药。
【关键词】重点监控药品;合理用药
【中图分类号】R192. 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9)03-0114-02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药品使用监管,促进合理用药、降低药品费用、保障临床用药安全,根据《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陕政发[2016]26号)、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中开展重点药品监控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卫办药政发[2016]214号)和《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中开展重点药品监控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卫计发[2017]110号)文件精神要求,开展我院重点药品监控管理工作,即通过重点监控药品临床合理应用评价与管理来规范医疗机构药物使用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控制药占比,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提升临床合理用药水平[1]。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通过医院信息系统调取我院2017年10月1日~2018年12月31日重点监控药品的销售金额、销售数量及同期全院药品销售金额和业务总收入,其中2017年10月1日~2017年12月31日为管控前数据,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为实施管控后数据。
1.2方法
以季度为单位对我院重点监控药品的销售数量、销售金额、用药频度(DDDs)等进行统计分析。限定日剂量(defined daily dose,DDD)参考《新编药物学》(第17版),未提及的药品根据药品说明书确定。DDDs=某藥品的销售数量/该药品的DDD值,药占比=全院药品销售金额/全院业务总收入×100%。
1.3 管控措施
1.3.1建立重点药品监控临床应用管理规定
各科室应当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加强对重点药品监控的管理。院长为重点药品监控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临床科室主任为各科室重点药品监控临床应用第一责任人;医务科、质量控制科、药剂科等为职能监管部门。实行层层负责制,有利于充分发挥每个人的积极性。
1.3.2 重点药品监控内容
重点监控药品实行动态目录管理。每季度按照金额、使用频率等进行排序和合理性评价,对重点监控药品进行专项分析点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临床反馈。定期疏理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不合理使用频次高的药物品种或品规,经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实施清退或限销。清退的药物品种或品规原则上不得重新进入供应目录。确因临床治疗需要,被停用或限购的重点监控药品,相关科室填写临时购药申请表,科主任、主管业务副院长签字确认后,药剂科按规定程序网上采购。
1.3.3 处方点评
每月随机抽取30份病历进行专项处方点评,对于点评过程中的不合理医嘱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整改建议。
1.3.4 行政处罚
对不合理处方/医嘱,首次下发合理用药整改单,予以警告;第二次由主管院领导和纪委给予科主任及主管医生诫勉谈话;第三次经济处罚科主任及主管医生;第四次取消主管医生处方权,离岗培训学习,合格后再上岗。并将其纳入医院医疗质量考核和绩效考核体系,与科室及医务人员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挂钩。
2 结果
2.1 销售金额及构成比
实施管控后我院重点监控药品的销售金额从300.21万元/季度下降至212.26万元/季度,占全院药品销售金额的比例从13.81%下降至9.88%,药占比从34.19%下降至27.88%。见表1。
2.2 重点监控药品销售金额和DDDs
3 讨论
我院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在西安市重点药品监控目录的基础上结合我院药品的适应症、消耗量、价格及增幅等因素进行遴选并结合本院实际用药情况而制定。药占比指药品收入占医院医疗总收入的比例,它是医院管理评价指标体系中的重要指标,可间接反映医院的合理用药水平,也是衡量医院综合管理能力的重要指标[2]。控制药占比对降低患者药品花费及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均具有重要意义。
由表1可见,实施管控前我院的重点监控药品的销售金额占全院药品销售金额为13.81%,药占比为34.19%,其中药占比与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42号)要求药占比总体降到30%还有一定差距。对此,我院药剂科联合医务科、质控科等部门针对重点监控药品建立和实行预警控量、医嘱审核和处方点评等措施,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制度。针对用药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及时与科室主任沟通,并给科室发放合理用药督导单,科室对存在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并整改。如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酯注射液、注射用盐酸纳洛酮在脑外神经外科使用存在无指征、超适应症使用等情况被督导整改。
由表2可见,实施管控前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酯注射液销售金额最高,经过管控降幅最为明显,销售金额从35.55万元/季度下降至7.80万元/季度,DDDs从2165下降至475;其次疏血通注射液销售金额从35.33万元/季度下降至15.36万元/季度,DDDs从3365下降至1463。虽然四季度药品销售金额较三季度有所反弹,可能与我院搬新医院增开病房和病人数增加有关。
综上所述,通过落实我院重点药品监控管理制度,开展合理用药培训,加强监督考核等措施,重点监控药品的药事管理已初具成效,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药物使用管理,减轻了患者医药费用负担,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对重点监控药品的评价与管理工作是在宏观层面进行的,且是滞后性的,无法在用药早期进行识别和管理[3],因此还需要充分发挥临床药师作用,实现合理用药监管的可持续性改进,充分发挥临床药师的作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促进合理用药。
参考文献
[1]Wang Y. Decreasing drug proportion reasonably by strengthening pharmacy administration [J]. China Med Herald (中国医药导报),2013,10(16):167-169.
[2]徐敢,王冲.药占比在医院管理评价工作中的管制价值和社会效果分析[J].中国药房,2015,26(34):4762-4765.
[3]Liu J,Ru AZ,Cai RJ,et al.Use of a diverse adjuvant drug early warning monitoring system in drug management [J]. China Hosp Pharm J(中国医院药学杂志),2018,38(5): 547-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