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帮扶工作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策略
2019-10-14张博
关键词:驻村帮扶 存在问题 策略
一、驻村帮扶工作的发展
由于建国初年为发展城市经济而采取的一些措施一定程度上滞后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前,农村经济一直处于低迷的状态,为此,党和国家将“村”作为扶贫工作开展的首要对象,针对农村经济停滞不前的状况开展了一系列反贫困的工作,目前工作的开展已经经历了大规模贫困缓解、区域反贫困、八七扶贫攻坚、整村反贫困和集中连片地区反贫困五个发展时期。对于贫困村尤其是贫困村中的贫困人口实施扶贫工作也成为了国家扶贫政策开展的重点。
改革开放初期,政府的扶贫政策与经济开发主要实施对象主要是由县一级为工作单位。随后实施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及1994年的“八七”贫困政策,在县一级经济有所发展的情况下,国家开始将政策实施对象重点转向了农村,并出台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农村经济发展政策,以期在均衡城乡发展,带动农村走向脱贫致富之路,许多扶贫政策都已经进一步落实到了村一级。政策在落实到村一级层面时更细节化,更具体化,但是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在2013年11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调研湘西的过程中,提出了“精准扶贫”战略,随后全国各地开始开展相应的工作,截止今日,已有12.8万个贫困村开始了“精准扶贫”战略,并且逐步开展了“驻村帮扶”工作。
二、驻村帮扶工作及管理中的存在问题
上述所言,“驻村帮扶”工作已逐步开展,但在开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定的问题。
(一)制度建设不完备
1.省级制度建设不完备。中国地大物博,各省情况不同,目前各省仍是根据中央制定的统一政策实施驻村帮扶政策,仍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完善政策细节。例如在扶贫政策实施过程中,各省尚未制定统一的扶贫制度、尚未统一管理扶贫资金、尚未统一培养扶贫干部、尚未统一进行驻村扶贫干部的考核。正是因为省一级尚未形成统一的制度细节,导致地方在实施上只能随机而动,不具规范性。
2.地级市制度出台不明确。地级市作为驻村帮扶工作开展的中间环节,当地政府根据自身地级市的特色,也进行了一些工作的统筹,例如对于扶贫资金的统筹分配。但是地级市在扶贫工作的推进过程中,对于一些细节尚未明确规定,仍沿袭传统扶贫模式,对于新时期提出的“精准扶贫”工作不到位。
3.基层制度设计不合理。基层组织作为驻村帮扶工作的主要实施机构,在扶贫制度上仍然属于跟随省市的脚步,未寻找自身地方特色,对于在扶贫工作开展中遇到的一些难题难以准确开展,對于个人工作规范制定不合理。
(二)基础工作不扎实
1.对于帮扶对象定位不准确。自扶贫工作开展后,各县市开始迅速落实贫困村,各村又开始迅速落实贫困户,并建立档案。但由于各地对于扶贫工作开展较为仓促,为了迅速完成上级留下的指标,各地在贫困对象的界定与识别上比较模糊、草率,尚未进行长期的考核,未实现“精准”这一指标。且大多扶贫工作者尚未深入基层,对于提交上来的贫困对象尚未认真考察,导致帮扶对象识别“失准”。
2.驻村工作人员工作过于激进。政府为了进一步迅速落实进一步的扶贫工作,建立了驻村扶贫工作队,实施“包村制”。但是由于驻村工作人员属于上级分配的企事业单位和政府工作人员,大多不是本村人员,对于村里的情况不熟悉,缺乏基层工作经验,因此在工作过程中较为激进,有时候甚至“适得其反”。
3.基层组织工作实施力度小。目前农村建设日益完善,但是不得不承认许多村仍然存在党组织建设不完备的情形,相应地,很多工作开展力度不够,村中许多重大事件仍把持在宗族等传统势力中。
(三)统筹机制不合理
扶贫工作的统筹机制分为三个方面,包括规划、资金、项目。在规划上,各贫困村存在虚高的情况,未考虑到自己村的实际情况,实施过程则屡遇困境。在资金上,各地区在资金的统筹上存在不到位、不平衡等现象。在项目上,目前各村对于扶贫资金的运用上仍采用传统形式,没有落实到适合的项目上。
(四)利益协调不均衡
驻村帮扶工作的开展并非一个简单的过程,这其中交杂着村庄的各种利益网络。因此扶贫一大重点、难点在于平衡各种利益。只有协调好各方利益,才能保证扶贫政策地有效实施。换言之,扶贫工作涉及部门繁杂,包括农业、财政、组织、民政等多个部分,要想完成各式部门的工作需求,考量村工作的各个层面,需要驻村帮扶工作了解大量工作细则,客观上增加了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
(五)科学管理不全面
