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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聊斋志异》看古代婚姻制度对蒲松龄婚姻观念的影响

2019-10-15郑玉华

写真地理 2019年12期
关键词:婚姻制度蒲松龄聊斋志异

摘要:《聊斋志异》中關于爱情婚姻的故事占据着全书最大的比重,从这些小说中可以看出古代的婚姻制度对蒲松龄的婚姻观念有着很深的影响,他从内心深处认可并遵从着社会的婚姻规范和传统礼仪。

关键词:《聊斋志异》;婚姻制度;蒲松龄;婚姻观念

《聊斋志异》含有短篇小说490多篇,就内容来说有大量描写爱情婚姻主题的作品,表现了作者对古代社会爱情婚姻的看法。从蒲松龄的这些作品里,我们能隐约看到古代婚姻制度及一些社会规范,作者虽然对此有不满,但是基本是认可并遵从了古代婚姻制度的约束的。

一、认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清朝政府同其他王朝一样,维护父母决定子女婚配的权力。它继承明代的法令,规定:“婚嫁皆由祖父母、父母主婚,祖父母、父母俱无者,从余亲主婚”。蒲松龄对这项制度是认可的,他的不少篇幅里都体现了这一点。

《青梅》一文中,婢女青梅认为赁居主人家的张生人品好,不是久居人下之人,是婚配良匹,怂恿他们家小姐情定张生。小姐虽然认可婢女的言论,却是如此答复:恐父厌其贫。也就是说,婚姻大事,子女并无自主权利,听由父母之命。这个思想在另一篇小说《云翠仙》中表达的也很明确。晋人梁有才品行不端,在一次泰山之行中见到陪母进香的云翠仙,被她的美貌惊艳,于是想方设法骗得云母的信任,想娶云翠仙。云翠仙不同意,曰:“渠寡福,又荡无行,轻薄之心,还易翻覆。儿不能为遢伎儿作妇。”女不乐,勃然而已。母又强拍咻之。即使云翠仙自始至终对梁有才的品德持质疑态度,排斥嫁给他,却也不能违背母命。

蒲松龄在小说里肯定了父母之命的合理性和子女服从的重要性并表达了这个社会规则是不能违背的,否则会受到惩罚。比如《姊妹易嫁》中记载张氏大女儿嫌弃父母之命而定的贫穷低贱的毛氏夫婿,妹妹劝曰:“父母之命,即乞丐不敢辞;且何以见毛家郎便终身饿莩死乎?”并代姐出嫁。故事最后非常有戏剧性,妹妹遵从父母之命嫁给贫穷的毛氏夫婿,最后过上了富贵的生活,姐姐按照自己心愿嫁给了富家子,最后却落魄不堪。

二、一夫多妻、妻妾共存

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社会现实,使男子拥有了各种特权,“多妻”便是特权之一。 在古代,一夫多妻既为习俗允许,也受法律保。  生活在封建社会这种大环境之下的的蒲松龄思想必然受到影响,也渴望有娇妻美妾、红粉知己共同围绕身侧。《聊斋志异》中有不少篇幅都体现了他的这种思想,故事里双美具存及妻妾贤惠且和睦相处,这也是古代社会男子关于婚姻的最美的幻想吧。

(一)一夫二妻,两女共嫁一夫的双美模式。如《小谢》男主人公陶望三借姜部郎废第暂住避暑热,得遇“并皆姝丽”的女鬼小谢、秋容,二女鬼倾心与他为了争宠相互较劲,后来经过一系列磨难,三人开始融洽相处,并且最后都还魂嫁与陶生。再如《莲香》一文中鬼女李氏与狐女莲香偶爱慕桑生,为鬼为狐都与桑生相爱,而后鬼狐重生都与桑生结为夫妇。甚至在《嫦娥》一篇中,两个女性嫦娥、颠当一狐一仙,俱归宗子美,都能和谐相处。

(二)家有贤妻,另有外室或者情人,妻妾共存和谐相处,很多时候妻子还会主动为丈夫迎外室或情人为妾。如《萧七》一篇写徐继长邂逅美人萧七,并带她回家。妻子还为丈夫“戏为除馆”迎新人为妾,并且作为家庭主妇,热情款待萧七的朋友。妻子大方不妒,美妾善解人意温柔体贴,到了嫡妻的欣赏和喜爱,贤妻美妾相处融洽,丈夫坐享齐人之福。

另有《青凤》、《巧娘》、《青梅》、《陈云栖》、《阿英》、《竹青》、《寄生》、《房文淑》等这种模式的婚恋作品都反映出作者蒲松龄得婚恋观,即嫡庶和谐才是妻妾相处的理想境界。

三、重子嗣

清代的婚龄法规是稳定的,虽然没有强制少年结婚,但实际是鼓励早婚,鼓励人口的繁衍增长的。农耕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人是生产力中非常重要的因素,国家的发展、家族的富庶都离不开众多的人口。人们普遍认为子孙多是好事,“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所以婚姻的重要作用也体现出来了,即繁衍后代。《聊斋志异》中的很多篇幅也体现了这个观念。如《林氏》、《侠女》、《段氏》、《湘裙》等篇幅都涉及到了这个问题,而且很鲜明的表达出了作者的观点。

如《侠女》一篇中,金陵顾生因与母亲经常周济帮助邻居寡母孤女,被邻居孤女即侠女感恩。侠女自觉无以为报,“为君贫不能婚,将为君延一线之续”。又言“所生儿,善视之。君福薄无寿,此儿可光门闾。”子嗣的传承、家族的荣耀,得以延续,这也是男性受到社会重视和尊重的标志。没有儿子,对于封建家庭来说是不可想象的灾难。如《段氏》一篇,就展示了没有子嗣的灾难。

《段氏》中,大富翁段瑞环四十无子,妻连氏最妒,欲买妾而不敢。段瑞环死了,侄儿们马上来抢家产,“连虽痛切,然不能禁止之。但留沃墅一所,赡养老稚,侄辈不肯。”后一青年入,说是段氏之子,原来是被连氏所卖的与段氏有私的婢女。连氏闻之大喜,“我今亦复有儿!诸所假去牛马什物,可好自送还;不然,有讼兴也!”诸侄相顾失色,渐引去。这一篇中,无子嗣承继的痛楚正是作者想表达的关于婚姻中子嗣的重要性。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类似的思想出现在不同的篇幅中,如《湘裙》中的晏仲之兄伯,死后也有阴间的儿子回阳间承继香火。

蒲松龄的婚恋观比较独特的,小说中有尊重女性、提高女性在爱情婚姻中的地位以及肯定女性才德等进步之处。但蒲松龄所处社会以及历史文化背景决定了他不可能完全放弃封建的婚恋观念,他还是倾向于维护封建社会传统婚恋观。

参考文献:

[1]秦永洲.古代婚姻风俗的特点与中国人的婚姻观念[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4)

[2]曾丽容:《同枝异花,各擅其妙——论蒲松龄<聊斋志异>中的双美情结》,《聊斋志异》研究,2013年,第2期。

[3]马瑞芳.马瑞芳讲聊斋[M].北京:中华书局,2005.

[4]陶祝婉.论《聊斋志异》中的悍妇与妒妇形象——从女权主义视角的观照[J].蒲松龄研究.2003.4.

作者简介:

郑玉华,女,潍坊科技学院教师,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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