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烈士被刑拘,当心“嘴贱”要坐牢
2019-10-08
日前,四川凉山30名灭火英雄牺牲的消息,震惊了所有人。但却有很多人在网上侮辱英烈,发表不当言论,最终被刑事拘留。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嘴贱”真的会犯罪,比如微信群留言辱警、“维权讨说法”过激、伤害民族感情、污损领导人画像、网上泄愤言论过激……都会造成寻衅滋事罪。
什么是寻衅滋事罪?根据我国刑法規定,寻衅滋事罪,主要破坏的是社会秩序。行为主要表现为: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骂人为什么会犯罪?何为情节恶劣?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辱骂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恶劣”,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一)多次辱骂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二)持凶器辱骂他人的;(三)辱骂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同时,根据该法第五条的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发表文章为什么会构成寻衅滋事罪?同样,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第八条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为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维权、讨说法怎么还能犯罪?上访、维权、讨说法本身并不违法,但是一旦采取一些过激的行为和言论进行维权,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或者煽动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就很可能触犯刑法。
(《新华报》20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