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的优势、不足及建议

2019-10-08刘嘉睿

科技经济市场 2019年7期
关键词:股权质押上市公司

刘嘉睿

摘 要:近年来,股权质押成为上市公司大股东热衷的一种融资手段。然而,股权质押在解决公司融资难题的同时,也给公司的经营行为带来了一系列的潜在风险。任何事物都具有双面性,本文就股权质押的优势和不足进行探讨分析,并针对不足之处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股权质押;上市公司;大股东

0 前言

股权质押是我国主流的融资渠道之一,指的是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从金融机构借入所需资金的一种债务融资行为。股权质押最大的优势在于可以在不稀释公司控制权的前提下,将账面的静态股权转化为可动用的财务资源,以满足公司融资需求。然而在股权质押高速发展的同时,近几年股票市场“崩盘”事件也频繁发生,股权质押融资已经成为资本市场的重大风险来源,一旦公司的股价大幅下跌,质押股份就会面临平仓压力,这势必会使公司内部发生震荡,给公司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并引发控股股东以及利益关联方的一系列连锁反应问题。据东方财富数据库统计,截至2019年5月24日,A股共有3299家公司存在股权质押的行为,占全部A股公司比重达到91%,质押股票市值合计高达质押股票市值合计高达4.69万亿元,A股质押总比例为9.15%,质押股票股数合计6136亿。因此,对股权质押融资行为进行探究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从股权质押的优势和弊端两个出发点展开讨论股权质押,阐述股权质押对上市公司产生的影响,进而得出结论提出相关建议。

1 文献综述

近几年国内学者对股权质押已有了一定的研究。范亚楠(2018)认为适度的股权质押可以为公司注入鲜活的流动资金,但过度的股权质押会透支大股东自身信誉。杜勇、张欢(2018)通过对2009-2014年的亏损公司进行股权质押的研究,认为股东股权质押只是暂时粉饰报表短期实现扭亏为盈,而对长期扭亏并未起到明显作用。富钰媛、苑泽明、李田(2019)运用倾向匹配得分法研究出尽管股权质押能够缓解融资约束,但随之而来的内部人机会主义行为会增加公司的经营风险,因此如何平衡股权质押的利弊应被重点关注。张咏梅、姜颖(2019)建议应该进一步深究能够缓解企业融资股权质押产生负面效应的原因,关于股权质押还需要各方面的努力。通过对文献的整理可以看出股权质押做为一种新兴融资方式已引起各学者的关注,学者在探讨股权质押的利弊方面也有着不同的观点。本文在前人的分析上对股权质押究竟是利还是弊进行深入探讨和补充。

2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的优势

股权质押贷款的优势就在于能将企业的账面静态股权转换为活的流动性资金,为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和银行信贷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空间,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题。民营、中小企业的控股股东无论是融资渠道还是融资资源都远逊于大公司控股股东,在存在银行贷款壁垒、大股东减持限制条款严苛的情况下,选择将闲置的股权进行质押也就成为必然。尤其是2017年2月再融资新规的出台后对上市公司定增在融资规模、时间、定价等方面设有一定的限制的情况下股权质押优势凸显。企业基本上可以在质押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就能获得相应的资金,且年化利率基本在5%-10%,无论是时间还是成本上均呈现一个理想的状态。例如六安霍山县一家金属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在面临引进技术、扩大产能需求同时却遇上资金难题。为顺利保障项目的进行,公司两位股东决定通过股权质押方式把持有的1000万元股权质押给境外企业并顺利完成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成功获得境外融资1.8亿元人民币脱离了眼前的困境。

当然,采用股权质押就不得不面对股价下跌,导致平仓的风险。但即使面对这样的情况,采用股权质押的股东仍可以采用多种措施积极应对。

及时补充质押股权或抵押现金。当公司股价持续下跌跌破警戒线时,质押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须向账户内追加保证金或质押股票数量,保证担保物价的稳定。我们所知晓的茂业通信企业于2016年1月出现平仓风险,股价停牌,但公司在2月及时追加了保证金,股价在后续的走势中虽有所反复,但整体走高势,在同年10月股价已经翻倍,扭亏为赢。

2.1 主动解除质押

当质押的标的物价格下跌时,大股东可以采取主动解除股权质押的方式來应对平仓风险,从而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通常选择这种方式要求大股东自身拥有良好的资金流。若股东有广泛的社会资源以及良好的信誉,也可以临时筹措资金,转换股权质押的负债方。据同花顺数据统计,2018年11月就有260家上市公司发布解除股份质押的公告。在整个股票市场高质押率的情况下,大股东主动解除股权质押有利于化解股市个股风险,化解大部分借款金融机构的风险,提振股票市场信心。

2.2 停牌自救

一旦股价下跌,上市公司大股东可以通过股票停牌方式缓解质押危机。股票停牌可以使账面价值一直停留在停牌前,股东不必再追加保证金或股权。在此期间,股东应立即寻求解决方案,巩固民心。

