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能够稳定玉米价格波动吗?
——基于双重差分方法的分析
2019-10-14缪书超
缪书超,钱 龙,宋 亮
(南京财经大学 粮食安全与战略研究中心,南京 210046)
内容提要: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效果对其他粮食政策的完善和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基于2008年10月至2017年12月省级面板月度数据,本文利用双重差分方法估计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对玉米价格波动的影响,在剥离了其他因素对价格波动的影响之后,发现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可以降低东北三省一区玉米价格波动率0.76个百分点,机理分析表明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平衡了东北三省一区的玉米供给与需求,稳定了东北玉米价格波动,而非改革区因未实施相应政策则导致了两个区域价格波动的差异;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实施初期可以降低东北三省一区价格波动率1.32个百分点,但这种影响效应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减弱。
玉米是国内种植面积最大、产量最高的粮食品种,2006年以来的国际粮食价格剧烈波动使国内玉米产业链中生产、流通和消费各环节受到巨大冲击(徐志刚,2010),国家于2008年10月开始在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以下简称东北三省一区)实施了玉米临时收储政策,旨在保障粮食安全、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随着国内外玉米市场的变化,临时收储政策带来的市场信号被破坏、库存增加和市场不公平等负面效应逐渐显现(刘文霞,2018)。为了改变临时收储政策带来的一系列问题,2016年3月国家取消了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开始探索“市场定价、价补分离”政策实施方案(称之为“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①。粮食价格的适度波动有利于资源配置、调节生产,但粮价波动过于频繁会导致社会物价不稳定、损害低收入群体利益,甚至会危及国家粮食安全(李光泗,2014),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的相关政策能否稳定玉米价格波动对于市场的稳定和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政策的推行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使用全国具有代表性的12个省(自治区)2008年10月至2017年12月共计111个玉米价格月度面板数据,采用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实施区域差异的“自然实验”和“双重差分方法”,将政策的影响从众多的因素中剥离出来,分析东北三省一区实施的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对玉米价格波动的影响,以期为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政策的完善和未来稻谷、小麦等粮食实施市场化改革提供经验借鉴。
一、玉米收储政策演变与玉米市场的新动态
(一)玉米收储政策的演变
2006至2008年期间中外粮食市场剧烈震荡,对粮食产业链的各环节经营主体带来了巨大冲击,国家在东北三省一区从2008年起对玉米实施了临时收储政策②,临时收储政策的实施调动了玉米主产区农民粮食生产积极性、增加了国家粮食供给。2015年全国粮食产量比2008年增加了17.5%,其中东北三省一区贡献了40.4%,玉米占东北增产份额的93.5%。但是,临时收储政策在带来粮食增产的同时也释放出了负面效应,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粮食种植结构失衡加剧。高位的玉米价格导致了玉米与其他竞争性粮食作物比价优势上升,加剧了种植面积失衡。2015年东北三省一区的玉米种植面积为2.32亿亩,比2008年增加了43.8%,而同期大豆种植面积由0.93亿亩减少到了0.53亿亩,减少幅度为43%。第二,国产玉米丧失市场竞争力,库存量暴增。临时收储下的国内玉米与国外玉米价格“倒挂”,形成了巨大的价差。国产玉米丧失市场竞争力,促使玉米及其替代品进口量不断上升,国产玉米市场消费份额被严重挤压(樊琦等,2016)。多重因素叠加造成了高额的玉米库存,据估计2015年中国玉米库存量已达2.5亿吨。第三,对产业链上的主体产生了严重挤出效应。连年提高的玉米收购价格造成了玉米价格的扭曲,下游企业原料价格升高,成本压力加大,导致企业陷入困境,许多企业甚至出现亏损,被迫限产、停产。为了改变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带来的问题,2015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宣布下调玉米临时收购价。2016年初,中央“一号文件”中又提出了“要改革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同年3月,政府取消了玉米临时收储政策,确定了玉米“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政策方案,标志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的启动。
