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合作意识培养探究
2019-10-21唐建芬
唐建芬
【摘 要】社会需要合作意识,培养合作意识应该从小抓起,让幼儿从小就认识到合作具有的重要意义与价值,让其在学习中亦或是生活中都能够积极参与合作,从合作中得到成功的感受与体验,从而更好的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幼儿教师应该积极采取措施培养幼儿的合作意识,引导幼儿通过合作来实现共同目标。
【关键词】幼儿;合作意识;培养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明确指出教师应该带领幼儿参加集体活动,感受共同生活的乐趣,幼儿应该友好对待他人、亲近社会、要有与人合作的意识。但是如今的孩子大部分都是家中的独生子女,被家中们捧在手心,不懂得什么是分享,表现得很“自私”。所以,想要培养他们的合作意识首先要让他们真切的认识到仅仅靠自己一个人无法获得大的收获和成绩。要让他们认识到集体利益和个人需求的关系,在合作中完成共同的目标,然后再满足自身的需求。二十一世纪是一个竞争的社会,尤为需要具备合作意识的人才,唯有合作才可以更快更好的实现目标。
一、幼儿合作意识现状
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开始大力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国内独生子女家庭的数量大幅增加。在此类家庭中,独生子女变成家中毋庸置疑的中心,全家老少都围绕着他们转,众星捧月。因此,长期生活在这种家庭氛围下的独生子女逐渐形成了过于自我中心主义的立场,当其正式开始进入幼儿园之后,长期的唯我独尊导致他们事事以自我利益为中心,不管是面对玩具亦或是餐点,都会在第一时间内占为己有,不愿意和他人分享。尤其是在参与一些集体游戏的情况下,大部分孩子都没办法和别的孩子展开有效地合作,也不会照顾他人的想法和感受。长期下去,造成这些孩子被排斥在集体之外,不被他人接受而抑抑寡欢。对于此类问题的存在,教师应该帮助他们改变这种“自私”的立场,让他们能够更好的融入集体,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和快乐。
二、幼儿教育过程中如何培养幼儿合作意识
(一)言传身教,树立榜样
对幼儿来说,他们由于年纪小,许多东西都是通过模仿学会的,因此老师的一言一行都会对他们的行为产生耳濡目染的影响。老师之间、老师和保育员之间是不是可以有效的分工合作,彼此配合,都会对这些孩子造成非常大的影响。所以,老师应该注意自己的言行,以身作则。此外,同伴亦为幼儿观察学习的榜样。老师对于表现出合作意识的孩子给出积极评价和鼓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调动其他孩子学习的积极性。同时,在合作游戏活动的时候,幼儿会经常通过观察,模仿学习其他幼儿的合作行为。所以,老师能够引导合作意识强的孩子和合作意识弱的孩子共同游戏,这也是一种树立榜样的好方法。教师应深刻意识到榜样的力量,给孩子合作意识的培养构建良好的学习环境。
(二)紧密联系生活,激发幼儿的合作意识
幼儿在幼儿园中每天的生活就是玩、做游戏和学习教材,那就要在这些活动中逐渐培养他们的合作意识。例如:在班级的日常小值日活动中,让幼儿先独立完成打扫桌面卫生的工作,接着再分组合作完成相同任务,让他们可以真切的认识到独立完成远远不如与其他伙伴来共同完成的效果。让其形成合作的意识与欲望,主动提出“合作”要比老师提出“合作”效果更好。同时学生在学习的时候主动参与、彼此沟通互动、公平竞争,增强其心理素质。课堂上师生互动,生生互动的合作交流,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充分利用游戏来增强他们的合作意识,实现共赢。
(三)自主合作,指导幼儿掌握合作技巧
幼儿之间的合作大部分情况并非老师要求的,而是孩子之间自发组织起来的,在一个班级里面会存在一些个体伙伴,某些孩子喜欢在一起完,他们就会自然而然相伴游戏,老师不应该随意将他们形成的合作体打乱,应该尽量让其共同完成某些游戏与学习任务,例如:一起“搬凳子”、一起“搭城堡”等,由于他們是自发形成的合作,更易于激发他们合作的意识,发挥出他们的最佳合作智能和技能。老师还应该教给幼儿一些合作的技巧,首先是在当独自一人无法完成任务的时候应该礼貌的求助“谁可以来帮助我吗?”“小明,你能来我一起来表演吗?”这样友好的礼貌语言必定能够得到其他小伙伴的帮助与尊重,在完成任务的时候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应该友好沟通和商量,让每个人都有发言的机会。
结语
合作意识的培养对于孩子未来的发展具有非常大的影响。在二十一世纪,唯有具有合作意识的人,才可以更好的生存发展下去。幼儿是国家未来的栋梁,他们需要学会共同生活,因此需要他们从小就学会相互理解,平等交流与和平共处,让他们学会在合作中竞争,在竞争中合作。有合作才能够获得进步,合作的过程中能够促进幼儿形成良好的品性,让合作成为孩子成长过程中的主干线,成就孩子的美好人生。
参考文献:
[1]李丽华.幼儿教育中如何培养幼儿合作意识与合作能力[J].学周刊,2017(17):238-239
[2]王丽萍.大班幼儿合作交往行为的引导和培养——以角色游戏为例[J].读与写(教育教学刊),2017,14(10):225
[3]张莉莉.大班幼儿合作游戏指导策略探究[J].亚太教育,2016(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