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虑于微,始贻于大;不防于小,终亏大德
2019-10-10
实践·党的教育版 2019年8期
背景:2018年1月5日,习近平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上讲到:“‘不虑于微,始贻于大;不防于小,终亏大德。加强自律关键是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能否做到慎独慎微。”
出處:出自(明)《明太祖实录》。原文为“不虑于微,始贻于大;不防于小,终亏大德。”
释义:不虑及细小之事,就会酿成大祸;不防范微小之处,终会伤大节、毁大德。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小事当慎、小节当拘,是道德修养的“试金石”,体现着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事关人心向背、事关党在群众中的威望,来不得半点放松和懈怠。我们只有把慎独慎微当作一门必修课,始终保持一颗敬畏心、平常心,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才能在慎微中积下尺寸之功,锻造金刚不坏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