(二)当前玉米市场的新动态
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标志着我国玉米政策出现新拐点,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后主要有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
1.玉米价格逐渐下降,向市场回归。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之前,国家临时收储价格其本质是对玉米价格的托底。如图1所示,PL表示玉米临时收储价格,QL表示临时收储时期的玉米生产供给量,QL-QS表示国家临时收储玉米量,S0和D0分别表示玉米临时收储时期市场供给和市场需求曲线;P0表示玉米取消临时收储时的市场价格,Q0表示对应的均衡产量;P1表示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后的市场价格,Q1表示对应的均衡生产供给量,S1和D1分别表示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后的市场供给和市场需求曲线。过高的临时收储价格(PL>P0)造成了市场玉米供过于求(QL>QS),国家通过临时收储将多余的玉米收储进国库以支撑较高的玉米价格。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之后,取消临时收储政策使得玉米市场回到均衡状态(P0,Q0);由于价格下跌,玉米消费需求增加(D0→D1),但同时由于“种植补贴”的实施,促进玉米供给增加(S0→S1),市场在(P1,Q1)达到新的均衡。
图1 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对市场供需的影响
图2 2011年1月至2017年12月全国玉米价格与进口玉米价格变动趋势(数据来源:布瑞克农产品数据库)
从市场数据来看(见图2),从2016年3月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以来玉米价格向市场回归,全国玉米价格逐渐回落接近进口玉米完税价格,甚至部分月份(2017年1月至3月)低于了进口玉米完税价格。2017年1月全国玉米价格出现反弹,且于2017年7月后价格相对平稳,并与进口玉米完税价格保持了一个较为稳定的价差,表明玉米价格市场形成机制基本建立。
2.玉米生产基本稳定,消费需求增加,玉米及玉米替代品进口骤减。2016年和2017年,全国玉米产量与2015年相比分别仅下降了0.52%和2.23%(见表1)。这表明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并没有给玉米生产带来很大的冲击。而同期玉米消费量与2015年相比分别增加了13.37%和27.87%,这表明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理顺玉米产业链利益关系,使得玉米产业链下游企业增加了玉米需求。与此同时,玉米及玉米替代品大幅度减少,意味着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增强了国产玉米的市场竞争力,减少了国际玉米及玉米替代品对国产玉米的进口冲击。
表1 2013-2017年全国玉米产量、消费量和玉米及玉米替代品③进口量(单位:万吨)
数据来源:布瑞克农产品数据库和《中国统计年鉴2014-2018》。
3.收购主体多元化,收购市场活力增强。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以后,除了原有的收购主体中储粮之外,玉米各类企业、贸易商及粮食经纪人、玉米专业合作社等收购主体纷纷入市收购玉米。截止2017年4月30日,东北三省一区累计收购玉米10190万吨④,其中大部分由多元化收购主体完成。另外,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扭转了玉米的逆向流动,促使东北玉米流向全国。仅2016年秋粮上市后,东北粮食的铁路往外运量比2015年增长了5倍多,这表明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纠正了玉米的流通秩序。
二、研究设计的提出
(一)双重差分方法
要分析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是否会对玉米价格波动有影响,需要比较东北三省一区和非改革区在政策实施前后的价格波动率⑤的变化。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于2016年3月开始施行,价格的影响因素包含在年份虚拟变量中,导致估计系数与真实的政策效应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在分析时需要考虑这些因素的影响。本文和其他评估政策效果的研究一样,引入了双重差分方法。双重差分方法(Difference-in-difference Method)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评估政策效果的研究方法,其严谨的计算体系不仅能够较好地避免计算当中容易出现的内生性问题,而且能够得到纯粹的政策效应影响系数。自Ashenfelter和Card(1985)首次使用双重差分方法以来,双重差分方法已经发展成为非常成熟的政策评估方法。总的来说,如果一项政策仅对某一些个体实施,那么这些个体就成了实验组,而其他未被实施个体就成了对照组,则可以采用双重差分方法来分析政策的实施效果。
