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铁球教授简介
2019-10-14
胡铁球,浙江师范大学教授,中国史一级学科负责人、历史研究所所长、中国史博士点及硕士点负责人、博士生导师。2010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6年入选浙江师范大学首批双龙学者特聘教授;2018年入选“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
长期从事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涉及明清社会经济史、明清歇家、明代价格、北方游牧民族经济史、近代西北商业贸易史以及鱼鳞册、契约文书等众多研究领域。在《历史研究》《近代史研究》《中国史研究》《光明日报》等国内外刊物发表论文40余篇。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及一般项目3项,省部级项目5项。获得省级优秀成果奖3项(其中一等奖1项),获“百盛—清华学报优秀论文奖”1项。多次入选历史学科年度高被引作者。
在明清歇家研究领域用力尤多,取得了一些成绩。《明清歇家研究》一书入选2014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获浙江省第十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基础理论研究类”一等奖;在5年一度的“汉语人文学术写作终身成就奖及杰出著作奖”的推选中,获得专家推选票最多的作品。在博士论文、国家课题、成果文库审阅过程中,被专家评为“具有革命性的科研成果”“填补学术空白的开创性成果”“为明清基层社会管理与运作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范本”等等。出版后引起历史学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探讨,围绕该书,在《光明日报》以及CSSCI等期刊上发表了相关书评共12篇。其中《光明日报》理论版围绕该书开辟专栏讨论,前后共发表评论文章7篇。
代表性论文有:《“歇家牙行”经营模式的形成与演变》(《历史研究》2007年第3期);《近代西北皮毛贸易与社会变迁》(《近代史研究》2007年第4期);《明代起运税粮按“领”折银的原则确立及其适用范围》(《中国史研究》2018年第4期);《明代官俸构成变动与均瑶法的启动》(《史学月刊》2012年第11期);《明代法定漕费的形成与使用演变———兼论明末清初私贴额定化过程》(《清华大学学报》2016年第4期);《明代九边十三镇的月粮折价与粮价关系考释》(《史学月刊》2017年第12期);《明代折漕规模及漕粮折价确立原则考》(《清华大学学报》,2018年第4期)等等。
目前正致力于明代价格、明清度量衡以及浙江鱼鳞册、契约文书等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