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修缮工程质量管理初探
2019-10-18邓元方
◆邓元方/ 文
前言
中国的古建筑在世界建筑中自成体系,探索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文物保护和修缮的质量管理体系,十分必要。自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颁布以来,国家在文物保护工程管理、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文物建筑保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文物建筑保护工程预算定额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和规范。此外,由国家文物局推荐、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制定的《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以下简称《中国准则》)在2000年颁布,至2015修订,作为中国文物古迹保护的行业规则和主要标准已日趋完善,这都为做好文物修缮的质量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标准。本文以参与佛山市文物保护单位塔坡庙等文物修缮为例,总结多年探索文物修缮工程质量管理过程和所获得的效果,整理成文。
一、文物修缮的质量目标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因为修缮后若改变了原状,也就失去了文物的真实性,降低了文物的价值,改变严重的甚至不能称之为文物,修缮材料和工艺再好也毫无意义。
如何解读什么是文物“原状”?
(一)业内流行的“四保存”原则,即保存原来的形制、保存原结构、保存原材料、保存原工艺技术。
(二)《中国准则》在对“文物原状”的阐释如下。
1.实施保护之前的状态;
2.历史上经过修缮、改建、重建后留存的有价值的状态,以及能够体现重要历史因素的残毁状态;
3.局部坍塌、掩埋、变形、错置、支撑,但仍保留原构件和原有结构形制,经过修整后恢复的状态;
4.文物古迹价值中所包涵的原有环境状态。
(三)《中国准则》还具体提出“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可以包括保存现状(8项)和恢复原状(6项)两方面内容,其中可以恢复原状的对象如下。
1.坍塌、掩埋、污损、荒芜以前的状态;
2.变形、错置、支撑以前的状态;
3.有实物遗存足以证明原状的少量的缺失部分;
4.虽无实物遗存,但经过科学考证和同期同类实物比较,可以确认原状的少量缺失的和改变过的构件;
5.经鉴别论证,去除后代修缮中无保留价值的部分,恢复到一定历史时期的状态;
6.能够体现文物古迹价值的历史环境。
由此可见,什么是文物原状的问题己基本解决,文物修缮“不改变文物原状”,是最基本的、也是主要的质量目标要求。
二、文物修缮的方案制定
质量目标要求明确后,制定修缮方案是实现文物修缮工程质量目标管理的第一环,也是最重要的一环。文物修缮方案合理与否,决定了项目的成败。若方案出现重大错误,以后的环节做得再好也是徒劳的,更无质量可言。
2003年国家文物局颁布了《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对文物保护工程的立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验收管理都作了详细的规定。2005年,国家文物局又发布《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这些法规的实施对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2013年,国家文物局颁布了《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对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提出详细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要执行文物法等有关规定,从立项时对拟聘请的勘察设计单位资信进行评估①见《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聘请符合资质要求,熟悉当地文物的勘察设计单位承担设计任务。
文物建筑往往历经数百年乃至上千年,一般都会存在自然损坏和人为改建两大问题,文物现状多与原状有不同程度的差异。按照修缮文物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修缮方案如果能够做到这一点,就是合格的。长期以来,由于文物原状的标准不够清晰,业内的各自理解千差万别,往往把现状当作原状。很多项目,在修缮方案制定阶段就已问题百出。珑图设计(集团)有限公司②前身为佛山市房屋建筑设计院、广东南粤珑图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2019年改现名。(以下简称公司)自2009年起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合作,形成了一套文物修缮工程质量管理流程,在编制方案时进行了很多探索,效果很好。下面以2013年佛山塔坡庙修缮工程作为验证。
(一)修缮前的调查勘察
建于清代的塔坡庙位于佛山禅城区市中心的塔坡街,建筑面积47.65平方米。该庙为东晋时期克什米尔僧人达毗耶舍讲经的经堂旧址,相传位于此处山岗的经堂遗址在唐贞观二年(628)曾出土铜佛三尊,“佛山”因此得名,为佛山市文物保护单位。
塔坡庙历经多次改动,从20世纪50年代起作为民居,将两进③进:量词,旧式房院层次,一般一排建筑为一进。合为一屋,天井已填平改建为室内一部分。经查阅文献和对熟悉该建筑情况居民的调查,结合现场(见图一、图二、图三),分析改建后仍保留的原建筑残留痕迹,可确定塔坡庙如文献记载为两进建筑,山墙上的窗户全部是住房为通风采光需要所建,室内地面也是为了生活便利全部铺平,覆盖了原来的小天井。原建筑缺失的构件主要有墀头砖雕和前后两进灰塑正脊。门面由居民刷上白灰水,可能掩盖了原有的壁画。
调查勘察结论是:塔坡庙除了有少部分建筑构件缺失,主体建筑清晰可辨,保存较好,经修缮后可恢复原状。
(二)修缮前的方案设计
图一 塔坡庙修缮前的外观
图二 塔坡庙修缮前正面
图三 塔坡庙修缮前室内地面
将塔坡庙已改建部分拆除,重新恢复成原来两进的布局,恢复原来精美的砖雕、灰塑、瓦脊等艺术构件,对已被白灰水掩盖了的壁画和墙体,用手工小心清洗,清洗过程中不得损坏文物本体及有价值的历史信息。设计人员按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以文物修缮工程质量要求为出发点,在方案设计时抓两个重点:一是结合塔坡庙现场的调查勘察情况,绘制出塔坡庙修缮前现状平面图和立面图(图四、图六);二是根据塔坡庙现场的调查勘察情况,通过分析判断,描绘出修缮设计平面图和修缮设计立面图(图五、图七),恢复原来的建筑形制。