从使用双重差分方法分析的思路来看,一个自然实验的要素包括:一个实验组,一个对照组,一个政策措施和一个观察到的结果。在评估“政策”是否对“结果”有影响时,对照组在其中起着参照的作用,而且要求“实验组”和“对照组”的选取是随机的。从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来看,“取消临时收储政策,实行市场定价、价补分离”政策是一个“政策措施”,实施政策措施的东北三省一区是“实验组”,未实施政策的省份是“对照组”,“结果”是“实验组”与“对照组”在玉米价格波动上是否有差异。
存在的问题是:在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前,仅有东北三省一区实施了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其他地区并未进行相应改革,这可能导致实验组和对照组在改革前存在差异。但是本文发现临时收储政策虽然仅在东北三省一区实施,但是其对玉米价格的影响效应是全国性的。从2008年10月至2016年3月的玉米价格来看,实验组和对照组省份之间价格的相关系数为0.92-0.99不等,波动特征几乎相同。由此说明在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之前,各省的玉米价格波动是相似的,符合双重差分方法对实验组和对照组无差异的要求。鉴于此,本文以东北三省一区为实验组,以其他非改革省份为对照组。
按照双重差分方法的设计,本文基于省级面板数据构建如下方程:
Yit=β0+β1Policyit+β2Timeit+β3Policyit·Timeit+εit
(1)
其中i表示省份,t表示时期,Y为价格波动率;Policy为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虚拟变量,Policy为1表示实施政策,为0表示未实施政策;Time为时期虚拟变量,2016年4月至2017年12月为1,2008年10月至2016年3月为0;ε为残差项。
对于对照组,由于Policyit等于0,在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实施前后,非改革区省份价格波动率分别为:
Yit=
相应地对于实验组,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实施前后,改革区省份价格波动率分别为:
Yit=
在改革前后,由方程可知实验组的价格波动率变动为β2+β3,则实验组改革政策的净影响为β2+β3-β2=β3,即为Policyit·Timeit的系数β3。如果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对价格波动有正的效应,那么的β3符号显著为正;反之,则为负。
(二)双重差分方法适用性检验
双重差分方法分析的处理组和对照组需要满足一系列前提假设。就当前研究来看,要剔除非政策变化的影响,首要任务就是确认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对所实施的省份的选择过程是随机的;另外,要找到一个合适的参照系,即在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前东北三省一区和非改革区玉米价格波动率应该具有相同的变化趋势,否则,所得到的结果将是有偏的。
1.假设前提一: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所实施的省份的选取是否随机。从政策出台的背景来看,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实施的省份并非是随机选择的,而是针对2008年以来实施的玉米临时收储政策的省份。面对2008年国际粮食价格的剧烈波动,为了保护农民利益和种植粮食的积极性,解决农民卖玉米困难和价格下降等问题,政府决定在东北三省一区对玉米实施临时收储政策。而2016年,在基本解决了上述问题后,政府实施了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以上分析发现,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是政府在东北三省一区实施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的主要原因。然而,只要政府基于相关原因与特征(如价格、种植效益、播种面积、新增结余量)与本文模型的被解释变量——价格波动率不具有系统相关性,就可以认为政府选择实施政策的省份是随机的(周晶,2015)。
本文采用Logit模型来检验政府选取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实施省份是否随机:选取2008年10月至2016年3月实施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之前的省级面板数据,以“是否实施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为因变量(选择实施省份为1,未选择实施省份为0),选取和政策实施目标相关的主要指标作为解释变量,包括“种植效益⑥、播种面积和玉米新增结余量⑦”,并且在所有模型中以“玉米价格”作为控制变量,关于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实施省份标准选择的二元选择模型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二元Logit模型回归结果
注:括号内为标准误,***、**、*分别表示在1%、5%、10%的水平上显著(下同)。
从表2回归结果来看,在控制了各省玉米价格之后,播种面积和新增结余量的系数都在1%程度上显著为正,这表明玉米播种面积大、新增结余量大的省份更可能被选择实施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从回归(4)中可以看到价格波动率估计系数不显著,本文将上述解释变量作为价格波动率的控制变量加入模型进行分析,发现价格波动率的估计系数仍然不显著(回归(5)),这说明政策并没有依据各省的价格波动率来选择实施的省份,本文选择的样本是满足随机条件的。
