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关键问题探析
2019-10-21黄德宝
黄德宝
摘要:本文简要阐述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原则及根本任务,并在此基础上,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关键问题进行分析探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国企混改的股权优化设计问题、控制权配置问题以及经理层激励与约束机制建立问题。
关键词:国企改革;混合所有制;关键问题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历经无数经验教训所形成的一种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且实践已经证明,混合所有制对实现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协调共进,盘活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深水区,混合所有制改革成为新一轮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本文基于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现状实际,就国企混改中的关键问题及实施路径进行一些探讨,以期能够为相关研究提供一些参考与借鉴。
1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原则及根本任务
2015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省考察调研期间对国企改革进行深刻论述,提出“三个有利于”标准: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可以说,这“三个有利于”是当前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基本原则。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旨在国有企业产权结构中引入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充分发挥国资的资源优势、技术优势、人才优势等以及非公资本的机制优势、创新优势等,实现二者的优势互补,其最根本的目标及任务是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提高国有企业的整体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国有企业的长远发展愿景。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体系中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主体力量,是确保我国社会经济平等的压仓石,因此,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国企混改并不是“国退民进”,也不是新时期的“公私合营”,而是在确保国资主导作用的前提下实现“国民共进”,国有资本与非公资本深度融合,取长补短,促进我国社会经济整体繁荣稳定的举措。
2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关键问题
2.1优化股权设计问题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以视为一种企业资本组织形式的优化调整,根本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多种所有制资本的优势作用,取长补短,提高国有资本的的核心竞争力,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作用,增强国有资本在国民经济发展中主导地位。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进入国有企业,针对混改企业多种资本来源的股权设计将成为关键因素,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国有资本在混改企业中的股权比例问题。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股权主体单一化缺陷明显,国有全资、一股独大产生的各类问题被广为诟病。那么,国企混改引入多种所有制资本形成股权结构的多元化,国有资本在股权结构中占比多少合适?又如何在股权结构设计中体现国有资本的主导地位?在笔者看来,在国企混改股权结构设计中,必须要形成股份相对集中的若干大股东,禁忌形成一股独大的局面。国资绝对控股,难以解决国企现有问题,改革也就失去了意义,也难以激发非公所有制经济的参与热情;而非公资本控股,势必难以发挥国有资本在企业中的主导地位,也违背国企混改的初衷本意。因此,国企混改的股权设计要充分考虑到股权结构的制衡作用,包括大股东之间的制衡作用以及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制衡作用。
2.2国有企业混改中企业控制权的配置问题
我国国有企业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发展,战线不断收缩收缩,国企数量已不及初始的10%,主要集中在垄断与半垄断行业,具有较高的行业利润。对于非公资本来说,通过国企混改进入这些行业获取高额利润,还是具有很大吸引力的。因此,国有企业混改吸引非公资本进入并不是难事,难就难在混改后如何实现国有资本与非公资本的共赢,混改企业控制权的配置问题是其中关键。
非公资本参与国企业混改,一个普遍的担忧就是参与混改资本的安全性,如果无法取得混改国企的控股权或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很多非公资本对参与国企混改多有顾虑。因此要使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双方达到共赢,需要建立平衡和保障不同性质股份利益的“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的实质就是人们之间行使一定行为的权利。企业控制权配置反映了各方拥有的权力,不同的权力配置结构会产生不同的经济行为,并导致不同的经济后果。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可根据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的专用性与专有性价值的大小来科学合理地配置控制权。要紧密结合国有资产(本)与非国有资产(本)的专用性与专有性特点,同时分析这些资产的差异性、独立作用,科学合理地配置企业控制权,促进多元资本的目标相容,形成互补,达成协作,产生协同共赢效应。
2.3管理层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问题
在现代企业治理体系中,管理层已经成为公司治理实践的核心之一,在企业经营管理与发展的各个环节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企业股权分散以及股东监控能力不足的情况下,管理层的重要性更为突出。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历程来看,其实一直是在探索一种针对国有企业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引入非公所有制经济成分,解决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中“所有者”缺位问题,某种程度也是对这一机制的探索。
在国有企业混改过程中,针对经理层所拥有的高度经营管理自主权,应建立一种科学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以解决目前国有企业激励与监督效率低下的问题。首先来说,应取消企业经理人行政化任免模式,在经理人員招聘、薪酬、考核、留任及解聘等环节引入市场化机制,通过市场化运作来实现对经理层成员的激励与约束。其次,通过市场化的经理薪酬体系设计,实现经理层利益与企业利益的趋同,可适当增加对经理层的股权激励,使经理层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能够更为关注企业的长远发展。
3结束语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发展至今已进入深化阶段,2017年8 月20日中国联通混改方案落地,标志着我国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已经由设计进入实施阶段。但我们也应该清晰的认识到,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十分广泛,实施起来又比较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一些关键问题在实施过程中必须要根据国企的实际情况进行妥善解决,个别企业的成功案例是否具有普遍性还有待进一步的观察论证。总之,任重而道远,不断的探索、调整、优化必将是一种改革常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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