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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需注意哪些

2019-10-08

新传奇 2019年19期
关键词:冯某黄先生名下

因为没有购房资格,武汉市民黄先生借用表哥冯某的名义购买了一处房产,冯某同意了。黄先生和冯某签了“借名买房”协议后,便办理了购房手续,登记为冯某的名字。准备待日后政策放宽时,再将房产转回自己名下。没想到,冯某竟背着他私下将房产偷偷转卖。

对此,江岸区法院二七法庭法官郭奕君表示,当事人借名买房往往是出于规避限购、信贷政策等目的。如果黄先生有充分证据证明,现在的购房者是跟冯某恶意串通将黄先生的房产转移,并不存在真实的购房行为,那么此购房者就不属于“善意第三人”,黄先生可以起诉要求确认冯某跟购房者的购房协议无效。但我国实行物权登记制度,房屋原登记在冯某名下,购房者对黄先生所称的实际购房者的身份可能不知情,属于“善意第三人”的可能性较大。如房屋已经通过物权变更登记在购房者名下,黄先生可以拿着此前和冯某签订的“借名买房协议”,到法院主张冯某返还他的实际购房款及相应的损失。

如果不得不借名买房,要注意以下四点:一、弄清房屋性质。购房者借名买房之前要弄清楚房屋能否上市交易,借名购买是否违反国家政策性规定,防止将来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二、签署协议约定权责。借名人应委托专业的律师起草并签订借名买房协议,约定清楚双方的权利义务。三、保留证据。注意保留双方洽谈、签订借名买房协议时的证据,如邀请朋友作见证、进行录音录像等。另外,首付款汇款单、按揭还款单、完税证明、登记费用缴纳证明等一定要保存完好。四、签订租赁合同。为防止被借名人擅自处分或出售房屋,借名人可采取与其签订长期限(20年)租赁合同的方式占有使用房屋,利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对抗善意的房屋买受人请求交付使用房屋的诉讼请求。

總而言之,借名买房的风险是很大的,如果被借名人日后需贷款购房,那么自己实际购买的这套房有可能被认定为第二套或多套房产,将来面临的购房贷款利率可能会提高。

(《武汉晚报》20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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