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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拼规模到拼合规 P2P去芜存菁才得真发展

2019-10-21郑凯平

产权导刊 2019年9期
关键词:合规网贷借贷

郑凯平

近日,原本已经颇为沉寂的P2P网络借贷行业,被突如其来的一条消息炸开了锅:“网贷一哥”陆金所要退出P2P市场了!消息一出,立刻引发多方尤其是出借人的关注。随后陆金所回应称:陆金服P2P业务正积极响应和配合监管“三降”(压降存量业务规模、出借人数量、借款人数量)要求,现有产品与客户权益不受影响。

尽管如此,陆金所的这一消息还是在市场上引起很大波澜,更让人疑惑P2P的未来走向。同时一个不争的事实是,P2P网贷行业规模正在不断缩小,平台退出数量不断增加。网贷之家最新数据显示,2019年7月,P2P网贷行业的成交量为900.28亿元,同比下降62.19%,成交量基本与上月持平。截至7月末,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跌破800家整数关口,下降至787家,相比6月底减少了30家。

P2P是英文Peer to Peer(点对点)的简称,它通过互联网直接连通借贷方与投资方,开辟了一条迥异于银行的全新借贷通道。P2P模式公认的理论来源,是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孟加拉国经济学家尤努斯创造的格莱珉银行模式和2005年诞生在英国的全球第一家P2P网贷平台Zopa,前者强调小额、普惠,后者则通过互联网科技手段,以“摒弃银行,每个人都有更好的交易”为宗旨。

P2P网贷这一新型金融服务模式亮相后,迅速在中国落地。2006年,宜信、拍拍贷等机构开始在国内开展网贷业务。2010年以后,以P2P为蓝本的多种网贷模式加速面世,中国网贷机构一度增至3000多家。据网贷之家统计,截至2017年底,P2P网贷行业贷款余额为12245.87亿元,相比2016年底提升了50%。

客观上,P2P作为一种全新金融服务模式,一定程度解决了中国传统金融体系覆盖能力有限,大量小微企业、城市流动就业者、农村普通劳动者难以获得融资支持的问题,极大丰富了普惠金融体系的内容,有力推进了普惠金融的发展。

但中国的很多金融创新,似乎总要遵循“繁荣—乱象—低潮—监管落地—逐步复兴”的运行规律,P2P行业也是如此。最近一两年,P2P机构不断爆出经营者失联、跑路、平台提现困难、经侦介入等事件,其中不乏钱爸爸、牛板金、付融宝等知名机构。这不禁让人发问,这个被认为是金融市场重大创新、火爆异常的行业到底怎么了?

认真分析,我们发现引发乱象的原因大概有三个:

首先,P2P机构运营中存在风控缺失的问题,这是内因,是主要因素。P2P机构的收入来源主要为中介费和增值服务费,收入的多寡與业务规模密切相关。一些机构为了追求营收,也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力图迅速做大规模,将风险控制抛之脑后,这其中又分为几种情况:一是盲目提高标的收益率。有的机构推出的借贷标的年化收益率甚至超过民间借贷贷款最高限制24%,用赔本做规模方式吸纳资金;二是违背行业运行的基本规律。P2P行业的基本运行规律是小额、分散。但有的机构推出的借贷标的单笔借贷金额超过百万甚至千万,一旦逾期不能兑付即对平台产生毁灭性打击;三是对借贷人基本情况把关不严。有的机构为一些经营、管理、诚信等有明显问题的企业或个人发放贷款,或者开发出诸如“校园贷”等产品,将贷款发放给还款能力严重不足的借贷者,借贷人逾期无法还款后采用暴力催收手段,不仅大大增加了平台违约率,还造成多起意外伤害或借贷人自杀事件,严重损害了行业整体形象;四是更有甚者,有的机构不甘于信息撮合中介的角色,采用“资金池”、“虚拟借贷方”的手法,大量吸纳资金甚至不惜制造“庞氏骗局”,募集的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或其他用途,构成诈骗行为,2011年的“易租宝”事件就是典型案例。事实上,大量机构涌入P2P网贷之初,行业内就有声音提出,P2P网贷绝非地下钱庄上网,盲目扩张必将反噬行业。