2.假设前提二: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前实验组和对照组价格波动率的走势是否具有相同的趋势。本文使用双重差分的另一个前提是实验组和对照组具有相同的趋势,但是只要在政策实施前两组的发展趋势一致,即东北三省一区和非改革区的差异是固定的,那么就可以认为选择的对照组是合适的。图3是本文选取的实验组和对照组2008年10月至2017年12月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实施前后的玉米月度价格波动率,从图中可以看出在政策实施之前,实验组和对照组平均价格波动率指标之间的差异较小,满足二者走势趋同的假设。
图3 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前后东北三省一区和非改革区玉米价格波动率
参照郑新业等(2011)的做法,本文以平均价格波动率的差分值作为被解释变量,以是否是实验组(东北三省一区为1,非改革区为0)作为解释变量,分析实验组和对照组在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之前的价格波动率趋势的特征(结果见表3)。回归结果说明实验组与对照组在改革之前价格波动率没有显著差异,因此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的外生性假设得到进一步支持。
表3 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之前两组地区 价格波动率差异回归
三、研究模型的设定与实证结果分析
(一)模型设定
基于前文的讨论,本文用公式(1)作为分析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影响价格波动的差异效果的计量方程。为了控制其他可能的影响因素,本文还加入了一些控制变量,这些变量包括玉米供给量(Supply)、玉米消费量(Consumption)、玉米进口完税价与各省玉米价格比值(ImpRatio)、玉米淀粉价格与玉米价格的比值(StaRatio)、农产品生产者价格指数(APPI)。由此,本文构建如下的双重差分模型来检验这些因素影响价格波动率的差异:
Yit=β0+β1Policyit+β2Timeit+β3Policyit·Timeit+α1Supplyit+α2Consumptionit+α3ImpRatioit+α4StaRatioit+α5APPIit+εit
(2)
其中,i代表省份,t代表时期。公式(2)中添加了一系列的控制变量,以便更加准确反映政策的效果。
(二)数据来源及变量描述性统计
本文数据来源于布瑞克农产品数据库与《中国统计年鉴2009-2018》,时间跨度为2008年10月至2017年12月共计111个月度数据。以2016年3月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为政策时间节点。根据前文对对照组选取的探讨,为了满足双重差分方法的应用前提假设,研究中以东北三省一区为实验组,非改革区8个省份为对照组⑧,共计1332个观察值。表4是选取的主要指标的描述统计。
表4 变量描述性统计
表5 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对玉米价格波动影响估计结果
(三)实证结果分析
本文采用了混合回归方法对模型进行估计。相关估计借助stata13.0统计软件实现,模型结果见表5。回归结果表明(方程1),在控制了玉米供给量、消费量、玉米进口完税价格与各省玉米价格比值、玉米淀粉价格与玉米价格的比值、农产品生产者价格指数等变量,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对东北三省一区影响的估计值为-0.0076,并在10%的水平上显著。这说明在剥离了其他因素对价格波动的影响之后,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可以降低东北三省一区价格波动率0.76个百分点。这一发现表明,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降低了东北三省一区玉米价格波动,减少了玉米价格波动的风险。另外,控制变量当中,玉米供给量在1%显著性水平下为负;消费量通过了5%水平显著,且影响为正值;进口玉米完税价格与各省的价格比值和玉米淀粉价格与玉米价格的比值也分别通过了1%水平的显著。
本文对回归结果的稳健性进行了进一步的检验。随机效应(方程2)、去除需求端控制变量(方程3)、去除需求量和供给量(方程4)各种情形时主变量依然显著,并且没有明显变化,这表明模型的回归结果是稳健的。
四、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影响价格波动的效果分析
按照前文对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对玉米价格波动的影响分析,有一个重要问题需要思考: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降低的玉米价格波动率0.76个百分点究竟是怎么产生的?厘清其影响路径具有重要意义。玉米价格的波动不是一个孤立现象,而是众多影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从这些因素的影响来看,含有内部因素(商品价值)和外部因素,其中外部因素(自然、社会、政治和政策等)是造成价格波动的主要因素。那么,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的相关政策究竟是怎样降低玉米价格波动呢?