塔坡庙修缮项目从设计到施工要求一个月内完成,设计要做得精准。施工人员拆除后人加建且无保留价值的建筑,挖开地面后发现完好的花岗岩石铺砌的天井(图八),证实修缮设计准确无误。
(三)修缮前方案报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应当报登记的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的规定,按程序向佛山市文物行政部门上报《塔坡庙修缮方案》,在市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后,通过了塔坡庙修缮方案。
三、文物修缮的方案实施
实施就是执行力。编制合格的修缮设计方案是前提,而实施修缮设计方案是实现质量目标的关键。再好的方案,如在实施过程中缺乏执行力、管理失当,也有可能前功尽弃。在修缮设计方案实施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包括以下环节。
图四 塔坡庙修缮前现状平面图
图五 塔坡庙修缮设计平面图
图六 塔坡庙修缮前现状立面图
图八 塔坡庙修缮后重现的天井
(一)合理的工程概预算
文物保护工程与普通的建设工程有较大区别。多年来,由于文物保护工程定额尚未出台,各地设计单位编制工程概算、施工企业编制工程预算时没有依据,所套定额多种多样。2017年,国家文物局发布《文物建筑保护工程预算定额》(南、北方地区),文物建筑保护工程预算定额无章可循的情况才有所改善。鉴于以上情况,公司多年来积极对业主、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工程概预算单位、概预算审核单位详细解释每个工程所用材料和工艺的特殊要求,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达成对文物建筑保护工程的特殊性的共识,如塔坡庙修缮工程就有足够(合理)的经费。
图七 塔坡庙修缮设计立面图
(二)选择熟悉当地传统建筑修造的施工队伍
我国幅员广阔,各地古建筑修造的形制、结构、材料、工艺差异非常大。如果不了解各地古建筑特点,将外来的工艺套用在古建筑修缮中,会造成严重的建设性破坏。广东龙川学宫于2007年修缮后仅8个月,就出现屋面大面积崩塌现象。事故发生后,广东省文物保护专家委员会专家组对工程事故现场进行勘察,认为事故原因是“该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没有严格遵照文物修缮‘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在处理屋面防水等问题上,背离了岭南地区传统的有效做法”;龙川学宫业主聘请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没有深入了解岭南地区传统的做法,工程所采用的材料、工艺都背离了岭南地区传统的做法;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在挑选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及审查方案时把关不严,在施工过程中又未作必要的监管,最终酿成重大质量事故。
塔坡庙修缮工程引以为戒,对参与塔坡庙修缮工程的施工员全部选用了本地具有10多年施工经验的队伍,负责灰塑、木雕、砖雕的工匠都是业内的尖子,为实现修缮工程质量目标提供了精准保障。
(三)编制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各地对文物建筑保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这一环节是不够重视的,甚至没有具体要求。2016年,国家文物局发布《文物建筑保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已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具体的编制要求。公司规定,结合修缮前所设计的方案,编制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勾画出工程的重点、难点,为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准备足够的预防和应对措施,确保修缮工程质量达到设计方案要求。
(四)开展施工前的培训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是2003年颁布的,随后才逐渐出现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队伍。文物保护工程规模小、效益低、要求高,施工队伍要长期留住各类专业的熟练工匠以及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经验的施工员、班组长也不容易,因此实际负责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的队伍素质千差万别,有些挂靠的队伍甚至从未参与过文物修缮。有鉴于此,开展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前的培训是必要的,培训的内容包括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知识、文物保护知识、工艺特色要求、安全知识等,可以有效提高工程质量。
塔坡庙门面原来刷有厚厚的白灰水,未施工前很难判断白灰水下覆盖了什么、有没有保存价值。在施工前的培训和技术交底时,对清洗石灰的方法、发现壁画后的处理等,都作了详细安排(图九、图十)。
(五)健全文物修缮工程的监管制度
图九 塔坡庙正面原来粉刷了白灰水
图十 在施工过程采用手工对灰水进行清理,清理后清代壁画和砖墙的原貌得以重现
在施工过程中,设计、监理单位根据工作职责跟进项目,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但这些单位的工作不能替代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一个地区文物修缮质量的好坏,与当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是否发挥职能作用、是否监督管理到位息息相关。修缮单位要配合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在施工推进的各重要阶段都会到工地巡查。施工中碰到任何问题,设计人员都要响应迅捷,重大设计变更必须向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请示,并须将这些做法形成有效机制,有利于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修正,把好文物修缮质量环最后一关。
实践证明,文物修缮后要做到“不改变文物原状”,需要文物修缮工程质量管理作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