目前,政府对驻村帮扶工作人员的管理尚不全面。扶贫人员的工作压力比较大,需要了解农业、财政、组织、民政等各个部门的工作细则,对于工作难免出现懈怠的情况。另外,政府对于扶贫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不规范,管理较为松散。在绩效考核方面,重视表面工作、软件工作较多,相应的考核比重也较大;重视数据考核,要求每年固定减贫指标,给驻村工作组带来压力;考核指标设计稍欠合理。
三、驻村帮扶工作及管理的改善策略
(一)核心政策亟需出台
按照中央关于精准扶贫和驻村扶贫工作的要求,需要在现有《方案》和《意见》的基础上,出台核心政策以进一步完善驻村扶贫制度建设。
1.完善驻村帮扶工作人员的工作细则及考核机制,保证工作人员工作真正到位。
2.将扶贫工作中的扶贫资金纳入地方财政管理体系,确保任何一笔资金都用到实处,不能影响其他经济工作的开展。
3.对贫困村的发展进行整合规划。对于贫困村、贫困户的扶植不能仅限于发放低保资金,应该发展适合村庄的项目,实施“以工代赈”,让每个人都能能做到“以劳动换救济”。
4.重视扶贫工作,实现共同富裕。无论是省级单位、市级单位、县级单位还是基层组织,都应该重视“精准扶贫”工作,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二)基础工作必须扎实
在驻村帮扶工作开展过程中一定要做好基础工作,尤其是前期的“精准定位”环节一定要落到实处。工作人员在“识别”贫困村、贫困户的过程中,一定要做好长期工作,融入实地,做好“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如驻村工作已基本成形,各县市也要结合驻村工作实际予以适当微调,对弱势单位增加帮扶力量,并在资金安排、项目安排中予以政策性倾斜,确保驻村工作队之间的差距保持在可控范围内,切勿造成扶贫工作过于明显的倾向性,导致群众的不满。
(三)统筹机制必须落实
各地要按照“上级扶持政策不变、单位资金项目管理权限不变、资金来源渠道不变”的要求,对于财政支出中的扶贫资金应该统筹管理,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以职能部门资金为主导,以扶贫部门资金为引导,以其他部门资金为配套,采取源头整合、统筹安排、合理调剂和集中分配的模式,统筹安排扶贫开發的资金资源,要结合贫困村规划,统一规划、统一项目、统一安排、统一实施和统一管理,全面实现扶贫开发项目统筹发展。
(四)利益分配必须平衡各主体
驻村帮扶工作所面向的对象是整个村,属于一个整体,而在一个村庄中涉及到各股利益主体,因此在工作开展中要实现利益均衡,绝不能因私人原因偏向任何一方,牺牲其他人的利益,这就要求需要做到:
1.加大组织力度。对于各个方向资源配置不平衡的状况,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应该在了解现实状况的基础上统合各部门意见,统一分配扶贫项目,确保各贫困户都能享受扶贫政策,贫困村在经济、文化等全方位脱贫。
2.协调扶贫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各方主体,充分考量村与村、村与镇、村与县、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之间的关系,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工作的有效开展。
(五)管理工作必须完备
驻村扶贫工作设立的初衷在于实现扶贫工作的科学化管理。科学管理的一个重要面向在于扶贫工作的公开化,实现政务公开,让工作在“阳光下”开展。要想保证工作透明化,就要做到两个方面:建立监督机制与实时公开工作信息。各点的驻村帮扶工作可以实时在村务公开栏公开,保障村民了解工作状态与内容。而监督工作的开展则要设立专门的信息接收平台,随时接受村民的反馈与建议,上级政府也应该随时不定期考核各点工作的情形,保障驻村干部的工作热情与工作进展,确保驻村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四、结语
在扶贫工作的开展过程中,驻村帮扶工作是工作开展的主要部分。面对驻村帮扶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政府组织及工作人员应该做出相应地调整与改善。只有做好驻村帮扶工作,才能有效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扶贫工作提出的“精准扶贫”战略,实现新时期农村的伟大振兴。
参考文献:
[1]董宪佐.关于“精准扶贫攻坚战”相关难点及措施的探讨[J].经贸实践,2018,(13):79.
[2]童泽勤.浅析农民科技培训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J].中国农业信息,2017,(18):52-53.
[3]丁宝寅.论精准扶贫背景下驻村帮扶干部的作用[J].智库时代,2017,(15):65-66.
[4]高满良.精准扶贫背景下驻村扶贫工作队的建设路径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6,(12):213-214.
(作者简介:张博,本科,助理政工师,单位:河北省易县医院人事科,驻村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