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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案件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2019-10-21高飞李卓林

锦绣·中旬刊 2019年6期
关键词:仁寿县执法人员公务

高飞 李卓林

近年来,暴力袭击、威胁恐吓执法人员的案件频频发生,在严重威胁执法人员人身安全的同时,也极大地损害了国家机关的权威,妨害了国家对社会秩序的正常管理,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仁寿县院对2017年以来办理的此类案件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了防范对策建议。

一、犯罪基本情况和特点

(一)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2014年以来,区院共受理妨害公务案件32件45人,其中2014年审查起诉3件8人,2015年审查起诉5件6人,2016年审查起诉8件10人,2015年审查起诉9件10人,2018年截至发稿已审查起诉24件38人。此类案件呈现出逐年上升态势,应引起高度重视。

(二)犯罪主体多为无业人员,以青壮年男性居多且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

45名犯罪嫌疑人中无业人员有44人,其中38人为男性,男性无业人员犯罪比例高达86%,其年龄结构集中在25-40岁之间,以梁某某等人妨害公务案为例,六名犯罪嫌疑人平均年龄仅有28岁。另外,涉案犯罪嫌疑人文化水平较低,其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有39人,占总人数的87%。

(三)被侵害对象主要为公安机关执法人员

我院办理的妨害公务案件中,除田某某等2人妨害公务案涉及殴打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人员外,其他案件均是在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暴力抗拒,侵害公安民警、交警、协警的人身安全。犯罪手段单一,且程度轻微,一般由谩骂、推搡发展为撕扯、拳打脚踢,尚未造成超出轻微伤的法律后果。

(四)案件具有突發性且多为酒后滋事

涉案人员大多事前没有预谋,一般是面对执法人员的常规检查,在管理与被管理、处罚与被处罚中矛盾激化,临时起意发案、区院近年来所办案件中,有26件是在饮酒或醉酒状态下暴力抗法,占妨害公务案件总数的81%。当前我国国民素质不断提升,绝大多数公民都能够配合执法人员的正常工作,但在醉酒之后,被执法者意志减弱甚至丧失,难以理智配合,故由此引发抗拒执法。

二、妨害公务案件高发的主要原因

(一)涉案人员法律意识淡薄

随着全民普法工作的开展与推进,社会公众的法律素养有了大幅度提高,但仍有部分群众,因受文化程度、生活环境等原因影响,对法律的认知还相对滞后,当其认为正当的执法行为触及了自身利益,就会不顾一切后果地采取消极应付甚至恶意阻挠、暴力抗法等不计后果的手段进行所谓的“私力救济”。

(二)社会矛盾呈现出复杂化

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转型期,经济、政治、文化各方面协调快速发展,但是社会管理水平却相对滞后,涌现出许多新矛盾和新问题,城乡差距、贫富差距持续扩大,腐败现象和群体性事件频发,社会管理压力和矛盾增大,一旦存在导火索,个别群众就倾向于通过暴力抗拒执法,宣泄对政府和社会的不满情绪。

(三)关于执法人员的负面新闻的报道

一方面,一些执法人员的不规范执法活动确实伤害到了人民的感情,新闻媒体进行揭露倡导提高执法水平是值得肯定的;但另一方面,一些新闻媒体为了吸引眼球,枉顾事实或者片面夸大事实,在网络媒体上肆意造谣抹黑,“妖魔化”执法人员的形象,使得人民对于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产生不信任感。

(四)人民对于执法人员的敬畏感降低

随着执法活动的规范化,执法人员的素质提高,采取较为温和人性化的态度执法,人民对于执法人员的敬畏感降低,同时也损害了执法机关权威。同时在人民群体性活动中一些违法分子仗着人多势众不把执法机关放在眼里,恶意辱骂、诽谤执法人员,而法律对于辱骂、诽谤执法人员的行为没有具体的、明确的惩戒的条款,执法人员作为国家执法机关的代表被辱骂后只能忍受不能还击,导致人民对于执法人员的尊重降低。

(五)部分执法人员应急水平有待提升

随着社会主义经济、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提高,民众的维权意识也显著增强,对于执法水平和服务也随之有了更高的要求,而现阶段仍有部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角色定位出现偏差,未能及时调整工作态度和执法手段,只强调管理,不注重服务,导致工作方式粗暴、单一,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矛盾。

三、应对妨害公务犯罪案件高发的对策及建议

(一)强化法制宣传,提高公民法律意识

充分发挥大众媒体,尤其是新兴的网络媒体的作用,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将妨害公务犯罪的相关案例及时向社会公开,以案释法,剖析典型,借此推动人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控制能力的提升,增强民众自觉知法守法的观念,使其清楚地认识到维护自身权益与法治权威、社会秩序之间的关系,进而自觉配合执法人员执行公务。

(二)积极引导舆论,塑造良好形象

积极报道执法人员的良好执法案例和感人执法事迹,宣传执法人员为人民服务的执法理念。提高人民对于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信任感,塑造执法人员公正、善良、文明的良好形象。

(三)提高执法水平,完善监督机制

一方面,执法机关应自觉提高执法能力,使执法活动更加合理、合法,注重执法技巧,强调人性执法,确保执法质量,规范执法程序,避免在管理、处罚过程中和群众发生不必要的冲突;另一方面,执法机关要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执法检查,不断推动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四)树立执法权威,遏制妨害思想

提高执法记录仪等仪器设备的使用率,使网络等新闻媒体片面夸大事实的不良报道不能站稳脚跟,增加执法的准确性和透明性。同时在执法时宣读执法依据,强调执法的合法性和对人民的有益性,以达到使人民理解执法的重要性,遏制妨害思想。

(五)加大打击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要强化执法,不断提高执法机关行使职权时的应对突发情况的处置能力,建立遏制妨害公务犯罪案件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妨害公务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严格依法办理,司法机关要形成打击合力,公、检、法部门密切配合,提高办案效率,力求做到惩罚与教育兼顾,以起到预防犯罪的良好社会效果。

作者简介:

高飞,女,仁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辅助,四川仁寿县人

李卓林,男,仁寿县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四川仁寿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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