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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史观角度对“民间书法”经典性和取法价值之判读

2019-10-12邹昊轩

艺术大观 2019年24期
关键词:书坛概念

摘要:“民间书法”概念是否合理近年书坛一直具有争议的热点问题。所谓的“素人之书”是否可以作为书学创作的取法来源成了当下书学发展所不可回避的问题。而解决此问题应当客观深入地站在史观的角度对现今的书迹进行分析,正确评价其历史作用和书学价值。

关键词:民间书法;概念;书坛

一、“英雄”还是“群众”

首先引入英雄史观和群众史观两个史观概念,英雄史观是一种否定人民群众在历史上的创造作用,把个别的杰出人物夸大为主宰历史的唯心历史主义观。与此相对立的群众史观坚持人民群众在历史上的创造作用。中国的历史文明是一个历时性的、线性的过程,书法也作为线性的艺术在不同的时代背景展示着自身发展的面貌,在现今的书法史中,魏晋之前的部分多以作品为主叙述。魏晋以后又将杰出书法家作为时代书法的节点,并以此来宏观的概括所在时代的书法风貌。漫漫3000年书法史被少数的杰出书家和他们的代表书作所概括。然而,沃兴华先生所说的在历史上被人忽视和遗忘的“民间书法”被人所忽视不入正史。我们再回到之前所引入的两个概念,究竟是“英雄”造就了“群众”还是“群众”成就了“英雄”?我个人认为,书法艺术的发展无疑是在后者的基础上建立的。历史中的人们在有意和无意的内心秩序或失序中通过抽象的线条将自己的审美意识表达出来,逐步形成了属于那个时代书法的风格面貌和精神,经过一些杰出书家的提炼和完善成典型后,吸引了一定数量的追随者进而形成流派得以百世传承。因此,在“民间书法”概念经典性之判读之前首先应该肯定其历史地位和存在的合理性。

二、名家书法与民间书法

沃兴华先生认为书法传统可分为名家书法和民间书法两大体系,借此我们不难联想到清代 的帖学与碑学之争。自魏晋以后,以钟、王为主的法帖学习为尚古的正宗书派至清代一直处于统治地位,“士”学习书法始终与书卷气的精神相匹配。在这一阶段,如北朝石刻等粗犷的书风被置于极低的地位。然而,清代的碑学运动以汹涌澎湃之势打破了帖学独尊的书学气象。这一现象的出现,需要让我们置于当时的时代进行客观分析。碑学的出现无外乎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来考量。歷代刻贴的不断失真,“馆阁体”的兴盛,清代大兴“文字狱”的高压以及大批古代石刻文字的出土为碑学的产生提供其外部原因。而内部因素的主要在于书学“士”人的思想变革,以阮元、包世臣、康有为代表对帖学不遗余力地贬低,实质上是在满族统治下的汉族士人对清政府的腐败和严苛的封建制度的否定抨击。因此,碑学的产生是“士”文化的重新建构,碑学的存在是代表民间的、大众所承认的艺术,是书学长河一股朴实、新鲜的清流。

类比清代的碑帖之争,那么今天的名家书法与民间书法之争,是不是可以认为这实质上是清代以来帖学和碑学两个体系的进一步发展。然而,当前时代又与之前的历史环境有很大的不同,当前的书学环境正处于一个前所未有的“顶峰式”的环境。历代书家对书风的日益完善为当下人们的书学提供有迹可循规范道路的同时也使得现阶段人们书法学习处于“环滁皆山也”的尴尬处境,书学的发展道路也随之进入了瓶颈。相比与名家书法高度完备的法度和明确的风格特色,民间书法中的稚拙、奇险、不成熟的却富含意趣的风格似乎更具发掘的潜力。在当前的书学发展中,民间书法或许是打破当前书学发展进入瓶颈的一个契机,民间书法概念的出现就如同清代碑学兴起的必然。在这一次的书学变革当中我们应该考虑的不应是两者形态上的高下之分,而应该充分地将看似对立的两者相互结合,以高度的包容性看待民间书法在当代的发展,肯定其存在的合理性。

三、经典与取法

对于经典和取法的判读我想借用邓宝剑先生在《当代书法界关于“民间书法”的争论及相关问题》一文的观点,其一是“素人之书”是否可以看作书法经典?其二是“素人之书”是否值得取法?

首先我们需要对经典二字进行系统的解读,所谓经典是指具有典范性、权威性的经久不衰的万世之作,经典是经过历史选择出来的最具代表性的作品。因此,我们需要在出土的民间书法作品中进行客观的分析和筛选,当中的作品究竟是历史的遗留还是历史所选择的。当前现代人对经典的认读大多停留在主观的感受中,只要是能够对内心有所触动,经过内心的判断考验的也可以称之为经典,这样的思维方式无疑是对“经典”概念的误读,若真如此那么任何流行的艺术形态似乎都可以被认为是经典。当我们注意到这一点再回头来分析,我们不难对民间书法经典之判读有较为客观的标准——历史选择。这也就是说在究其是否为经典时,需要站在宏观的书法史观来看。

然而在书学领域中,无意识的自然美和有意识的人为美往往是相互对立的,书写者的技法越纯熟,其所具有的自觉意识的审美往往会更多,但也往往无法突破原有的艺术理解。相反,书写越生疏,所创造的作品往往越容易出现打破常规的“自然造化”。同理,民间书法其中部分作品可能正处于碑刻的萌芽时代或是初期发展中阶段,那个时代人们的石刻技艺和审美形态正处于一中似熟非熟和似美非美的历史阶段。因此,单凭其所具有的趣味性和突破常有格式的创作形态就同后来发展成熟的书法经典作品归于一类是不合适的。这一类的作品更适合作为书学中取法的范本而非经典。

当经典和取法两个看似在书学中不可分离的互文性概念拆解开来,我们对于民间书法经典性之判读和取法之合理的矛盾问题也就随之迎刃而解了。

作者简介:邹昊轩,北京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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