由此可以看出,股权质押作为一种债务融资的方式,其主要功能在于缓解融资约束。融资具有时间快,成本低的特点,在面临平仓风险也具有一定的可控性。

3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的不足

股权质押是上市公司和公司股东的一种合法合规的融资方式,而在市场遭遇了金融去杠杆、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等因素整体下行时,股权质押的风险显露出来。在目前A股高质押比例的环境下,对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和金融机构(质权人)都有非常大的影响。

3.1 上市公司高质押比例的上市公司易进入恶性循环

一旦股票市场不稳定,股价产生大幅波动将导致股权质押比例或追补更多的保证金。高质押比例不仅使得融资难度增加,同时也会激起市场的担忧造成股价的进一步下跌导致平仓,平仓的风险可能使得公司融资不畅,投资受限,从而影响到公司业绩及盈利。股权质押的平仓风险还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非正常转移,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利益。2016年,同洲电子质押的股票接近警戒线,随后几个月内,该公司董事长筹划解押质押的股票再进行二次质押缓解平仓压力。但最终协议以失败告终,仲裁裁定将董事长持有的股票抵偿欠款,同洲电子也被迫易主。

3.2 中小股东股权质押的代理问题也尤其严峻

当控股股东将其拥有的股权质押之后,其所拥有的控制权虽然未发生转移,但是现金流權会变小,出于个人利益,控股股东就会通过各种资本运作方式侵占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损害上市公司的价值。例如2000年初ST烟台事件,在烟台大股东发现公司财务出现巨大黑洞的情况下,并没有采取实质性的措施改善巨亏局面,取而代之的是将所拥有的股份进行重复质押,套现脱身,致使股价持续下滑,中小投资者利益严重受损。

3.3 质权人可能面临流动性以及信用风险

当质押股票价格持续下跌,出质人将会无法及时清偿、补仓。即使质权人有可以将股票平仓抛售变现的权利,但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的不完善,上市公司可能本身就有财务造假等诸多问题,质押的股权不能轻易变现。或质押股票被司法冻结,质押股票无法兑现清偿债务,资金融出方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失。例如,ST长生生物由于疫苗造假事件被立案调查,股价连续下跌。而深交所发布公告,对长生生物大股东、董监高所持有的股份进行限售处理,这意味着即使长生生物跌破了平仓线,也无法被强平,造成质权方的损失。另外,由于公司股东不愿意或者没能力履行质押协议所约定的义务,而引发质权人无法收回借出的资金。

4 对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的建议

控股股东应当合理使用由股权质押所获得的资金。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将资金用于切实可行的实施项目,真正帮助其实现扭亏为盈。大股东应加强自身道德意识,在公司面临风险时与公司同患难而不是利用股权质押关联方交易掏空公司的内部资金,利用股权质押减持自身的股票,套现脱身,损害中小股东甚至投资者的利益。

监管者应加强金融监管,做好股权质押业务的风险管理。及时关注股价突破预警线甚至触及平仓线的公司,对有发展前景但暂时陷入经营困境的公司要适当进行支援,缓解公司平仓压力。如今银保监会、证监会、央行以及沪深交易所,乃至各地政府纷纷出台相关政策,针对普遍存在的公司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群策群力为企业纾困,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对股权质押融资的依赖性。

相关部门还应打造良好的股市环境。在正常的股票市场上,各公司的股权质押风险相对可控,即使面临危机也能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但在股市持续震荡环境下,一旦公司股价出现下跌,那么股东的质押行为会给市场释放消极信号,对公司股价造成持续的冲击,全范围高比例质押所带来的风险将难以掌控。

5 结论

相对于其他融资方式,股权质押由于其诸多的便利性,有利于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股权质押的产生对资本市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我们也应该看清其带来的经济后果。企业应合理利用股权质押方法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动力。

参考文献:

[1]王宁宁.民营企业股权质押融资的现状与风险[J].知识经济,2019,(15):63-64.

[2]祝兵,王竹泉,张龑.控股股东股权质押问题研究述评与展望[J].财会通讯,2019,(12):3-9.

[3]张咏梅,姜颖.股权质押对公司经营行为的影响综述[J].纳税,2019,13(8):177-178.

[4]富钰媛,苑泽明,李田.大股东股权质押与企业内部控制[J].财经论丛,2019,(1):71-80.

[5]朱敏迪,曹志鹏.股权质押融资文献综述[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9,(1):44-46.

[6]杜勇,张欢,杜军,韩佳丽.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能帮助公司扭亏吗?——来自中国亏损上市公司的证据[J].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18,20(6):77-93.

[7]范亚楠.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风险探析[J].时代金融,2018,(32): 317-318.

[8]林艳,魏连宾,李炜.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股权性质与公司绩效研究[J].商业研究,2018,(2):50-56.

[9]华鸣,孙谦.大股东股权质押与券商分析师——监督动力还是利益冲突?[J].投资研究,2017,36(11):94-115.

[10]郝项超,梁琪.最终控制人股权质押损害公司价值么?[J].会计研究,2009,(7):57-63+96.

猜你喜欢

股权质押上市公司
浅析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
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披露问题研究
上市公司财务风险管理