从改革的背景来看,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的一大目标是为了“去库存”。取消临时收储政策后,相关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临储玉米拍卖成交总量2075万吨,同比增加1699万吨,增幅高达411%,且超过80%的玉米是在东北三省一区被拍出。这些被拍卖的玉米主要在每年5-9月上市,平抑了非新产玉米上市期东北三省一区玉米价格波动幅度,从供给上稳定了玉米价格的波动。在非改革区,由于玉米价格的下跌,使得玉米的消费迅速增加,加剧了区域内玉米供需缺口。从相关数据看,2017年非改革区玉米供需缺口达到了2483万吨,相比2015年增加了54%。供需缺口是造成玉米价格波动的重要因素(马宇,2012)。因此,可以推断临储政策取消后使得东北三省一区玉米平稳供应,而非改革区玉米消费增加,供需的迅速变化造成了玉米价格波动的区域差异。
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的另一个内容“市场定价、价补分离”又是否会影响玉米价格波动呢?“市场定价”能够让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到玉米产业链中来,玉米需求者与玉米供给者的交易会更加直接,市场信息更加完善,畅通了流通环节,减少了东北三省一区玉米因投机产生的价格波动。“价补分离”主要是给种植玉米的农民发放补贴。在实施效果上,种植补贴能够减少东北三省一区农民因为玉米价格骤降带来的损失,增加了农民种植玉米的积极性,从而稳定了东北三省一区玉米生产量的供给。因此可以推断,“市场定价、价补分离”从玉米的供给与需求端稳定了玉米价格的波动。
那么,这种影响会是持续的吗?随着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的连续实施,各地政府对政策的认识和执行逐渐增强,相应的配套政策不断完善,玉米产业链上的主体对政策的反应也会逐渐减弱。临储拍卖的玉米会更多流向非改革区,农民得到补贴后的种植决策也会趋于理性。非改革区和东北三省一区的玉米价格会随着时间逐渐形成市场整合,价格波动差异越来越小。
从计量检验来看,公式(2)中改革后不同时期改革区的系数及显著性变化能够验证本文推断的结果。若上述分析正确,则随着改革的推进,时间的系数将会越来越小。本文将改革后的21个月份设置为3个周期(第一周期为2016年4月至2016年10月、第二周期为2016年11月至2017年5月、第三周期为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验证每个周期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对玉米价格波动的影响。借助公式(2),仅对Timeit和Policyit·Timeit的取值进行变化,即当验证某一个周期,对此周期内月份Time取值为1,则其他Time取值为0。同样,通过观察Policyit·Timeit的系数β3来识别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对玉米价格波动的影响。分别对三个周期分析,回归结果见表6。结果表明,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在实施初期较大程度降低了玉米价格的波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效应逐渐减弱。具体来看,在控制了与前文相同的变量后,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第一周期(回归一)对东北三省一区影响的估计值为-0.0132,并在10%的水平下显著;第二周期(回归二)估计值为-0.0023,第三周期(回归三)估计值为-0.0014,但皆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在剥离了其他因素对价格波动的影响之后,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在第一个周期可以降低东北三省一区玉米价格波动率1.32个百分点,第二、三个周期改革的效果有所减弱。说明随着政策实施的推移,政策效应会降低。
表6 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的动态影响回归结果
五、结论及启示
面对近年来玉米产业发展的困境,2016年国家取消了实施八年的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在东北三省一区实行了“市场定价、价补分离”为主要内容的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如今,改革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亟待对其效果进行总结与分析。本文利用双重差分方法,评估了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对玉米价格波动的影响。发现在剥离了其他因素对价格波动的影响之后,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可以降低东北三省一区价格波动率0.76个百分点。机制分析表明,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主要是平衡了东北三省一区的玉米供给与需求,稳定了东北玉米价格波动,而非改革区未实施相应政策则导致了两个区域价格波动的差异。进一步分析发现,这种影响在实施初期效应更为明显,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影响效应逐渐减弱。