其次,中国仍然缺乏对普通投资者的金融投资教育。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时间短,投资者教育一直是市场发展的薄弱环节。证券市场经过多次“腥风血雨”,证券投资者“受教”多年,对证券投资普遍了解认识,但面对新的金融投资产品,多数投资者仍是一头雾水,严重欠缺风险意识,P2P投资者更是如此。P2P网贷集合的是社会公众的小额资金,很多P2P机构的起投金额仅有100元甚至50元,这决定了大多数社会公众都是潜在的投资者。城市普通职工、农村的普通农民、居家男女、退休老人等成为P2P网贷主要的投资人群。这些投资人的特点,是没有太多金融投资知识也没有太多获取金融知识的路径,资金量小又苦于没有可信赖的投资渠道,同时希望通过投资获取一部分财产性收入补贴家用,所以很容易被彼时铺天盖地关于P2P投资的新闻报道所吸引,被所谓的高收益蒙蔽,被身边朋友、同事的口口相传说服。

笔者在三四线县城或农村老家的亲戚,就经常打来电话询问是否了解某某P2P平台?是否可投一点试试?可见P2P平台向最基层公众的渗透能力非常之强。这一类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很小,一旦平台爆雷,他们失去的往往是一辈子攒下的钱,是对未来生活的全部希望,极易引发个体恶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

最后,现行金融监管体制对于创新性金融产品缺乏事前监管。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脉,金融创新是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引擎。但长期以来,金融监管对于金融创新缺乏事前预防和事前监管。诚然,既然是创新,就是因为不知道会发展成什么样子,不知道会存在什么问题,为了给创新提供一个宽松的环境,激发创新活力,监管部门在创新之初有意放宽监管。这往往导致一个问题,就是在中国目前的信用体系、法律体系不够健全的情况下,蜂拥而入的各类机构、各色人等为了获取短期利益,不惜利用监管空白进行监管套利,最后的结果就是行业很快被做滥,有的人获利离场,有的人进了班房,而被伤害的往往是那些被当作“韭菜”的普通投资者。此次的P2P乱象,除了行业自身的问题、投资者教育问题,事前的金融监管缺失同样不能忽视。

乱象之下,监管利剑随之祭出。2016年4月,由人民银行牵头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正式启动,最初计划用一年的时间开展整治工作。随后,以银监会(现已合并为银保监会)为代表的金融监管机构陆续出台网贷行业“1+3”制度文件,即《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这个制度体系,以负面清单形式划定业务边界,明确了借款上限,明确了网贷应以小额为主,明确了应由商业银行独立开展资金存管等关键信息。

然而,整治工作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容易。由于情况复杂、涉及投资人群众多且非常分散、新的机构爆雷事件频发,整治工作完成时限一推再推。2017年6月,专项整治的完成时限第一次延迟到2018年6月底。2018年7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再用一到两年时间完成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

理性看待P2P行业,从诞生和发展、出现乱象以及专项整治再到未来之路,大约需要把握以下三点:

一是应充分肯定P2P行业的积极作用,对其未来发展坚决予以支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P2P网贷是普惠金融的重要形式,能够有力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人创业者的融资需求,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这一世界性难题的重要路径。因此,国家应肯定P2P行业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应明确表明支持这个行业发展的态度,绝不能因为行业出现乱象问题,就禁止其发展,甚至将P2P妖魔化,一棒子打死。

二是必須加强金融监管,实现行业依法合规运营。防范重大风险尤其是金融风险,是中央确定的三大攻坚战的首要内容。P2P行业经过十几年的野蛮生长,集聚了很多风险问题,必须进行一次彻底的整治。同时,专项整治工作应当以更好地适应和引导P2P行业的合规发展为根本方向,应当通过完善制度体系、强化自律管理、建立监管机制、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段等方式加强管理;应当推进P2P机构运营更加透明,除披露合规报告、审计报告、备案信息等企业相关信息之外,还应及时披露资金存管、逾期率、财务报表等信息,一定要做到监管部门、投资人对于这些信息想查就查,可以通过资金具体流向,实时判断风险。实际上,从长远来看,P2P行业经历此次去伪存真、去芜存菁的过程,遵循的正是行业发展的客观规律。虽然行业正经历阵痛,但随着监管政策逐渐明确,劣质平台逐步出清,恰恰为行业的良性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是专项整治应控制好节奏,对于合规经营的P2P机构应开辟绿色通道。当前,P2P专项整治工作正在加紧推进,很多工作已经取得了重要进展。同时,这场整治行动时间跨度很长,难免给行业中合规经营的P2P机构的正常经营带来影响,因此在具体工作中,也应控制好节奏。对于经过检查证明合规经营的P2P机构,应及时予以确认;对于存在一些问题要求整改的P2P机构,也应给出整改标准和限期整改时限。毕竟,引导金融市场合规发展,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才是金融监管的应有之义,也是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现实需求。

(本文为北京产权交易所推出的财经时事评论系列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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