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生新闻的报道技巧
2019-10-21凌婉玥
凌婉玥
摘要:本文从民生新闻的真实性原则、民生新闻的“三贴近”政策、记者的出镜报道与民生新闻的写作技巧四个方面为出发点,结合实例,浅析民生新闻的基本报道技巧以及如何打动“目标观众”的方法。
关键词:真实性;典型;出镜报道;写作方法
民生新闻作为一种新概念新闻,它的提出与《南京零距离》栏目密切相关,对于电视行业有着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和理论支撑。
一、民生新闻必须要坚持新闻的真实性原则
既然是新闻就一定要真实。民生新闻忌讳虚假材料,而真实的画面、文字,才能真正体现“民生”。民生新闻的内涵就是以民为取向,以民为题材,从普遍关注老百姓平常生活的角度出发,报道群众的视野、情怀和态度等。
民生新闻,画面就是“证据”,在进行批评报道的时候,一定要全面、客观、符合事实并且具有说服力,否则很容易被当事人抓住把柄,其后果是很严重的。
二、民生新闻的党性原则以及“三贴近”政策
民生新闻的本质就是在“三贴近”政策的指導下进行工作,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行正确的舆论导向。民生新闻的时代价值体现在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同呼吸共命运。民生新闻来源于第一手新鲜的生活。群众生活中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成了新闻的重要线索。群众提供的新闻线索、素材、题材,参与新闻的制作,提炼出吸引眼球的闪亮点,充分发挥新闻传者和观众之间的互动性。
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三贴近”原则,是写好民生新闻的重中之重。如果说新闻最大的观众是老百姓的话,那么民生新闻就需要把报道的角度更加贴近百姓生活,才可以真正意义上的发挥出新闻的价值。
那么民生新闻如何才能切合“三贴近”原则,让观众乐于接受呢?
首先要选取典型事件。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每天都会发生很多新鲜的事。而民生新闻的题材选择关键就在于要在“典型”上下功夫。新闻记者只有深入到一线,经常、不间断地进行走访调研、了解邻里家常,站在老百姓的角度,选择生活中经常发生的典型事件采访报道,才能够把媒体报道的意愿,变成老百姓自觉的思想和行动,达到民生新闻的教育和启迪作用。
其次要选择合适的新闻角度。百姓生活中的事件,代表的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需要反映出百姓的心声,才能够把他们的要求和意愿展现出来,架起人民群众和党、政府沟通的有效桥梁。老百姓是最真实的群体,他们也最信任自己生活中习以为常的人和事,以及发生在他们身边有趣的故事。从总体意义上来看,民生新闻的报道必须以“民生、民情、民意”为主要关注焦点,以百姓“身边事、麻烦事、关心事”为主要报道题材,让新闻报道在群众中产生亲切感和亲和力,观众才愿意接受。因此,民生新闻基本可分为两个板块:一是现场;二是镜头,“现场”,例如第一时间报道的政府惠民方针和政策,以及百姓在生活中遇到大大小小的难题等。“现场”则是观众最喜欢收看的一个板块,重要的原因就是民生新闻“三贴近”的独特吸引力,因此获得广大观众青睐。
三、记者出镜报道可以增强民生新闻的现场感,更具说服力
近年来,观众会发现在电视新闻中,除了播音主持之外,开始出现越来越多的新闻记者也在电视屏幕中,特别是深度报道、焦点栏目等,采取了由记者“出镜”这种形式。
在《调查<新闻调查>》一书中,对出镜记者的概念做出了这样的解释:记者既是调查主体,同时也是一个节目的结构元素。
而在民生新闻中,出镜记者也担任了新闻报道中的一个“元素”。特别是对于民生新闻来说,记者的“出镜”更好地拉近了新闻与观众的距离,记者的眼睛,成为观众的眼睛,去亲眼所见新闻事实发生的全过程,使电视新闻变得既形象生动,又客观真实。
在出镜报道每一条新闻事实的同时,向观众解释交代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新闻的主体内容,让观众在第一时间可以了解到新闻内容的要素。这样的报道形式就使得该条新闻内容更加丰富、具体、生动,也增强了观众了解新闻事实的欲望,使整条新闻更具备可看性,同时增强了新闻价值。
四、民生新闻写作方式上的多变性
民生新闻其实是为百姓服务的,因此在写作时要富有人情味,讲究趣味性,不要局限于传统的新闻写作方法,应该以故事化、悬念化和情景化的讲述,注重新闻的新奇性和趣味性。
随着现在人们对信息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人们不仅要了解新闻事件本身,还要迫切了解事件发生的原因、背景以及与政治、经济、社会等相关的关系,这就要求在新闻中要展开准确、全面的作答。因此,在民生新闻的写作这一方面,一定要注重口语化的应用,改进报道理念,找准看点和兴奋点,让观众在观看新闻的同时感受到民生新闻的趣味性和叙事性,让观众更容易接受民生新闻,这样才能打动“目标观众”。
参考文献:
[1]朱寿桐.民生新闻概论[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8):3-4-63.
[2]张洁,吴征.调查<新闻调查>[M].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1):140.
[3]宋义泽.创新民生新闻写作方法,不断加强民生新闻服务意识——如何搞好民生新闻报道思考之五[N].辽源日报社,200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