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的一系列政策降低了玉米价格的波动,这对未来其他粮食政策的改革提供了一定思路。从稳定市场上考虑,未来稻谷、小麦的托市收购政策不能直接取消,需要在其他政策的配合下逐渐退出,实现粮食市场化改革的目标。本文的另一发现意味着,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的后续系列政策(种植补贴等)仅能在短期内降低价格波动率。未来玉米价格的变动,将更多地由市场的供需关系决定。这一发现具有重要的政策含义,从长远来看,种植补贴政策是玉米完全市场化的过渡性政策。未来,在保证粮食安全的前提下,政府可逐渐降低补贴标准,倒逼农民增加种植收益更多依赖降低生产成本、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来实现。
当然,本文研究还存在不足之处。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仅仅实施了两年,其对于玉米价格波动的中长期效应还无法展现。另外,受限于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的玉米消费量、供给量等数据使用皆为年度平均数据,无法做到准确反映玉米市场要素。在数据和方法突破的情况下,建议可以做一些深入研究。
注释:
① “市场定价”指取消临时收储价,让玉米价格由市场供给与需求决定,“价补分离”即政府对东北三省一区的玉米种植者发放补贴。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在我国粮食市场化改革中充当着试金石的作用,目前的研究中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种植结构的影响。有学者调研发现“市场定价”原则使得玉米价格回归市场,改变了玉米与其他粮食作物的比价关系,玉米种植面积减少进而粮食种植结构得到优化(李娟娟等,2018;顾莉丽等,2018)。二是对农民收入的变化。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之前,如果玉米价格由市场决定,那么农民收入会显著降低(李国祥,2016)。改革之后,尽管建立了玉米种植补贴制度,但是农民依然遭受了利益损失(武舜臣,2018;张晓山和刘长全,2017)。三是对农民销售粮食的影响。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后,玉米由原先的国家指定收购转为市场化收购,农民必须随行就市销售玉米,从而面临售粮困难问题(顾莉丽和郭庆海,2017),东北三省一区的玉米农场更多以加入合作社降低销售风险(刘文霞,2018)。四是玉米价格形成新机制。取消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后,多元市场主体进入市场收购玉米,市场价格更多由供给与需求决定。国内外价格价差缩小,联动效应增加(李娟娟等,2018;林光华和陈佳鑫,2018)。五是对下游企业的影响。玉米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使得玉米产业链利益关系理顺,市场主体有效激活,下游加工企业和饲料企业的玉米需求增加(朱晓乐,2018;刘慧等,2018)。
② 玉米临时收储政策的内涵是政府在东北三省一区每年按一定的收购价格向农民敞开收购玉米,其本质是以最低收购价对市场玉米价格进行托底。
③ 玉米及玉米替代品主要包括玉米、高粱、大麦、小麦、DDGS。
④ 数据来源于国家粮食局门户网站http://www.chinagrain.gov.cn/n316987/n990532/n990544/c1082406/content.html.
⑤ 本文价格波动率采用实际波动率,计算公式为:玉米价格波动率=(玉米t月价格-玉米t-1月价格)/玉米t-1月价格。
⑥ 玉米种植效益、玉米播种面积为年度数据,均按平均处理为了月度数据。下文出现的玉米供给量、玉米消费量以及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也按此方法处理。另外,文中出现的价格类月度数据为消除了通货膨胀因素影响后的价格。
⑦ 玉米新增结余量是指每期玉米供给量(产量+进口量)与每期玉米消费量(消费量+出口量)的差值。
⑧ 基于数据的可获得性以及玉米在各省粮食生产和全国粮食贸易中的重要性,本文选择了实施玉米收储制度改革的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等东北三省一区,未实施玉米收储制度改革的河北、江苏、山东、河南、四川、陕西、广东、福建等八个省。玉米价格为各地区贸易商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