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翁兜售假币集邮册
2019-10-18苏双丽
苏双丽
选题来源: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案件类型:诈骗罪
“请问附近哪里有收旧版钱币和邮票的地方?”今年4月7日15时30分许,老高正在位于本市静安区的自家小区门卫处与保安闲聊,一个花甲老翁骑着电瓶车从小区里出来,途经门卫时询问保安。年过半百的老高喜欢收藏,便随口问了句:“什么钱币?”老翁顺势递上一本“中国邮政”字样的集邮币册,声称自己是小区业主,邮册是老丈人的,现丈人过世,家中有纠纷,故拿来变现。
看着心仪的藏品老高心动了,问怎么卖?对方开价2万元,老高还价5000元。老翁显得有些犹豫,说要请示一下老婆,并当场拨了电话,后同意5000元成交。当老高表示要微信转账时,对方却说只收现金,不得已老高向保安借了钱付了款。
集邮币册刚交到老高手里,老翁就急匆匆地骑车出了小区。看着老翁远去的背影,一丝不安突然袭上心头,老高翻开册子,摸了摸钱币的材质,不觉心头一沉。他立马回家,拿出自己珍藏的旧版货币,对比后直呼上当。随后向警方报案。
经查,老翁叫陈海,今年1月底、2月底,陈海用同样的手法,先后在本市普陀区一米店门口、浦东新区一幼兒园门口,分别以5000元、2400元的价格卖给吴老汉、陈阿姨各一本集邮币册。
经鉴定,老高等三人购买的集邮币册中的货币均为假币。陈海到案后,坦承这些集邮币册是自己从花鸟市场、古币市场购的,他也清楚这些钱币真假。目前其家属已代为向被害人退赔,并取得谅解。
近日,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陈海提起公诉,静安法院以该罪判处陈海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承办检察官孙科浓点评:
本案中,陈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此,也想向广大市民提个醒:老人遗物、旧版珍藏、无奈出售……这些看似真实的说辞,很有可能是骗子织下的谎言之网。面对走街串巷的钱币、古玩兜售,务必多个心眼。
(孙科浓,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
编辑:杨皓 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